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政權遷臺後,農復會利用他們的知識和經驗,運用美國的經濟援助(每年從援華經費3.38億美金中撥付不超過10%作為其運作經費),積極推動臺灣土改、農會改組、生產技術的創新與推廣等,並協助國民黨政權完成了對臺灣農村社會的徹底改革。農復會所做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幾項:
一、為臺灣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提供專業智力支持
國民黨當局遷臺後,為儘快站穩腳跟,獲得臺灣民眾的支持,50年代初期積極推動臺灣的土地改革。此次土改雖然由「政府」負責,但若無農復會的幫助與推動,恐怕難以完成。農復會在土改中的主要作用是:
1、為土改提供總體的政策規劃和諮詢。
在農復會中美專家的建議下,國民黨當局決定土改採取比較溫和的政策,分三步進行:
● 先實施「三七五減租」(編者註:即限定耕地租額不得超過主要作物全年收穫總量的37.5%,同時租期不得少於6年),還沒有實施土地所有權的轉移,只是減租。第二步是「公地放領」,就是在轉移私有土地的所有權之前,先拿公家的地做示範,把公家所有的地拿出部分放領,轉移所有權(編者註:轉移為農民私人所有)。到第三步才是民間私有土地所有權的轉移,使「耕者有其田」。(《臺灣「土改」的前前後後——農復會口述歷史》,九州出版社第138頁)
在第三階段贖買地主土地時,為避免採用現金收購會導致通貨膨脹,農復會建議建議採用債券的方式贖買土地。在農復會的主導下,國民黨當局公布了「耕者有其田條例」,其中對地主土地的贖買政策為:
● 徵收地價之規定與補償:徵收地價,依各等則耕地主要作物正產品全年收穫總量的2.5倍計算。由政府以實物土地債券70%,公營事業股票成搭配補償。實物土地債券年利率4%,分10年均等償清。(於維君《中國農村復興委員會對臺灣土地改革的影響》)
2、協助「政府」清查耕地,採取措施減少地主農民之間矛盾。
在減租階段,農復會積極推動建立督導檢查制度,減少了地主和農民之間的矛盾。土地改革進行到「耕者有其田」階段時,為了徹底清查地籍,農復會提出實施地籍總歸戶的辦法,即將某人散及臺灣任何地區的土地都登記到其名下,避免在土改時有所遺漏和隱瞞。農復會為臺灣省政府的地籍清查活動提供了技術和經費協助,保證了這一措施有效執行。
3、訓練「土改」工作人員,為土改各項工作提供撥款。
農復會為了推進土改的順利進行,積極配合臺灣省「政府」對工作人員進行訓練。主要的訓練有4次共6269人次,此外農復會還針對土改中的不同分工對各類工作人員進行專門訓練,比如,農復會以撥款並訓練司法人員的方式,協助政府解決大量不同的土地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