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進入〉〉06司考衝刺考點強化練習:刑事訴訟法篇
刑事訴訟法答案及解析
1.答案:B
考點: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5條,A項應為「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1條,C項應為「一律公開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6條,對於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通過外交途徑解決,D項遺漏「外交特權」。B項的認識是正確的。
2.解析:D
參見刑訴法15條的具體規定即可,因為此案處於偵查階段。
3.解析:AD
B錯誤,人民法院沒有搜查權。C依據刑訴司解355條,一審法院應當先行作出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而不能立即交付執行或釋放。D依據刑訴司解257條第四款時正確的。
4.解析:D
A項中兩項都是當事人共有的訴訟權利,B錯誤,法定代理人不能代替後者陳述,也不能為其承擔與人身自由相關聯的義務,C依據刑訴161條,拘留應當為15日以下,D正確,參看刑訴司解201條即可。
5.解析:ABD
A依據刑訴司解第四條,是可以依法審理。B依據六機關規定第五條錯誤,C符合刑訴就高不就低的原則, D錯誤,依據刑訴26條,允許上級法院這樣做,因為實踐中存在著不便審理的情形。
6.解析:BCD
依據《關於再審案件開庭審理程序的具體規定》第2,3,4條的規定,後三項的陳述完全正確。
7.解析:A
A正確界定了刑訴中專門法院的範圍,B錯誤,對傅某處理方式正確,依據司解21條徐某應當由軍事法院管轄。C錯誤,D縣既非犯罪地也不是服刑地,僅為抓獲地,沒有管轄權。D錯誤,也可以由原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8. 解析:C
本題目考察公訴的提起。,解題的思路在於因檢察院系統是上下領導關係,因此應當將案情上報,由上級人民檢察院提出公訴,否則級別不對應。
9.解析:A
A正確,符合刑訴20條對級別管轄的規定,B錯誤,應當首先在審限內協商解決,C錯誤,應當由原審人民法院管轄。D錯誤,因為沒有被告人辯解。
10.解析:C
A錯誤,依據司解30條,誰的下屬由誰管,B錯誤,依據刑訴28條,審判人員應當迴避,包括審判委員會和人民陪審員, C依據司解24條正確,D錯誤,參看六機關規定第八條,應當由院長決定。
11.答案:C
簡析:參見《被告人認罪案件若干意見》第1、2條,該程序適用前提為公訴程序,所以D錯誤,而聾啞人或可能判處死刑的被告也不適用該意見,故排除AB。注意不適用該意見的七種情形。
12. 解析:BD
因賈某僅有17歲,故其父親是法律意義上的法定代理人,因此他若提出迴避申請並不需要賈某的同意,排除A項;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2條的規定:「上述有關迴避的規定,適用於法庭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鑑定人。其迴避問題由人民法院院長決定。」本案開庭書記員的迴避應由法院院長決定,據此排除C項,D項當選;B項當選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9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不得接受當事人及其委託的人的請客送禮,不得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及其委託的人。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他們迴避。」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7條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提出迴避申請的,申請人應當提供證明材料。」
13.解析:C
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第32條和刑訴法解釋第33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的現職人員以及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不得被委託擔任辯護人,但是如果是被告人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由被告人委託擔任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對於C項,其姐姐為人民檢察院的現職人員但是為其近親屬,因此可以擔任其辯護人。
14. 解析:D
《刑訴解釋》第121以及122條的具體規定即可,本案涉及個人隱私問題。
15.解析:AB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6條,《六機關規定》第40條以及《刑訴解釋》第141條的規定,只有CD的說法符合要求。
16.解析:B
A不符合擔任辯護人的範圍,參見刑訴司解33條,B項對法定代理人的定位是正確的,C不正確,依據刑訴161條規定,這屬於院長職權範圍。D錯誤,因為正在被執行的刑罰包括主刑也包括附加刑。
17.解析:B
本題考證人的法律責任。《刑事訴訟法》第47條
18.解析:B
本案符合《刑訴解釋》第36條、38條規定的強制辯護情形之一的具體要求。
19.解析:A
本題考查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的人員,他們分別是被害人的近親屬和被害人本人。參見《刑事訴訟法》第40條,注意近親屬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
20.解析:BC
A錯誤,屬於視聽資料,B正確,參見刑訴157條對該範圍的界定,C正確,符合刑訴司解116條以及六機關規定36條的要求,D錯誤,依據六機關規定第37條應當為三日。
21.解析:B
間接證據與直接證據是相對而言的,直接證據是能夠單獨地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主要事實是指是否發生犯罪行為以及犯罪為誰所實施,間接證據則相反;原始證據是與傳來證據相對而言的,二者以證據的來源為標準,凡是直接來源於案件事實,未經複製、轉述的證據是原始證據,相反則為傳來證據。本題中,只有「證人聽到被害人哭泣的證言」既屬於原始證據又屬於間接證據。
22. 解析:D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28條,對犯罪嫌疑人新發現另有重要罪行的,即自發現之日起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注意僅需向人民檢察院備案。
23.解析:BD
依據刑訴18條以及225條,由軍隊保衛部門對軍隊內部發生的刑案行使偵查權,所以A錯誤,C是應當,因為屬於專門管轄範圍,D依據刑訴50條陳述正確,公,檢,法都有權決定適用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