嬰幼兒牙膠又稱咬牙器、磨牙棒、磨牙器、練齒器等,一般由矽膠、橡膠、乳膠、熱塑性彈性體或熱塑性塑料等製成,是一種用於減輕或緩解嬰幼兒出牙時引起的不適感,幫助寶寶鍛鍊嚼、咬動作的常見嬰幼兒用品。由於牙膠使用時直接入口吮吸,牙膠的材料是否安全衛生、牙膠的結構是否安全可靠等問題是消費者最為關注的。如果長期使用含有有害物質或者結構不合理的牙膠產品,會對嬰幼兒身體健康產生一定的影響。
依據《消法》賦予的法定職能,近期廣州市消委會委託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開展嬰幼兒牙膠商品比較試驗,通過對不同品牌牙膠的質量對比,為消費者提供相應的商品信息及消費指導。試驗結果僅對測試樣品負責,不代表其同一批次或其他型號產品的質量狀況。
一、比較試驗
(一)樣品的選擇
根據廣州市消委會前期調查數據顯示:消費者在購買牙膠時重點關注商品的柔軟度、清洗難度、抓握難度和安全度(是否含有有害物質),對貝親、香蕉寶寶、babycare、NUK、蘇菲小鹿等品牌有一定的購買度。調查統計結果見下圖。
本次比較試驗選擇了消費者購買度較高或網絡銷售平臺銷量較高的貝親、喜多、努比、蘇菲長頸鹿等品牌做為測試樣品。20款測試樣品均為消委會工作人員模擬普通消費者,會同測試機構人員一起,隨機在商場、超市及各電商購物平臺購買。其中線上購買共14批次,佔比70%;線下購買6批次,佔比30%。
樣品展示圖
20款樣品,產地分別為中國、中國臺灣、韓國及法國。樣品的產地、價位分布圖見下圖。
(二)測試項目選擇及方法
目前國內尚無專門針對嬰兒牙膠產品制定的產品標準,現行嬰兒牙膠產品大多是參照兒童玩具安全系列檢測標準(GB 6675系列)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用材料系列標準(GB 4806系列)進行生產。此次試驗樣品標稱執行標準,詳見下表。
由於牙膠產品的標準缺乏,不同的牙膠製造商根據其自身對於牙膠的定位、工藝技術水平以及牙膠的使用情況選擇不同的執行標準進行生產和銷售。但牙膠屬於嬰幼兒用品,在嬰兒使用的過程中,除了具備鍛鍊嬰兒咬嚼等功能,還存在被當做玩具使用的情況,長時間與嬰兒的肢體、面部五官、內部口腔等部位接觸,因此在本次嬰兒牙膠產品比較試驗中,廣州消委會根據《全國消協組織比較試驗工作規範(試行)》等規範要求,履行消費者委員會「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的法定職責,從消費者的角度出發,充分考慮到消費者在選購牙膠以及嬰兒在使用牙膠時候所遇到的安全問題以及可能存在的合理濫用等情況對嬰兒導致的影響,會同檢測機構共同制定了試驗方案。
為了更全面的了解嬰兒牙膠在結構安全、使用性能以及有毒有害物質等眾多方面可能存在的各種情況,本次比較試驗一是參照兒童玩具的安全要求、嬰幼兒安撫奶嘴安全要求等標準,對牙膠可能被當做玩具使用的情況進行測試以考核牙膠的物理結構安全問題;二是參照嬰幼兒安撫奶嘴安全要求、國家食品安全微生物檢驗要求以及其他測試方法,對牙膠的有毒有害物質(包括化學性能和微生物等)進行測試。
本次比較試驗具體測試項目和方法如下表。
二、試驗結果
(一)機械物理性能
機械物理性能,是通過模擬兒童在正常使用及「可預見的合理濫用」情況下,測試產品是否存在可能的物理危害,如:尺寸過小的零件易造成孩子誤食吞咽、塑料薄膜太薄引起窒息等。
目前大多牙膠產品執行玩具安全相關標準,因此本次比較試驗參照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機械與物理性能》標準要求對樣品的物理機械性能進行測試。該標準規定了可接受的玩具結構特徵的要求,包括形狀、尺寸、輪廓、間隙及某些玩具性能的參數要求等。
經測試,20款樣品中,16款樣品滿足GB 6675.2-2014的要求,另4款樣品與本次比較試驗參照的測試方法要求存在不一致。其中3款樣品穿透模擬兒童口腔尺寸的模板;1款樣品包裝塑膠袋與參照的測試標準不一致;1款樣品無「不應放置於冷凍室內」的警示說明。具體如下:
在測試時,如樣品能穿透模擬兒童口腔尺寸的模板A(見圖7,模擬嬰兒口腔形狀),則兒童在使用時可能會因產品衝擊咽喉部位導致窒息的危險。試驗結果顯示,3款樣品可穿透測試模板A。
測試模板A
標稱ANGE BIG BANANA TEETHER的牙膠樣品可以穿透測試模板A
標稱美國香蕉寶寶矽膠嬰兒牙膠的樣品可以穿透測試模板A
標稱櫻舒嬰兒矽膠牙膠三件套的牙膠樣品可以穿透測試模板A
為防止兒童在玩耍過程中,不慎將薄膜覆於口鼻部而引起窒息,玩具安全標準規定:對於用於玩具包裝的塑膠袋或塑料薄膜,如果其外形最小尺寸大於100mm,平均厚度應大於或等於0.038 mm,最薄厚度不應小於0.032 mm或應有界線清晰的孔,且在任意最大為30 mm×30 mm的面積上,孔的總面積至少佔l%。試驗結果顯示,1款樣品的包裝袋外形最小尺寸大於100mm,實測平均厚度0.026mm,小於0.038mm,最薄厚度0.021mm,小於0.032mm。
標稱櫻舒嬰兒矽膠牙膠三件套的牙膠樣品用於包裝或玩具中的塑膠袋厚度過薄
1款樣品未標註「不應放置於冷凍室內」的警示說明,此警告旨在使父母知道牙膠玩具溫度過低可能對嬰兒造成傷害。
標稱手掌牙膠的液體填充類牙膠樣品,無「不應放置於冷凍室內」的警示說明
(二)咬扯耐久性能
在牙膠的正常使用過程中,嬰幼兒會將牙膠置於口中。為測試樣品的咬扯耐久性能,參照GB 28482-2012《嬰幼兒安撫奶嘴安全要求》標準要求,模擬嬰幼兒對牙膠的咬扯動作,使用模擬牙齒的夾具,用一定的力對樣品進行50次的咬扯動作的試驗。
試驗結果顯示,20款樣品中,15款樣品未發生破裂、撕破或分離,另外5款樣品均發生不同程度的破裂。
(三)抗刺穿性能
對於液體填充牙膠產品,考慮到嬰幼兒在使用的過程中可能咬破牙膠,進而接觸到填充液體,參照GB 28482-2012 《嬰幼兒安撫奶嘴安全要求》標準要求進行「抗刺穿性能」測試。此標準要求:對安撫奶嘴進行抗刺穿測試時,完全刺穿奶嘴頭表面的力應大於30N。
本次共購買了2款液體填充牙膠樣品進行試驗,結果顯示,這2款樣品均滿足標準「應大於30N」的要求。其中,標稱「手掌牙膠」的樣品完全刺破牙膠上表面的力為57N,標稱「嬰兒入水牙膠」的樣品完全刺破牙膠上表面的力為345N。
(四)完整性
如果牙膠產品存在部件分離的情況,分離的部件可能被嬰兒吞食,導致窒息等風險。為評估牙膠產品是否存在部件分離的危險,參照GB 28482-2012《嬰幼兒安撫奶嘴安全要求》標準要求對樣品的完整性進行測試。試驗結果顯示,20款樣品均未發生部件分離的情況。
(五)化學性能
嬰幼兒在使用牙膠的過程中,通過口含咀嚼、皮膚接觸等方式,易接觸到某些對嬰幼兒身體健康有害的化學物質,對兒童健康發育產生不良影響。牙膠的材質普遍為橡膠、矽膠或塑料,橡膠、矽膠或塑料等,材料中可能存在重金屬、鄰苯二甲酸酯、N-亞硝胺和N-亞硝基物質、揮發性化合物含量、雙酚A、多環芳烴、短鏈氯化石蠟等化學物質的暴露風險。
為評估牙膠樣品的材料安全性,本次比較試驗參照GB28482-2012《嬰幼兒安撫奶嘴安全要求》等標準對樣品進行相關的有害物質的測試。測試結果見下表。
1.特定元素的遷移
測試結果顯示,20款樣品中,有2款樣品「特定元素的遷移」未檢出,其餘18款樣品均測出含有不同程度的元素,但是實測值均在所參照標準的限值內。特定元素的遷移限量見下表。
2.揮發性化合物含量
此次比較試驗,對11款牙膠樣品(橡膠/矽膠/乳膠類)進行了揮發性化合物含量的測試。參照GB28482-2012《嬰幼兒安撫奶嘴安全要求》標準規定,揮發物含量不得超過0.5%(m/m)。
測試結果顯示,標稱「立體牙膠(大象)」和標稱「原子結構牙膠玩具」2款樣品的揮發性化合物含量不超過0.5%(m/m),其餘9款牙膠產品該項目均超過0.5%(m/m),其中,標稱為「觸感牙膠」樣品揮發性化合物含量最高,為1.78%(m/m),詳見下圖。揮發性化合物大致是丙酮、丁酮、無水乙醇、乙酸乙酯等化學物質,如果含量超過一定的範圍,存在通過口腔、呼吸道遷移入嬰幼兒體內的可能。
此外,本次比較試驗還對牙膠樣品的鄰苯二甲酸酯、N-亞硝胺和N-亞硝基物質、雙酚A、多環芳烴、短鏈氯化石蠟等化學物質進行了測試,實測結果均為「未檢出」。
(六)微生物
嬰幼兒在使用牙膠的過程中,有可能接觸到液體填充牙膠滲漏的填充液體,如果填充液體含有致病菌或對人體有害的微生物,可能會對嬰幼兒健康造成影響。因此,本次比較試驗參照國家食品安全微生物檢驗要求,對參與試驗的2款液體填充牙膠樣品的填充液體進行「菌落總數」、「大腸桿菌」、「銅綠假單胞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和「黴菌和酵母菌」等微生物指標的測試。結果顯示,2款樣品的微生物指標均滿足所參照標準的要求。
三、行業及標準化建議
本次嬰兒牙膠比較試驗發現,在無產品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下,多數牙膠樣品參照玩具、食品國家安全標準食品相關產品標準進行生產,部分牙膠樣品未標註執行標準。
產品的質量不僅僅關係到產品的延續性和企業生存發展,也關係到廣大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嬰兒牙膠產品質量技術的發展提升,需要有產品或行業標準的引領,因此,建議相關監管部門、行業協會、技術機構及生產企業儘快研究制定牙膠產品的統一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或團體標準,以提升牙膠產品技術質量水平,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四、樣品綜合評分
(一)評分方法
如表8的小白象寶寶牙膠綜合評分:
(10×10+10×10+10×10+9×7+10×7+10×7+6×10+10×7+10×7+10×7)/(10+10+10+7+7+7+10+7+7+7)=9.4(保留一位小數)
(二)評分結果
按方案牙膠樣品測試項目權重,綜合各項目的測試結果,對每款樣品評出綜合得分,具體見下表。
五、消費提示
(一)前期調查數據顯示,超過半數的消費者關注牙膠的柔軟度。一般來說,矽膠、乳膠、熱塑性彈性體相對會柔軟,而熱塑性塑料比較硬。消費者在選購時,可以參考產品的材質,或者用手捏一捏,感受商品的柔軟度。
(二)消費者應在正規商場、超市、母嬰用品商店選購,不要選購三無產品。
本次比較試驗從網絡平臺購買的部分進口牙膠樣品無中文標識信息,影響消費者選購和使用。建議消費者選購時,注意留意中文標識信息和使用說明,遇到無中文標示信息的產品應謹慎購買。
(三)使用前,一定要仔細閱讀產品的使用說明書或警告語等信息,並按照使用說明對產品進行消毒或清洗,並妥善保留說明書備用。一般來說,矽膠材質的牙膠可用開水消毒或清洗;而橡膠、熱塑性彈性體或熱塑性塑料不適宜用高溫消毒,可用清水清洗。
(四)嚴格按照孩子的年齡選擇適合年齡階段的牙膠,如標註為「6個月以上的寶寶使用」請不要給6個月以下的寶寶使用等。
(五)為保證安全衛生需要,每次使用牙膠前應清潔,並應仔細檢查,尤其是當孩子有牙齒時,當牙膠首次出現損壞或缺陷時,請立即停止使用。
(六)牙膠產品必須由成年人從包裝取出,才能給孩子使用,請不要讓孩子玩耍產品的包裝部分,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危害。牙膠必須在成人的直接監護下使用。
(七)不要將牙膠置於冰箱的冷凍室,以免牙膠過硬,傷害孩子。
(八)不要將帶子或繩子系在牙膠上,以免造成孩子纏繞窒息。
註:比較試驗結果僅對測試樣本負責,不代表該品牌其他型號、批次的產品質量狀況;測試結果僅供消費者選購產品之參考,不構成對任何相關產品的推薦與宣傳;任何企業、機構不得利用本次測試結果刊登廣告或從事其它促銷、宣傳、推廣活動,違反本規定者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嬰幼兒牙膠商品比較試驗結果匯總表(詳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