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一醉酒男調戲婦女被捕,派出所內撞牆15次後死亡,見義勇為者卻獲刑

2020-12-25 朝霞洞察社

2017年12月12日晚,丁小平和朋友們找到了一個飯攤,喝了很多酒。結束後,丁小平和的丁榮萬走在街上,看到周國會站在街上,醉酒的丁小平和他的同事丁榮上前調戲。

雙方發生口角後,丁小平踢了周國會一腳,丁榮萬也向她跑去,在逃跑的過程中,她看到丁榮萬用一個大木方砸向她的頭,周國會的二姐劉邦書看到,立刻跑過去拉住其中一個人,周國會趁機逃跑,劉邦書被兩人追打,隨後楊成祥和唐銀華來到現場阻止了他們,並和兩名男子撕扯起來。

唐銀華用拳頭打了丁小平的頭,還踢了他幾下,楊成祥也踢了他幾下,並且不讓丁小平離開。隨後,民警趕到現場,將兩名醉酒男子帶到派出所。據介紹,在送往派出所的路上丁小平還處於醉酒狀態,嘴裡不斷說著醉話,還叫警察把他放了。到了警察局,丁小平先被帶到了輔警休息室,大約10分鐘後,又被帶到值班室。

凌晨1點44分,他突然開始撞牆,還一直在自言自語,被攔住後,警察他問為什麼撞牆,丁小平卻什麼也沒說。過了一會兒,他又撞了起來,從當時的監控視頻可以看到,他6分鐘內用頭撞牆15次。隨後兩度被送至醫院,醫生均說「生命體徵正常」「沒有問題」。

第二天早上10點左右丁小平沒有醒來,警察把他送到華夏骨科醫院,醫生說處理不了,後來被送到368醫院,當時丁小平已經沒有生命體徵,又被送往急診室搶救,醫生宣布丁小平已經死亡,死於「重型顱腦損傷」。

2018年2月9日,唐銀華和楊成祥接到警方通知後接受調查,2019年8月14日,貴陽中院一審作出判決,唐銀華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楊成祥獲刑3年。獲知一審判決結果,唐銀華、楊成祥並不能接受,於是選擇上訴。

上訴後,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於2019年12月25日作出裁決: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故發回重審。2020年12月16日,貴陽中院再審結果出來:唐銀華和楊成祥分別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10年和3年,這一結果與一年多前原一審判決結果一致。

被告的家屬表示,丁小平死於顱腦損傷,但在衝突中,他們沒有擊中他的頭部。衝突之後,還能夠自由活動,甚至用力撞牆。更重要的是,警察兩次送他去醫院。醫生都說沒事,為什麼救人的反成了「殺人兇手」。派出所工作人員存在疏忽、醫生存在誤診行為,故意傷害罪不能成立,丁小平之死的法律責任不應由被告承擔,會堅持上訴,並期待法院作出公正判決。

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自古就有「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俠義情懷,就有「捨己為人,扶危濟國」的無私精神。見義勇為的英雄事跡總是不絕於耳,但是見義勇為也要講究方式方法,遇到上述這種情況還是立刻報警,交由警方處理,才是最佳的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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