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標杆城市,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深圳」——政法大V特區行專題採風活動以慶祝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為契機,以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為切入點,結合「12·4」國家憲法日宣傳要求,深圳市委政法委組織法治日報、民主與法制時報、南方日報、深圳特區報、深圳晚報、騰訊大粵網等6家資訊媒體,@深檢君@深圳公安等市直政法單位新媒體,以及@深圳交警熊警官@深圳小天@祖蘭蘭律師等自媒體組成政法大V採風團,深入16個能夠充分反映深圳特區40年發展中政法工作改革創新、成效突出的採風點,充分展示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新舉措、新思路、新局面,為深圳「雙區」建設提供有力輿論支持。
今日報導專題
#政法改革#
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
成立於1982年
是深圳經濟特區最早成立的基層法院
2019年1月
羅湖法院以堅實的執行保障
規範的執行機制建設
以及優良的質效指標順利
通過全國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
第三方評估驗收
同年12月
被最高人民法院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評為
全國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
工作先進單位
是深圳市唯一獲此殊榮的法院
11月30日
政法大V採風團來到羅湖法院
一探究竟
採風活動上
羅湖法院向採風團介紹了
應對「教科書式老賴」的
執行典型案例
「7月25日,我院在公安的協助下成功拘留了一名惡意霸佔他人房屋的'老賴',切實實現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彰顯了法律的強制力,展現了各位幹警敢於執行和善於執行的執行風採。」
在本案中,被執行人鄭某某應於生效法律文書規定時間內搬離涉案房產並將該房產交還申請執行人,同時支付相應租金損失,但鄭某某在判決生效後一直拒不搬離。
執行法官多次上門張貼搬遷通知書並責令其早日搬離涉案房屋,否則法院將強制執行,鄭某某均態度強硬、不予理會,且稱家中有大量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法院依法要求物業配合對涉案房產採取了停水停電措施,其不僅私接公用水電,還在所住樓層的樓道加裝了兩個攝像頭,用於實時觀察室外情況、應對法院各類措施,從而逃避執行。
為了早日實現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權威,法官選擇主動出擊、打破僵局。在院、局領導的大力支持下,通過區政法委的統籌、協調,法院與公安多次召開協調會議,詳細分析研究制定了三套行動方案。
當天下午,在設法開門後將被執行人當場控制,隨後法官當場對鄭某某宣讀了拘留決定書,並在完成相關拘留手續後將其移送拘留所進行關押。同時部分幹警留在現場完成初步清場、查驗工作,將涉案房屋暫時查封,爭取儘早完成騰退工作,將房屋交付申請執行人。
像這樣的案例還有很多,據了解,2016年1月至2020年11月,羅湖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111208件、辦結執行案件103558件,排名廣東省前列,執行結案數量多年來一直保持穩步增長態勢。執行到位金額共計100.72億元,執行「終本合格率」、「信訪辦結率」指標在全省法院中名列前茅;「結案平均用時」、「法定期限內結案率」、「信訪辦結率」等多項指標均長期排名全市法院前列,執行工作質效不斷提升。
羅湖法院
如何向「執行難」發起「總攻」?
一起來看看
圍繞執行辦案核心,羅湖法院通過狠抓執行辦案,切實加大執行力度,著力提升執行規範化、高效化辦理水平,全面提升執行工作質效。
強化組織領導,堅定發揮黨組協調作用,法院「一把手」靠前指揮、發揮表率,將「基本解決執行難」作為全院重點工作全力推進;充分發揮黨委領導作用,積極推動成立羅湖區「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領導小組,出臺《羅湖區委關於支持區法院切實解決執行難實施方案》等專項文件;積極邀請人大代表見證、參與重大案件執行,並在區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羅湖區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基本建立。
深化執行機制改革,破解執行工作難題。深入推進執行案件「繁簡分流」,同步推進執行事務集約辦理,建立「漏鬥式」執行案件「分段集約」辦理模式,切實提高執行案件流轉效率;不斷優化網絡司法拍賣機制,實現網絡拍賣佔比100%,2017年至2020年11月,羅湖法院共通過網絡拍賣標的物2022件,總成交金額52.87億元,促進了財產處置不斷向高效化、規範化、透明化發展,切實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創新騰退案件執行機制,有效服務大局工作。為切實解決房屋、土地強制騰退類案件阻礙多、風險高、難度大的執行難題,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制定專門文件,對該類案件的前期調查、請示匯報等流程予以全面規範,形成了轄區黨委統領全局協調各方、職能部門聯動協同、法院發揮主體作用的強制騰退案件執行機制,有效提升強制騰退類重大案件執行工作質效。
創新執行威懾機制,促進公檢法多部門聯合,加強與羅湖公安分局溝通協作,建立公安機關運用技術手段協助定位查找被執行人下落常態機制,與邊檢部門互聯共通,有效提升司法權威。
END.
來源· 深圳政法、羅湖區人民法院
通訊員· 羅雲
作者/來源:深圳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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