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冒用父母的房產證去貸了80萬元的款給妻子擴大生意規模,而妻子在拿到錢後卻不願支付利息,更要命的是妻子還想甩開我,和我離婚。
湖南男子張某吐露著最近和妻子趙某之間矛盾不斷,他甚至在苦悶的時候一度寫下遺書想跳河自殺。
張某和妻子趙某結婚十年,有兩個女兒,結婚後張某跟著妻子經營皮具店,他覺得在店鋪的經營上他沒有決定權,資金在自己的手中只有進沒有出,覺得自己很窩囊,沒有一點尊嚴。
妻子趙某在和張某認識之前就一直在經營皮具店,婚前就已經在市區買了一套住房,還有三四十萬的存款,可以說經濟條件十分不錯。
兩人結婚十年了,丈夫張某一直沒有穩定的工作,只是跟著妻子經營皮具店,後來兩人擴大了經營規模一共開了兩家皮具店。
其中一家由丈夫打理,但是由於丈夫只知道玩遊戲,經營不善,那一家皮具店很快就關掉了,近年趙某發現丈夫玩網遊,欠下了不下十萬塊錢外債。
因為丈夫玩網遊,加上經營方面遇到的問題,兩人經常發生爭吵,丈夫張某一度情緒失控,把家裡的東西砸爛,為了自己和女兒的人身安全,妻子趙某把家裡的門鎖換了。
張某說自己曾經想靠賣遊戲帳號賺錢,誰知道越陷越深欠下了20多萬元,現在他也向妻子承諾過不再玩遊戲了還寫下了保證書,可妻子就是不相信他。
張某認為是人都有犯錯誤的時候,妻子現在在資金方面處處像防賊一樣防著他,家裡財政大權全是妻子一手掌控,讓他哪還有一家之主的尊嚴?
妻子趙某說,自己母親剛存進卡裡準備還房貸的幾千塊錢,由於卡在丈夫手裡,馬上就被他取出來用了,叫我如何相信他?
張某的解釋是,之前他們夫妻買了一套150平米的房子,本來是在他的名下的,卻被妻子在公證處辦理了手續過戶到嶽母名下,他懷疑妻子是用夫妻共同財產支付的房貸,所以他才取走卡裡的錢。
夫妻鬧到這般地步,主要還是緣於在店鋪的經營上和貸款利息誰來支付的問題,據妻子趙某稱,為了擴大經營,在銀行貸款一共開了兩店,趙某向丈夫表示自己打理一店,負責店鋪的開銷和孩子的生活。
然後由丈夫打理一家店,其他什麼都不用管,只用把經營所得來支付每個月5000多的貸款利息,張某卻不答應,要妻子還利息。
結果丈夫對那家店無心經營,成天在店裡玩遊戲,沒多久這家店就關了,趙某還說她曾經開過一個售貨亭,每年有兩三萬元收入,但是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丈夫以十萬元把售貨亭轉了,錢在他手上卻一直聲稱對方還沒交錢給他。
趙某認為繩鋸木斷,丈夫多次的傷害很難讓她再相信丈夫了,丈夫又是個情緒激動的人,因為矛盾還到店鋪上吵鬧阻止她正常營業,丈夫幼稚而敏感易怒的行為讓趙某傷透了心。
在趙某眼裡,丈夫一直是比較敏感和自卑,自己妹妹帶孩子到家裡來玩,在丈夫面前都不能說是在姨媽家,要說是在姨父家。
如今夫妻鬧到這般地步,責任絕不是哪一單方面的,妻子認為丈夫不應該玩網遊欠下外債,更不應該錢一經他的手就不見了,應該多一點上進心和責任心。
而丈夫卻認為妻子不該處處防備自己,在財務上獨斷專行,私自更改房子戶主,用共同財產還房貸。
筆者認為:
當初為了組成一個家庭是多麼不容易,他們都忘了夫妻齊心才能其利斷金,在他們的婚姻生活中,妻子趙某步伐太快卻忘了拉丈夫一把,導致張某在原地踏步跟不上妻子的步伐,而張某看到妻子離他越來越遠,索性就破罐子破摔。
事到如今,雖然丈夫表示會痛改前非,也給妻子道了歉,但趙某對丈夫這幾年的表現很失望,徹底失去了信心,產生了離婚的念頭,但是想到兩個年幼的女兒又有一絲動搖,她不知道自己該如何抉擇。
趙某該不該再給丈夫一次機會,何去何從,大家能幫她拿個主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