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師範大學2020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2020-07-29 高校圈的那些事兒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河南師範大學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於河南師範大學各類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類型涵蓋:普通類專業招生、藝術類專業招生、體育類專業招生、中外合作辦學招生、各類專項(定向)招生。

  第四條 河南師範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河南師範大學(英文:Henan Normal University)。

  第六條 學校國標代碼:10476。

  第七條 辦學地點:位於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鄭洛新新鄉片區 ——河南省新鄉市。註冊地址為河南省新鄉市建設路東段46號。學校以衛河為界有東西2個校區。郵政編碼:453007。學校網址為:http://www.htu.edu.cn。學校招生辦公室網址為:http://www.htu.edu.cn/zs/,微信公眾號為:「河南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

  第八條 聯繫電話:日常辦公電話:0373—3326191,3325268;錄取期間諮詢電話:0373—3326836,3326839。

  第九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同建設高校、國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支持高校,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入選高校。

  第十條 辦學層次:以培養普通本科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為主,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博士後流動站和院士工作站。普通本科生畢業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河南師範大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一條 河南師範大學擁有97年的悠久辦學歷史,專業與學科門類齊全。設有25個學院(部),擁有86個本科專業,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歷史學、管理學、藝術學等11大學科門類。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主管副校長,以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學生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審議學校招生政策,對本科招生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各類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委員會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學校按照上級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根據學校辦學實際,科學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本科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各專業相關報考要求將分別由各有關省(區、市)招生管理部門按照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同時通過學校的招生章程、招生網、招生宣傳材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五條 學校嚴格遵照教育部規定,預留計劃數量不超過當年本科招生規模的1%。預留計劃的使用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統一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調整使用,主要用於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及生源質量調控。

  第十六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並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

  第十七條 外語語種要求: 1.英語專業:英語;2.其它專業:公修外語教學為英語教學,沒有其它小語種教學。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按照生源地的規定確定提檔比例。

  第十九條 學校承認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一條 普通類專業招生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錄取:即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願;在進行專業分配時,先分配有專業志願的考生的專業。考生志願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綜合考慮安排專業。平行志願投檔錄取後,未完成的計劃,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重新徵集志願。

  對於進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學校按照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檔錄取模式執行。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部分本科專業按類招生。考生填報高考志願時,將專業類視作一個專業填報即可。按同一專業類招收的新生,入學時在專業類內不分專業,在完成通識課程和學科平臺課程學習後,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參加專業分流,然後進入本專業類中的某個專業學習。

  第二十三條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錄取原則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使用河南省編導製作類統考成績,在投檔到學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課成績佔60%和專業課成績佔4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的綜合總分,錄取時按綜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綜合總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綜合總分的公式:綜合總分=文化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6 +專業成績÷專業課滿分×100×0.4。

  第二十四條 音樂、舞蹈類專業錄取原則

  1.音樂學專業:使用河南省音樂類統考成績,在投檔到學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課成績佔30%和專業課成績佔7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的綜合總分,錄取時按綜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綜合總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綜合總分的公式:綜合總分=文化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3 +專業成績÷專業課滿分×100×0.7。

  2.音樂表演專業:使用河南省音樂類統考成績,在投檔到學校的合格生源中,且專業主科成績在96分及以上,按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專業主科成績相同,則按照專業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專業總成績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舞蹈編導專業(音樂舞蹈學院培養):使用河南省舞蹈類藝術舞蹈統考成績,在投檔到學校的合格生源中,且舞蹈主科成績在96分及以上,按舞蹈主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舞蹈主科成績相同,則按照專業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專業總成績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舞蹈編導專業(體育學院培養):使用河南省舞蹈類國際標準舞統考成績,在投檔到學校的合格生源中,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專業課成績相同,則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美術學專業、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和產品設計專業):使用河南省美術類統考成績,在投檔到學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各佔5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的綜合總分,錄取時按綜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綜合總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綜合總分的計算公式:綜合總分=文化成績÷文化課滿分×100×0.5+專業成績÷專業課滿分×100×0.5。

  2.繪畫專業:使用河南省美術類統考成績,在投檔到學校的合格生源中,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專業課成績相同,再按照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六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1.體育教育專業:使用河南省體育類(本科)統考成績,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河南省體育類本科控制分數線,專業課成績須高於體育類本科控制分數線20分(含20分),且男子身高在170cm(含170cm)、女子身高在160cm(含160cm)以上的進檔考生中,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文化課成績相同,按照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相同,再按照文化課成績中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

  2.運動訓練專業:按照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文件和學校公布的《河南師範大學2020年運動訓練專業單獨招生簡章》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3.高水平運動隊:在通過學校高水平運動隊專業水平測試,經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教育部規定分數線的考生中擇優錄取。

  第二十七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納入國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入學考試,並符合相關招生錄取規定和要求。

  1.體育教育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錄取原則:使用河南省體育類(本科)統考成績,體育專業課成績和文化課成績均達到河南省體育類本科控制分數線,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文化課成績相同,再按照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文化課成績和專業科成績均相同,則按照文化課成績中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

  2.經濟學專業、法語專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環境工程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及課程)錄取原則:與普通類專業招生錄取原則相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八條 收費標準:根據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文件規定,學校本科各專業學費標準為:文史類專業學費4400元/生· 年;理工類專業學費5000 元/生·年;藝術類專業學費8000元/生·年。除此以外,根據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文件要求,學校有16個優質品牌專業的學費在原有學費基礎上上調10%,其中文史類專業學費4840元/生·年;理工類專業學費5500 元/生·年;藝術類專業學費8800元/生·年(具體專業及學費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編印的《招生專業目錄》)。

  學校運動訓練專業學費8000元/生·年;軟體學院本科專業學費12000元/生·年;河南省少數民族預科第一年,學費20000元/生,升入本科後按照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文件收取學費。

  學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費標準:法語專業學費15000元/生·年;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18000元/生·年;體育教育專業學費18000元/生·年;環境工程專業學費18000元/生·年;經濟學專業是與法國佩皮尼昂大學本科課程合作項目,收費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學校住宿費根據宿舍情況400-1200元/生·年。

  第二十九條 河南師範大學重視對優秀學生的獎勵和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學校構建了「獎、貸、助、勤、免、補」多位一體的學生資助體系,形成了政策助學與臨時救助相結合、國家助學貸款與校內貸款相結合、校內幫扶與社會捐助相結合的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的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格局,保證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放棄學業。

  第三十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將進行入學資格複查,複查中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存在舞弊行為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河南師範大學沒有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招生詐騙行為。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衝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校招生辦公室。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為河南師範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的綱領性文件,內容未盡事項詳見各類具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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