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豹治鄴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詳,是中土故事,只有一位律師提出異議,理由是入選中小學課本過於血腥。
這個問題實際是風俗習慣與法律的衝突,風俗習慣未必是公序良俗。
在清朝臺灣也有一宗類似的故事,講的是山地人(高山族人)慶豐收時必要「出草"即「獵頭」,也就是殺人獻祭(粟祭),當然是殺異族人也就是殺漢人。
當時清朝就派一小吏吳鳳就任通事,也就是山地人與漢人的翻譯兼理蕃務,負責處理山地人與漢人之間的事務。
吳鳳與高山族人友好相處,為他們排憂解難,送醫送藥,傳授各種農業技術,深得他們的信賴與崇敬,勸說他們四十餘年不殺活人獻祭。
後來高山族人因畢竟還沒有完全文明開化,又要殺人獻祭。吳鳳就與他們立約,只準他們明天再殺一朱衣紅巾之人。但這是最後一次,以後永革陋習。
第二天,吳鳳裝扮成朱衣紅巾之人如約出現,就被山地人射殺了。山地人走近方知是殺了恩公,四十八社頭人聚議永除陋習,奉吳風為「阿里山忠王」,別稱「阿里山神」,立廟永遠祭祀,吳鳳廟至今仍在。
比較一下,西門豹與吳鳳哪種方法更好呢?當然是後者。
當風俗習慣與法律發生衝突時,讓人認識到陳規陋俗的不好是最重要的,硬要用法律去除未必是最好的解決方式。
仁必有勇,法必良善,吳鳳配得起!
杜兆勇律師2021.01.28於稷下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