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 不戒視成謂之暴 慢令致期謂之賊
題目出自聖人孔子的《論語·堯曰》第二章,
原文是子張請教孔子為官從政的要領。
大致意思就是:不經教化便加以殺戮叫做虐;
不加告誡便要求成功叫做暴;
不加監督而突然限期叫做賊。
在這裡當然不是想對當官從政發表意見了。
只是用這句話談談自己對於中小學家長學校和學生關係的看法。
學校的校規裡面大多是為了提高學生的學習成績要放棄許多陋習,
比如:不能奇裝異服,不能大聲喧譁等等。
這些都是明文標註的,
但除了這些還有一些是口頭傳達的,
如:學生, 家長和學校關係的一個矛盾手機。
這是中小學一個雷區,
學校是絕對不允許學生在校佩戴手機的,
但是現在中小學生都是有手機的,
這就和學校有了衝突,有些學校處理這些事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一般不會使這個矛盾激化。但也有些個例,
如:前幾天盛傳的河南某高中,當場砸碎了學生數十臺手機,額度高達十萬元以上。
而事後校方以勒令退學為要挾,使這件事不了了之。
家長在校方的淫威了妥協了。
這件事從法律角度去分析學校觸犯了刑法,過錯在於學校,但造成家長妥協最重要一點卻是:
家長認為學校是法外之地,何其的荒謬可笑,我國自古就有:
「太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之說。我不知道這些家長這種思想從何而來,我只是為這些學生感到無力與悲哀。
不管何地,一旦學校做出些過激的行為,總會有一大群家長爭著為其買單,而其中最尷尬的就是學生,有苦卻不能言。
如若家長不提高自己的眼界和教育的水準,不就是孔聖人口中的:
「不教而殺謂之虐 不戒視成謂之暴 慢令致期謂之賊。」
當然也不能以偏概全,大多數的學校是不會做出如此過激的行為,
家長也不會有如此的想法,這樣一葉遮目的家長和學校我想註定是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