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本文中」坐牢「,僅指在看守所監倉被羈押。
百度輸入」看守所監倉「,可見下圖:
根據多年的辦案經驗,上述情況基本屬實。
對於突然失去自由的人來說,那就是一種何等的痛苦!何等的煎熬!
律師會見時:
一提到家人的情況,當事人或嚎啕大哭,或痛哭流涕,或雙眼通紅,或沉默不語.
一提到裡面怎麼樣,當事人就會說,「xx律師,』坐牢』真的好難受、好痛苦」!
面對此情此景,律師要麼措手不及無從解答,要麼稍加安慰轉換話題。
所以,今天我想有必要分享下:如何讓」坐牢「不那麼難受、痛苦
第一、轉換內心即可減免難受與痛苦
講兩個故事:
故事一:
有個電影《魔窟中的幻想》,故事的主人公小蘿蔔在監獄出生長大,一直希望有一天能到監獄外頭去,但是他的爸爸媽媽都在監獄裡,他的世界就只有一個監獄的世界。
有次他做了一個夢,想像自己走到了監獄外頭,可是那個外面的世界,還是個監獄,也還是崗樓,有各種各樣的編碼,小蘿蔔頭走到哪兒,所有的規則都和監獄裡一樣。
所以,小蘿蔔不管在哪裡,他內心都是茫然的、不開心、甚至痛苦的。
故事二:
曼德拉,被尊稱為南非「國父」的黑人總統,在任職總統前,曼德拉是積極的反種族隔離人士,同時也是非洲國民大會的武裝組織民族之矛的領袖。當他領導反種族隔離運動時,南非法院以密謀推翻政府等罪名將他定罪,依據判決,曼德拉在牢中服刑了27年。
出獄後,他說過,「當我走出囚室,邁過通往自由的監獄大門時,我已經清楚,自己若不能把悲痛與怨恨留在身後,那麼我其實仍在獄中」。
什麼是監獄?
監禁人身的地方,那是一時的監獄;
監禁人心的地方,那是一世的監獄;
佛說:「相由心生,境由心轉」。
真正坐牢,莫過於人心自囚!
所以,即使身處監倉,若轉換內心,自然就不會太難受、太痛苦。
第二、接納自己即可減免難受與痛苦
犯罪的人不一定是壞人
犯罪的人,從法律上來說,一定是違法刑法的人,但法律上並沒有定義什麼是壞人與好人。
實際上這個世界上沒有好人和壞人,只有做了好事的人,和做了壞事的人——柴靜《看見》
也正所謂:看到的並不一定是真實,聽到的也並不一定是事實,做過壞事的人並不代表他就是壞人。
所以,即使犯罪了,也沒必要糾纏自己是好人還是壞人。
曼德拉語錄:
生命中最偉大的光輝在於永不墜落,而是墜落後總能再度升起
聖人其實也是罪人,只不過他會不斷努力向善
因此,犯罪也不代表就是壞人,接納自己的好與壞,從此只做負責任的人,自然也少了難受與痛苦。
第三、律師工作即可減免難受與痛苦
被關押人員除遭受皮肉之苦外,影響更大的其實是對其人格尊嚴的影響。
律師在辦案中除了提供法律服務之外,與當事人溝通過程中多注重去尊重人格,以禮相待,多去給予肯定與支持。
「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勸告當事人不必背負罪人之名,多去從案件的角度分析可能性,多去給予當事人希望。
當然,還可以講講上面的故事,講解犯罪的人與壞人的區分。
最重要的是,讓其做一個有擔當的人,面對現實,敢於承擔責任。
同時,請告訴他:
你若光明,這世界就不會黑暗。你若心懷希望,這世界就不會徹底絕望。———曼德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