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7 11:3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的規定,下列被執行人屬於失信人員,本院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對社會予以公布:
1、被執行人:宋連保,男,1966年12月13日生,住易門縣銅廠彝族鄉裡士村委會裡分村,未履行3.63萬元。
2、被執行人:李少兵,男,1956年2月14日生,住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原林業機械廠生活小區,未履行4.15萬元。
3、被執行人:楊麗珍,女,1976年1月4日生,住易門縣小街鄉獅子山村委會沙老林村,與李長坤共同未履行25萬元。
4、被執行人:李長坤,男,1965年11月3日生,住易門縣小街鄉獅子山村委會沙老林村,與楊麗珍共同未履行25萬元。
5、被執行人:王茜瑤,女,1987年5月22日生,住易門縣龍泉街道辦事處龍泉西路,未履行5.63萬元。
6、被執行人:楊榮兵,男,1984年9月17日生,住易門縣六街街道辦事處柏樹村委會大山凹村,獨自未履行2萬元,與蘇保蘭共同未履行13萬元。
7、被執行人:蘇保蘭,女,1986年8月14日生,住易門縣六街街道辦事處柏樹村委會大山凹村,與楊榮兵共同未履行13萬元。
8、被執行人:王永國,男,1987年10月28日生,住易門縣綠汁鎮河尾村委會炭山村,未履行2.28萬元。
9、被執行人:郎啟蘭,女,1977年6月30日生,住易門縣銅廠彝族鄉碧多村委會羅母箐村,未履行2.7萬元。
10、被執行人:夏元春,男,1985年4月23日生,住易門縣十街彝族鄉張所村委會張所村,未履行4.13萬元。
11、被執行人:孫晶,男,1976年2月24日生,住易門縣龍泉街道辦事處中心街社區孫家屯村,與他人共同未履行18.7萬元。
12、被執行人:楊思遠,男,1994年9月21日生,住易門縣龍泉街道辦事處陽光小區,未履行0.99萬元。
13、被執行人:孫玉明,男,1978年7月13日生,住易門縣龍泉街道辦事處龍泉中路,未履行0.5萬元。
14、被執行人:唐成,男,1973年3月7日生,住玉溪市紅塔區紅塔集團生活區,與他人共同未履行1200萬元。
15、被執行人:黃麗,女,1974年5月20日生,住易門縣龍泉街道辦事處楊柳巷,與他人共同未履行1200萬元。
原標題:《【執行公告】易門縣人民法院關於發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公告(總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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