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合肥7月14日電(記者 劉美子)妻子受賄、丈夫貪汙,合肥稅務系統一對夫妻雙雙利用職權斂財達數百萬元。7月14日上午,合肥市地方稅務局新站區分局原局長張燕受賄一案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而其同在稅務系統工作的丈夫此前也因貪汙、挪用公款、受賄被移交至檢察機關進入公訴程序。據了解,兩人不僅分別受賄,還曾共同接受請託。
根據檢察機關審查查明,2003年,安徽天然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胡某某找到張燕丈夫王雲華,希望通過張燕介紹在合肥新站區承接工程,並承諾將工程的一半利潤作為「感謝費」。王雲華將胡某某的請託告訴張燕,張燕利用職務之便,先後幫助胡某某承接了該區多項工程項目。按照事先約定,胡某某送給張燕、王雲華夫婦68萬元。
此外,張燕還通過職務便利,幫助白酒經銷商李某某向合肥新站區的多家企業和個人高價推銷「五糧液川聖牌」白酒,幫助李某某獲利80萬元人民幣,李某某按照約定將46萬元送給張燕作為好處費,後分兩次共退還李某某10萬元。
2004年,張燕個人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向合肥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購買門面房3套,後又幫助其弟媳等人以同樣價格購買門面房3套。經評估,這6套門面房按照當時市價應為1504170元,而實際支付購房款為835650元,張燕變相收受他人財物66.8萬餘元,後張燕等人退還了部分差價。
起訴書顯示,2001年底至2013年,張燕在擔任合肥市地稅局新站分局局長期間,在緩繳稅款、承接工程等方面,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808520元、港幣20000元、價值人民幣62000元購物卡。
而張燕的丈夫、合肥市郊區地稅局勞務服務公司原總經理王雲華也在退休前瘋狂「斂財」,一次性挪用、貪汙公款500餘萬元。王雲華涉嫌貪汙、挪用公款、受賄早前已被移交至合肥市瑤海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目前已進入公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