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借記卡)被凍結主要有三種原因,持卡人可以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解凍處理。
第一種情況,就是長期不動帳戶的解凍。在人民銀行的個人帳戶管理規定中,對於零餘額零利息的「雙零」帳戶,只要超過一定時間(各家銀行規定不同),都要關閉所有除櫃檯以外的交易渠道,即納入不動帳戶管理,相當於凍結了,持卡人無法交易。還有的銀行是直接銷戶。對於這類凍結,在銷戶之前只要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到銀行網點申請重新激活就可以了。但是,標題的描述是流水大轉帳多,顯然不符合這種情況。
第二種是違規,甚至違法用卡被凍結,怎麼解凍?借記卡的違規或者違法使用涉及範圍比較寬,但主要涉及反洗錢法有關規定。在銀行凍結的這類帳戶中,重點涉及兩大內容,第一是大額交易,第二是可疑交易,在人民銀行「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均有明確規定,其中大額交易認定有4條,可疑交易有18條,這裡就不再贅述了,大家有興趣可以自行查閱。
但是無論反洗錢對大額還是可疑交易的認定,最核心的是明顯不符合本人正常交易,並呈現出短時間內集中或分散進出帳,所以一旦認定以後,人民銀行就會責令商業銀行對違規帳戶進行凍結。
因此,對於這類帳戶的解凍,最關鍵是就是需要持卡人自證清白。如果認為銀行凍結不合規合法,那麼持卡人是可以向銀行申訴解凍的,但是口說無憑,所以需要出示所有流水的合法憑證,比如債權憑證、商業合同、採購合同等等以證明交易的合法性。哪怕金額再大,比如上100萬、1000萬乃至上億,或者每天轉帳頻率超過數百次,也不要緊,只要能夠提供充分合法有效證明材料,確實屬於本人實際需要,完全可以解凍。否則,不能說明來源和用途的流水,就是違規乃至違法,解凍是不可能的。
第三種情況,關於司法凍結的解凍。司法凍結包括民事和刑事案件凍結,比如民間經濟糾紛案件、刑事案件的涉案人或關聯人等,在結案之前,或者嫌徹底疑解除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是無法解凍的。
只有民事凍結有一種特殊解凍方式,就是被告和原告達成和解後,或被告在終審判決之前,一次性償還債務或賠償後,可以由原告向法院申請執行解除凍結。除此之外,就只有等到法院宣告結案後,法院會書面通知銀行進行解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