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女生指控努某某,留校察看引發質疑後,浙大新處理結果出來了

2020-12-25 未羊看社會

劣跡斑斑的努某某受到了全網的關注,而在浙大做出對其留校察看的處罰決定以後,網上立即一片鋪天蓋地的質疑之聲。這樣的一個人還能在學校繼續接受培養,那麼他走出校門進入社會以後,會利用自己學到的知識幹什麼?所以廣大網友根本就不認可這樣的結果,面對這樣的情況,浙大是怎樣做的呢?

努某某

浙大深夜發布通報

7月31日深夜,浙大通過自己的官方公眾號發布通報,就努某某事件做出了最新的處罰決定。浙大在經過校務會議的研究後,決定給予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的處分。至此,被網友關注和質疑的努某某事件告一段落,受害人也得到了一些安慰和本就應該有的公道。浙大在深夜發布通報以後,網友的態度並沒有他們想像中的那樣掌聲一片,而是引來了又一波的質疑之聲:沒有網絡曝光和關注,會是這個結果嗎?

努某某

學校的處理方式引發質疑和不滿

努某某是浙大2016級的本科生,用同學的話來說他「家境優渥,」在大一的時候曾經拿過助學金,後來因為經常掛科被取消了助學金。但是努某某抽菸喝酒玩攝影,該怎麼樣還是怎麼樣,後來發展到夜不歸宿,甚至直接在校外租房不會學校住了。今年4月份,努某某因為強姦罪被法院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這樣令人髮指的行為,學校卻只給了他一個留校察看的處分,引發廣大網友的質疑和不滿。一個觸犯了刑法的學生,學校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對是錯,一時之間網上是眾說紛紜,但是幾乎一面倒的認為浙大做得不對。

相談甚歡

9名女生站出來指控他

努某某的事件發酵以後,其平日裡的斑斑劣跡被越來越多的抖了出來。先後有9名女生站出來指控努某某。這些女生無一例外的都是在網上或是學校裡被他哄騙,然後約出來一起旅遊或是出去玩耍,但是都遭到了努某某的侵害。在這裡一定要讚揚一下那個把努某某告上法庭的女生,在受到侵害以後能夠勇敢地站出來,用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從而也讓努某某其他的惡劣行為一件件地被曝光出來,防止他一如既往的害人。

浙大

還是那句話,多行不義必自斃,努某某作為一個知名大學的學生,在校期間不但沒有想著如何提升自身的素質和水平,而是把時間和精力放在不想幹的事情上,甚至是多次對女生實施侵犯,這樣的人不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還要受到道德輿論的譴責。大家對於努某某從留校察看,到廣大網友表達強烈不滿後,浙大又做出開除其學籍的處理結果,有什麼要說的呢?

相關焦點

  • 浙大強姦犯努某某後續:浙大宣布開出努某某,處理程序合法合規
    昨天深夜,浙大終於把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給予留校察看處分改成了開除學籍處分。從7月17日浙大公布強姦犯努某某留校察看處分,到7月31日最終對強姦犯努某某給予開除學籍處分,這一結果是令在座的網友滿意的結果,雖然正義遲到了,但是肯定不會缺席。
  • 浙大深夜通報開除努某某學籍 曾因「留校察看一年」處分引爭議
    7月31日深夜,「浙大發布」官方微信號發布浙大就學生開除學籍處分通報相關情況。通報稱,今天,浙大校務會議決定,給予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相關情況通報如下:7月21日,學校就努某某受留校察看處分事件發出情況通報以後,網絡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線索,也有相關當事人來校反映情況。學校迅速成立專項工作班子,受理來信來訪,梳理網絡舉報,分成學業、經濟、作風等小組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 浙大努某某從留校察看到開除學籍,網友花了多大的努力!
    浙大在7月31日晚上對努某某做出了重新處分,把原來的「留校察看」處分改為了「開除學籍」。浙大第一次做出「留校察看」的處分是在7月17日,這次是在7月31日,半個月時間,兩個處分的力度顯然大有不同。這半個月,網友不斷努力,浙大才改了口徑。
  • 有人作弊被開除學籍,有人強姦卻留校察看……浙大對強姦犯開恩?
    有人因作弊被開除,有人被判強姦罪卻只是留校察看。日前,網上流傳著一份浙江大學對2016級畢業生努某某的處分公告。公告稱該生因強姦罪判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努某某趁受害女生醉酒之際,將其帶到出租屋內意圖不軌,並有猥褻性侵動作。
  • 開除努某某,浙大亡羊補牢為時不晚
    7月31日晚,浙江大學就輿論關注的努某某事件作出通報。通報稱,浙江大學校務會議經過充分和慎重的討論,決定給予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在經過長達兩周的調查後,浙大終於給出了學校層面的最終判斷。雖然此事的發展一波三折,但結果總算是符合人們的預期。
  • 浙大開除努某某學籍 9名女大學生被其侵害
    7月31日深夜,「浙大發布」官方微信號發布通報稱,浙大校務會議決定,給予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努某某為浙江大學建築工程學院土木工程系2016級本科生,今年4月17日,被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以強姦罪為名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 浙大努某某終被開除學籍,依法辦事不縱容,才彰顯公平
    浙大努某某終被開除學籍,依法辦事不縱容,才彰顯公平浙江大學努某某因犯強姦被判刑,浙江大學只給予留校察看的處分,引來了大家的議論,覺得浙江大學有合理之處。而同時間,哈工大兩名學生在期末考試中作弊被開除學籍,這更讓浙大的處理「火上澆油」,更是引發網絡熱議。隨之而來的是關於努某某種種不軌行為,也被曝光。
  • 浙江大學深夜發布最新消息,「留校察看強姦犯」努某某被開除學籍
    文 | 黃祺昨天(7月31日)23點40分,「浙大發布」公眾號發布消息:浙江大學決定給予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相關情況通報如下:7月21日,學校就努某某受留校察看處分事件發出情況通報以後,網絡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線索,也有相關當事人來校反映情況。學校迅速成立專項工作班子,受理來信來訪,梳理網絡舉報,分成學業、經濟、作風等小組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 浙大在輿論壓力下開除努某某學籍,網友:努某某畢業證發了吧
    7月31日深夜,浙大官方微信號發布:今天,浙大校務會議決定,給予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的處分。浙大的本意就是對已經判刑的怒某留校察看的,只不過被報導出來之後,網友不依不饒,認為堂堂浙大,如此處理太有失公平了。
  • 犯強姦罪的努某某,被浙大開除了
    7月31日深夜,「浙大發布」官方微信號發布通報稱,經浙大校務會議決定,給予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各調查組仔細查閱了有關文書和視頻材料,向數十位師生(含若干舉報人)了解情況,並多次與當事人當面了解、核實,對有關線索進行多方取證、核實、審議,確保調查結果真實準確、處理程序合法合規,既體現公平公正又維護個人權利。現查實,努某某確實存在多項被舉報的違紀違規情況。
  • 究竟浙大開除了努某某還是網友開除了努某某
    7月的最後一天晚上11點40分,浙江大學發布了予以努某某的開除通報,此事很快上了熱搜,評論中很多網友並沒有表達壞人被懲罰了大快人心的心情,而是質疑校方是出於輿論壓力才開除的努某某。2020年7月21日,浙江大學黨委學生工作部官網發布了《浙江大學關於給予努XX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相關新聞熱度迅速上升,絕大部分網友無法認同這個處理方式。更加諷刺的是同天上熱搜的還有哈工大因為作弊開除學生,對此有網友甚至開玩笑說:如果考試的時候被抓住了可以強姦監考老師來保住學籍並不被開除。於是浙大在一段時間內成為網友們批評諷刺的對象。
  • 努某某受到應有懲罰,浙大這一做法卻再讓人詬病
    這幾年大學生犯法的事情已經越來越多了,最後很多人都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是浙大前段時間卻因為一個處罰上了熱搜。同一天哈工大學生因為作弊被開除學籍,而浙大一個叫做努某某的大學生犯了強J罪卻只是留校察看。當這個決定出來的時候很多人對浙大的這種處理非常不滿,甚至認為就是在包庇該學生。
  • 浙大回應努某某被留校察看將儘快公布說明 浙大努某事件始末
    7月21日,浙江大學2016級學生努某因犯強姦罪被判刑後,浙江大學對其作出留校察看一年處分決定的消息,引起網友熱議。對於校方處理意見引發的爭議,浙江大學黨委宣傳部長應飈在回應上遊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就對努某處理意見形成的依據和標準,浙江大學將儘快公布說明。律師表示,依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對努某進行處分明顯不妥,強姦罪明顯不是違紀,而是犯罪。
  • 浙大回應努某某被留校察看:正研究處理
    7月21日上午,浙江大學值班室一名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回應稱,7月20日浙江大學緊急召開了會議,正在研究處理此事,後續情況會再公布。此前文件顯示,涉事學生努XX系浙江大學2016級學生,今年4月17日,被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以強姦罪為名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6個月。根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該名學生留校察看處分,期限12個月,自處分決定作出之日起計算,到期可以申請解除。
  • 犯強姦罪的努某某,浙大開除了
    7月31日深夜,「浙大發布」官方微信號發布通報稱,經浙大校務會議決定,給予2016級本科學生努某某開除學籍處分。通報如下7月21日,學校就努某某受留校察看處分事件發出情況通報以後,網絡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線索,也有相關當事人來校反映情況。
  • 浙大努某某因強姦罪獲刑,學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引爭議。你咋看?
    7月17日,浙江大學官網發布黨委學生工作部的文件稱,2016級學生努某某因強姦罪獲刑,根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 項的規定,浙江大學經研究決定,「給予努某某留校察看處分,期限12個月,自處分決定作出之日起計算,到期可以申請解除」。學校處理決定一經網上傳出,引發學生和網友的輿論譁然,有人不禁要問:浙江大學留著強姦犯,與其同班的女同學,可以提出抗議嗎?
  • 浙大努某某終於被開除學籍,但背後的問題才需要深思
    在網絡上發酵多日之後,浙大努某某終於被開除學籍了。但這次事件帶出的一些問題值得我們每個人深思:1,學校怎麼樣才是保護學生?7月17日浙大做出對努某某的留校察看決定,官方的理由是保護學生:網上流傳傳的一份說明顯示,努某某所在學院於5月25日召開黨政聯席會議,討論該生違紀處分意見。討論後認為,努某某系初犯,且已強烈悔罪,並懇請獲得改正機會,又因努某某來自貧困地區,又是畢業生,因此提請學校酌情從輕對該生的違紀處分。這份情況說明也被網友認定是為努某某僅被予以「留校察看」的依據。
  • 學生犯強姦罪僅留校察看?期待浙大更詳實調查
    近日,《浙江大學關於給予努××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引發廣泛關注。決定顯示,2016級學生努××犯強姦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因此被浙江大學給予留校察看處分。高校對學生的紀律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和開除學籍,留校察看的嚴厲程度僅次於開除學籍。根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被司法機關判處管制,拘役或獨立適用附加刑的,或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的,給予留校察看或者開除學籍處分。浙大對努某某實施留校察看處分,是校規適用範圍內較輕的一種。
  • 浙大「努某某」強姦僅獲留校察看?這樣的「坑」不能挖!
    這兩天,國內百年名校浙江大學因為學生「努某某」事件而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一時間廣大網友對於僅給因強姦而獲刑的在校生「努某某」開除留察的處分而紛紛表示不理解、不接受,而面對社會的關切,浙大目前也只是做出了「正在研究處理此事,後續情況會再公布」的回應。 雖說浙大這樣一所大學做出的決定,必然有自己的理由,但出於以下兩個原因,小編認為這樣的處理顯然是不合適的。
  • 浙大學生強姦女同學僅留校察看,大學生的成才與成人課不可或缺
    浙大的學生努某意圖強姦女同學,這起本身足夠引人憤怒的事件又因為學校的處罰突破了大家的底線。努某涉強姦罪獲刑後又有9名女生向記者爆料,稱曾受到努某的猥褻,處分消息曝光後才知道自己不是個例。對比而言,從處罰結果來看,哈工大的兩名大四學生因考試作弊開除學籍,而浙大的學生犯強姦罪僅留校察看,到底是考試作弊的嚴重還是強姦罪行徑惡劣!浙大作為全國知名的雙一流大學,在人才培養和師資力量等方面均是首屈一指,但這樣的處罰也確實值得說道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