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能按時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海航集團被法院列為「失信公司」,董事長陳峰也被限制高消費,不得乘坐飛機、高鐵......
海航集團成「老賴」
9月15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披露了兩則關於海航集團的失信信息,海航集團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確定義務」,被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即俗稱「老賴」)。
失信信息顯示,海航集團的履行情況為「全部未履行」,兩則執行案件的立案時間均為2020年8月13日。
董事長陳峰被禁止坐飛機
企查查顯示,法院將海航集團列為「失信公司」後,隨即對海航集團及其董事長陳峰下發了限制消費令,限制海航集團及法定代表人陳峰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具體包括,海航集團及法定代表人陳峰不得乘坐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不得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不得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不得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不得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不得旅遊、度假;
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不得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不得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法院強調,如違反限制消費令,經查證屬實,法院將依規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院表示,下發這一指令,是源自2020年8月13日立案執行申請人柴靖申請執行海航集團合同糾紛一案,因海航集團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故法院依照規定對海航集團及法定代表人陳峰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非首次限消 當前仍有8.3億待執行
值得一提的是,這並不是海航集團及董事長陳峰首次被法院限制高消費。企查查顯示,海航集團還有一條歷史限制高消費行為的記錄。
去年2月28日,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對海航集團及董事長陳峰下發限制消費令,起因是2019年1月21日,海航集團在與上海南洋萬邦軟體技術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被立案執行申請人上海南洋萬邦軟體技術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另外,海航集團接到的類似執行案件並不在少數。
企查查顯示,截至目前,海航集團有12條被執行人信息,當前被執行總金額超8.3億元。
這意味著,如果航海集團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上述12條被執行信息中規定的法律義務,其將會在現有2條「失信公司」信息的基礎上再增加12條失信記錄。那麼,航海集團及董事長陳峰被限制高消費的行為也將不再是少數。
海航控股因逾期觸發的要償債務超971億
根據海航集團的發債報告,截至2019年上半年,海航集團有7067.26億債務待償。而2019年全年和2020年上半年的具體債務數據目前尚未披露。
不過,從此前海南銀行評級報告中披露的情況,可以窺見海航集團債務「不容樂觀」的冰山一角。
海南銀行是海航集團金融布局的重要一子。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3月末,海南銀行關聯集團授信餘額合計32.95億, 其中最大關聯集團為海航集團,授信餘額為24.39億元,佔到該行期末資本淨額的比重為46.93%。
對此,海南銀行稱主要系向海航集團提供流動性支持所致。
另外,截至 2019年末,海南銀行投資資產中理財產品、信託計劃和資產管理計劃規模合計為59.66億元,其中13.39億元底層實際融資人為海航集團。目前4筆於2019年6月到期、投資金額合計為10億元信託計劃尚未兌付,其中5億元風險緩釋措施為存單質押,另外5億元由海航集團股權提供質押。
與此同時,據海航集團旗下重要上市子公司海航控股披露的情況顯示, 2020年度,海航控股的若干借款、融資租賃款以及資產證券化項目均未按照相關協議的約定按時償還,累計未償本息共計約268.4億元。其中28.58億元在今年6月末前償還或與銀行等機構籤訂展期協議,剩餘的239.82億元部分尚在與相關借款銀行、債權人等協商續借或展期。
海航控股還表示,截至2020 年 6 月 30 日,上述借款逾期行為觸發了相關違約條款,導致借款銀行、債權人等有權按照相關協議的條款要求本集團隨時償還借款、融資租賃款、資產證券化項目應付款以及債券的全部本金及利息共計971.89億元。
今年2月,海南省海航集團聯合工作組正式入駐海航集團,該工作組被賦予的任務和要求中就包括,徹底摸清海航的債務情況,推進更有效的救助、重整方案。
可以預見的是,在救助、重整方案落定之前,海航集團仍將面臨不少類似的相關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