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撫州市實驗學校
免試就近入學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江西省義務教育條例》,嚴格執行《江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贛教基字〔2020〕9號)和《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嚴禁市屬公辦學校非政策性擇校工作的通知》(撫府辦發〔2018〕60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要求,積極回應群眾關切,科學有序地做好市實驗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工作,規範招生入學行為,促進教育公平,辦好人民滿意教育。
二、主要目標
2020年撫州市實驗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堅持就近劃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按照劃定的學區範圍,嚴格實行學區內就近優先入學與電腦派位入學相結合的招生辦法,全面落實陽光招生政策,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三、招生原則
(一)就近優先。凡符合就近優先條件的入學對象,應當相對就近安排入學,完成義務教育。
(二)免試入學。不得採取任何形式的考試招錄新生。嚴格禁止招收擇校生。
(三)陽光招生。規範招生工作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全面實行陽光招生。
(四)免費入學。嚴格執行政策,不得收取任何形式與入學掛鈎的費用。
四、招生計劃
根據學校辦學規模,2020年小學一年級指導性招生計劃為600人,初中一年級指導性招生計劃為900人(含市實驗學校本校直升生)。
五、招生對象
(一)小學一年級
學區內符合入學資格條件的當年滿6周歲(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二)初中一年級
學區內符合就近優先入學條件和由電腦派位產生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六、學區範圍
東:王安石大道與伍塘路交匯處至惠泉路與伍塘路交匯處;惠泉路與園縱二路交匯處至迎賓大道與園縱二路交匯處;迎賓大道與金巢大道交匯處至五峰路與金巢大道交匯處;五峰路與贛東大道交匯處至南門路與贛東大道交匯處以西地段。
南:園縱二路與惠泉路交匯處至伍塘路與惠泉路交匯處; 伍塘路與王安石大道交匯處至贛東大道與王安石大道交匯處; 贛東大道與鍾嶺大道交匯處至鳳崗河與鍾嶺大道交匯處以北地段。
西:王安石大道與贛東大道交匯處至鍾嶺大道與贛東大道交匯處;鍾嶺大道與鳳崗河交匯處至迎賓大道與鳳崗河交匯處;迎賓大道與玉茗大道交匯處至南門路與玉茗大道交匯處以東地段。
北:園縱二路與迎賓大道交匯處至金巢大道與迎賓大道交匯處;金巢大道與五峰路交匯處至贛東大道與五峰路交匯處;贛東大道與南門路交匯處至玉茗大道與南門路交匯處;玉茗大道與迎賓大道交匯處至鳳崗河與迎賓大道交匯處(不含撫州高新區第二小學學區)以南地段。
以上各路段均只含東南西北包圍區域街道內側門牌。
七、招生辦法
(一)小學一年級招生
1.入學條件
⑴第一類:適齡兒童自出生之日起與法定監護人戶籍(同一戶口簿)均在學區內,至報名時戶籍無變化。認定材料:戶口簿和適齡兒童居民身份證。
⑵第二類: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戶籍(同一戶口簿)均在學區內,且法定監護人或適齡兒童在學區內購房併入住〔戶籍遷入截止至當年3月31日前,購房入住截止時間調整至5月31日前(當年有效)〕。認定材料:戶口簿、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或經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入住兩個月的水電費發票、適齡兒童居民身份證。
⑶第三類: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戶籍(同一戶口簿)均在學區內,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未購房,但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學區內購房併入住〔戶籍遷入截止至當年3月31日前,購房入住截止時間調整至5月31日前(當年有效)〕。認定材料:戶口簿、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或經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入住兩個月的水電費發票、適齡兒童居民身份證。
2.入學辦法
學區內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數量未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則全部安排入學;學區內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數量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則按資格類別順序依次安排入學至招生計劃滿額為止。安排到同一類別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則在同一類別中按戶籍遷入時間先後安排至招生計劃滿額為止。
市委、市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學校徵地拆遷戶子女、高新區規模以上重點企業高管子女、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等入學對象,按照中共撫州市委、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撫州市高層次人才引進實施辦法>的通知》(撫發〔2017〕22號)、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軍區政治部《關於印發〈江西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的通知》(政聯〔2012〕8號)、中共撫州市委、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撫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升級意見》(撫發〔2015〕13號)、江西省教育廳《關於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教育關心關愛工作的通知》(贛教辦字〔2020〕2號)等相關政策文件實施。認定材料:戶口簿、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現役軍人、徵地拆遷戶及規模以上企業高管、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學籍材料。受理時間截止至當年6月30日前。
3.實施時間步驟
⑴組織報名。7月10日—15日,接受適齡兒童報名。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到市實驗學校報名登記。
⑵資格審核。7月25日前,由學校對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初審,將優先入學報名登記表隨同相關證明材料報市教育體育局審核。
⑶名單公示。8月5日—11日,經市教育體育局審核後,在市教育體育局官網和相關媒體公示就近優先入學擬錄名單,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如有異議,憑戶籍、房產等相關證明材料由市實驗學校匯總報市教育體育局終審確定。
⑷辦理錄取。8月10日前,對公示無異議的就近入學名單進行最後審定,由市教育體育局基礎教育科辦理錄取手續,下發入學通知書。
⑸統籌入學。8月15日前,對學區內超出市實驗學校招生計劃數未安排入學和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的適齡兒童,由市教育體育局統籌協調臨川區、高新區安排到其它學校免試入學。
(二)初中一年級招生
採取就近優先與電腦派位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招生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安排學區內就近優先入學。按照就近優先入學原則,優先安排本校小學畢業生對口直升入學和學區內就近優先入學;第二階段,實行電腦派位入學。用招生計劃中就近優先入學後剩餘學位,對符合電腦派位條件的小學應屆畢業生,依據報名志願,實行電腦隨機派位。如無剩餘學位,則不實行電腦隨機派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