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招錄1528名農村專職黨務工作者公告
為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培養鍛鍊高素質幹部隊伍,促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根據《天津市農村專職黨務工作者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2020年,天津市計劃面向全國招錄1528名農村專職黨務工作者。其中,濱海新區65名、西青區15名、津南區52名、北辰區26名、武清區350名、寶坻區350名、靜海區200名、寧河區70名、薊州區400名,統籌安排到所轄行政村工作。現就組織招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對象及資格條件
本次招錄工作面向全國開展,不限天津市戶籍,招錄對象為符合資格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應屆或往屆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各區根據招錄計劃數,按照7:3比例分別設置職位一(適合男性)、職位二(適合女性)兩個招錄職位,具體要求及招錄人數詳見職位表。
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須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不含定向培養、委託培養,各類成人教育、遠程教育,專接(升)本畢業生等。
4.中共正式黨員,2020年應屆畢業生可以放寬至中共預備黨員。
5.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89年3月24日以後出生)。
6.熱愛農村基層工作,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錄用體檢標準。
天津市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入選者,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面試合格者即可錄用,不佔用全市招錄名額。
考生不得報考本人出生地和父母工作所在區的職位,實行迴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錄為農村專職黨務工作者: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審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道德敗壞,參加過邪教組織的;其他不宜從事招錄崗位工作的。
二、政策待遇
農村專職黨務工作者任職期間須在村工作,黨組織關係轉至所在行政村黨組織,享受以下政策:
1.農村專職黨務工作者實行合同制,與各區人事代理機構籤訂勞動合同,合同期3年,試用期6個月。
2.農村專職黨務工作者依據工作崗位和在農村工作年限確定薪酬待遇(具體薪酬待遇附後)。按照國家和我市有關規定,為農村專職黨務工作者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農村專職黨務工作者享有體檢、帶薪年休假、繼續教育、防暑降溫費、冬季取暖補貼和集中供熱採暖補貼等福利待遇。其人事檔案由人事代理機構免費代理。
3.戶口不在天津市的,即可獲得天津市戶籍。
4.鼓勵和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農村專職黨務工作者進入村「兩委」班子任職。進入村「兩委」班子的,可根據屆期依法籤訂勞動合同。
5.農村專職黨務工作者在村連續工作3年(含試用期)及以上、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的,可參加各級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公務員定向招錄或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各鄉鎮(街道)空缺幹部時,由各區負責優先從上述農村專職黨務工作者中招錄。
6.半年試用期滿後,表現稱職的進入村「兩委」班子,表現優秀的可擔任村黨組織副書記;到村工作一年後,表現優秀的,可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擔任村黨組織和村委會副職5年以上的農村專職黨務工作者,表現優秀的,經考核可選拔為正科級領導幹部;擔任村黨組織和村委會正職5年以上、表現優秀的,經考核可選拔擔任鄉鎮(街道)副職(副處級)。
7.擔任村黨組織書記的農村專職黨務工作者,即納入事業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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