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審議本次季報的董事會會議。
公司負責人楊建忠、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楊凱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付強聲明: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節 主要財務數據及股東變化
一、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因會計政策變更及會計差錯更正等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
□ 是 √ 否
本報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報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減 | ||||
總資產(元) | 4,218,857,873.26 | 4,351,048,684.27 | -3.04% | |||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元) | 2,396,081,355.02 | 2,368,842,764.25 | 1.15% | |||
本報告期 | 本報告期比上年同期增減 | 年初至報告期末 | 年初至報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減 | |||
營業收入(元) | 351,811,760.80 | -10.29% | 1,088,147,713.10 | -11.47% | ||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元) | 10,410,676.70 | -35.71% | 46,382,057.25 | -38.90% | ||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元) | 11,189,102.63 | -27.89% | 45,978,994.35 | -38.27% | ||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元) | -- | -- | 337,948,066.78 | 430.5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1 | -35.29% | 0.048 | -39.24% | ||
稀釋每股收益(元/股) | 0.011 | -35.29% | 0.048 | -39.24% | ||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 | 0.44% | -0.25% | 1.95% | -1.29% |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 適用 □ 不適用
單位:元
項目 | 年初至報告期期末金額 | 說明 |
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包括已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衝銷部分) | -1,137,898.07 | |
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與企業業務密切相關,按照國家統一標準定額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補助除外) | 1,500,000.00 | |
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營業外收入和支出 | 112,924.98 | |
減:所得稅影響額 | 71,964.01 | |
合計 | 403,062.90 | -- |
對公司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界定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以及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應說明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將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的情形。
二、報告期末股東總數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1、報告期末普通股股東總數及前十名普通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報告期末普通股股東總數 | 34,838 | |||||
前10名普通股股東持股情況 | ||||||
股東名稱 | 股東性質 | 持股比例 | 持股數量 | 持有有限售條件的股份數量 | 質押或凍結情況 | |
股份狀態 | 數量 | |||||
巨力集團有限公司 | 境內非國有法人 | 25.26% | 242,500,000 | 0 | 質押 | 242,370,000 |
楊建忠 | 境內自然人 | 6.43% | 61,700,000 | 59,400,000 | 質押 | 49,530,000 |
楊建國 | 境內自然人 | 6.18% | 59,300,000 | 57,600,000 | 質押 | 49,530,000 |
楊會德 | 境內自然人 | 3.56% | 34,200,000 | 34,200,000 | ||
河北樂凱化工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 國有法人 | 3.13% | 30,000,000 | 0 | ||
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國有法人 | 0.75% | 7,204,209 | 0 | ||
賈宏先 | 境內自然人 | 0.50% | 4,800,000 | 4,800,000 | ||
姚軍戰 | 境內自然人 | 0.50% | 4,800,000 | 4,800,000 | ||
姚香 | 境內自然人 | 0.50% | 4,800,000 | 4,800,000 | ||
張虹 | 境內自然人 | 0.38% | 3,600,000 | 3,600,000 | ||
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持股情況 | ||||||
股東名稱 | 持有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份數量 | 股份種類 | ||||
股份種類 | 數量 | |||||
巨力集團有限公司 | 242,500,000 | 人民幣普通股 | 242,500,000 | |||
河北樂凱化工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 30,000,000 | 人民幣普通股 | 30,000,000 | |||
中山證券-工商銀行-中山證券金利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 3,061,998 | 人民幣普通股 | 3,061,998 | |||
毛彩婭 | 2,664,604 | 人民幣普通股 | 2,664,604 | |||
寶盈基金-招商銀行-寶盈金股6號特定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 | 2,499,832 | 人民幣普通股 | 2,499,832 | |||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2,398,802 | 人民幣普通股 | 2,398,802 | |||
郭松浩 | 2,276,500 | 人民幣普通股 | 2,276,500 | |||
雲南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浙商證券融金1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 2,203,400 | 人民幣普通股 | 2,203,400 | |||
陳通玲 | 2,186,000 | 人民幣普通股 | 2,186,000 | |||
中國建設銀行-寶盈資源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 2,000,000 | 人民幣普通股 | 2,000,000 | |||
上述股東關聯關係或一致行動的說明 | 上述股東中,楊建忠、楊建國、楊會德為公司實際控制人,與巨力集團存在控制關係;股東楊建忠、楊建國、楊會德為兄弟姐妹關係;楊建忠與姚香為夫妻關係;楊建國與張虹為夫妻關係;楊會德與姚軍戰為夫妻關係;賈宏先任巨力集團董事,與巨力集團存在關聯關係;其他股東未知是否存在關聯關係。 | |||||
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參與融資融券業務股東情況說明(如有) | 上述前10名無限售流通股股東中,股東陳通玲因在報告期內參與融資融券業務增加股份2,186,0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是否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東在報告期內未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2、報告期末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十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 適用 √ 不適用
第三節 重要事項
一、報告期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發生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1、應收票據期末餘額4,978.99萬元,較期初減少65.01%,主要因公司報告期內銷售產品收到銀行承兌匯票到期託收及背書支付所致。
2、在建工程期末餘額30,915.05萬元,較期初餘額增加43.89%,主要因公司本期固定資產改良計入在建工程的金額為6,052.10萬元。
3、其他非流動資產期末餘額12,578.65萬元,較期初餘額減少36.06%,主要因公司本期末收回部分土地預付款所致。
4、應付票據期末餘額30,102.00萬元,較期初增加181.92%,主要是本期採購業務使用票據結算量增加。
5、應交稅費期末餘額501.84萬元,較期初增加235.98%,主要因期末應交增值稅金額較上年末增加所致。
6、應付利息期末餘額19.35萬元,較期初餘額減少87.74%,主要因公司本期末應付利息到期支付所致。
7、其他應付款期末餘額1,669.98萬元,較期初增加56.84%,主要因期末應付貨運費及招標保證金增加所致。
8、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期末餘額13,538.13萬元,較期初減少68.53%,主要是報告期內進出口銀行借款15,000.00萬元於2014年6月20日到期償還,交通銀行3,000.00萬元、5,000.00萬元、10,000.00萬元分別於2014年1月11日、2014年1月18日、2014年4月5日到期償還,進出口銀行、交通銀行合計33,000.00 萬元到期償還。
9、長期借款期末餘額29,530.50萬元,較期初增加66.47%,主要因期末新增進出口銀行借款25,000.00萬元所致。
10、營業稅金及附加本期發生額405.47萬元,較上期減少33.11%,主要是公司本期實現的增值稅較上期減少,營業稅金及附加隨之減少所致。
11、營業外支出本期發生額194.52萬元,較上年同期增加86.35%,主要原因為報告期內處置部分閒置設備形成損失所致。
12、所得稅費用本期發生額604.52萬元,較上期減少42.26%,主要是本期利潤總額減少,相應地應納稅所得額降低所致。
二、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東在報告期內發生或以前期間發生但持續到報告期內的承諾事項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東在報告期內發生或以前期間發生但持續到報告期內的承諾事項。
四、對2014年度經營業績的預計
2014年度預計的經營業績情況: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正值且不屬於扭虧為盈的情形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正值且不屬於扭虧為盈的情形
2014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變動幅度 | -50.00% | 至 | 0.00% |
2014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變動區間(萬元) | 3,509.55 | 至 | 7,019.09 |
2013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萬元) | 7,019.09 | ||
業績變動的原因說明 | 由於國內宏觀政策及產業結構調整,整體工業運行形勢下降,致使公司下遊傳統製造行業不景氣,導致公司業績預計下降,預計業績下降幅度小於50%。 |
五、證券投資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證券投資。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權情況的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楊建忠
2014年10月27日
證券代碼:002342 證券簡稱:巨力索具 公告編號:2014-074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獨立董事辭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4年10月24日收到公司獨立董事李科浚先生遞交的書面辭職報告。報告稱: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有關問題的通知(交辦人教【2014】172號)之規定,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後三年內,不得到本人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的企業兼職(任職),也不得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故按照要求向公司提請辭去獨立董事一職。
鑑於上述原因,李科浚先生申請辭去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職務,且一併辭去公司董事會戰略與發展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委員職務。辭職生效後,李科浚先生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由於李科浚先生的辭職將導致獨立董事在董事會成員中的比例低於三分之一,根據《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李科浚先生仍將繼續履行獨立董事職責直至新任獨立董事就任為止。公司董事會將按照有關規定儘快完成獨立董事的補選工作。
李科浚先生現已辦理了必要的工作交接手續,且本人與公司及股東之間不存在未決事項;李科浚先生在擔任公司獨立董事期間獨立公正、勤勉盡責,為提高董事會決策科學性,為保護廣大投資者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為公司規範運作、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在此公司董事會對李科浚先生為公司發展所做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4年10月27日
證券代碼:002342 證券簡稱:巨力索具 公告編號:2014-076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擬出讓土地使用權及
部分資產涉及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關聯交易概述
2014年10月24日,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以1,326.97萬元人民幣向河北巨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巨力房地產」)出讓位於徐水縣巨力路南側的2宗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土地附著房產、構築物及附屬設施所有權資產並籤訂《資產轉讓合同》。
因巨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巨力集團」)持有巨力房地產15.00%的股權,持有公司28.85%的股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0.1.3條之規定,巨力房地產為公司關聯法人,該項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在審議該項關聯交易議案時,關聯董事楊建忠先生、楊建國先生、張虹女士迴避了表決,亦沒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公司在提交董事會審議該項關聯交易議案前,已事前徵得了獨立董事的同意,公司獨立董事亦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0.2.10條之規定,連續十二個月內,公司與同一關聯人、與關聯人同受一主體控制或相互存在股權控制關係的其他關聯人發生的關聯交易達到股東大會審議權限的標準。
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此次與巨力房地產發生的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無須經有關部門批准。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河北巨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 所:徐水縣新興路南巨力集團廠區內
法定代表人姓名:楊將
註冊資本:貳億元人民幣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諮詢、銷售(以上經營範圍待取得資質等級證書後方可從事經營活動);自有房屋租賃。
股本結構如下:
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萬) | 佔總股本比例 |
巨力集團有限公司 | 3,000 | 15.00% |
楊賽 | 2,000 | 10.00% |
楊超 | 2,000 | 10.00% |
楊旭 | 2,000 | 10.00% |
楊將 | 2,000 | 10.00% |
楊帥 | 2,000 | 10.00% |
姚颯 | 2,000 | 10.00% |
姚遠 | 2,000 | 10.00% |
楊林楓 | 2,000 | 10.00% |
楊海潤 | 1,000 | 5.00% |
總計 | 20,000 | 100.00% |
上述巨力房地產股東中,第一大股東巨力集團亦為公司第一大股東,楊賽先生任公司副總裁職務,且分別持有公司股份24,250萬股、180萬股,其他巨力房地產股東未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在公司任職。
巨力房地產成立於2012年7月20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巨力房地產總資產38,806.44萬元,淨資產5,225.68萬元,營業收入8,515.43萬元,淨利潤264.70萬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巨力房地產總資產59,207.74萬元,淨資產22,248.44萬元,營業收入24,520.14萬元,淨利潤2,022.76萬元。
三、關聯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1、土地使用權
本次關聯交易標的涉及的2宗國有工業建設用地位於徐水縣盛源南大街西側,巨力路南側;土地證書號分別為:徐國用(2007)第013號和徐國用(2008)第029號;估價設定土地使用年限分別為:38.8年和38.8年;土地面積分別為:12,227.12平方米和7,753.90平方米;上述2宗地評估地價分別為:561.22萬元人民幣和355.90萬元人民幣,總計為:917.12萬元人民幣。
2、土地附著房產、構築物及附屬設施
本次關聯交易標的涉及的擬出讓的土地附著房產、構築物及附屬設施中,房屋建築物帳面原值為:3,949,757.71元人民幣,帳面淨值為:3,395,828.01元人民幣;構築物及附屬設施帳面原值為:583,398.32元人民幣,帳面淨值為:429,990.17元人民幣。上述交易標的資產在繼續使用的假設前提下的市場評估價值為:409.85萬元人民幣。
註:本次評估房產涉及的接待中心樓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委估資產所佔用的土地未辦理單獨土地使用權證書,本次交易標的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需辦理分割《國有土地使用證》等相關手續。
3、未決事項、或有事項、法律糾紛等
公司此次擬向巨力房地產出讓的上述交易標的不存在抵押、質押及其他限制權利轉移之情形,亦不涉及訴訟、仲裁事項或者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公司合法擁有上述交易標的的所有權,公司系上述交易標的的管理、使用和處置主體。
四、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本次關聯交易價格以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中銘國際資產評估(北京)有限責任公司以2014年8月31日為評估基準日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中銘評報字【2014】第10012號和河北中冀不動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以2014年6月30日為估價基準日出具的《土地估價報告》(河北)中冀(2014)(估)字第34號為定價依據。
五、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巨力路
法定代表人:楊建忠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河北巨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巨力路
法定代表人:楊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位於徐水縣巨力路南側的2宗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土地附著房產、構築物及附屬設施所有權資產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1.1 本合同轉讓標的為甲方自願將坐落在徐水縣巨力路南側的2宗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土地附著房產、構築物及附屬設施轉讓給乙方。其中土地證書號分別為:徐國用(2007)第013號和徐國用(2008)第029號;估價設定土地使用年限分別為:38.8年和38.8年;土地面積分別為:12,227.12平方米和7,753.90平方米。
1.2標的房屋資產經有資質的 中銘國際資產評估(北京)有限責任公司 評估,出具了以 2014 年 8月 31日為評估基準日的中銘評報字[2014]第10012號《資產評估報告》。評估方法採用重置成本法,委估土地附著房產、構築物及附屬設施在繼續使用的假設前提下的市場價值為409.85萬元。最終確定轉讓標的資產評估值為 409.85萬元(含稅)。
1.3標的土地資產經有資質的 河北中冀不動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評估,出具了以 2014 年 6月 30日為評估基準日的(河北)中冀(2014)(估)字第34號《土地估價報告》,選擇市場比較法和成本逼近法,評估總地價:917.12萬元(含稅)。
1.4 標的資產不存在上述《資產評估報告》中未予披露或遺漏的、可能影響評估結果,或對標的資產轉讓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項。
1.5 甲乙雙方在甲方對上述標的資產享有所有權及《資產評估報告》評估結果的基礎上達成本合同各項條款。
1.6 轉讓標的上未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該標的資產存在抵押、或任何影響標的資產轉讓的限制或義務。轉讓標的也未被任何有權機構採取查封等強制性措施。
第二條:轉讓的前提條件
2.1 乙方已詳細了解標的資產的轉讓信息,並同意按照甲方提出的受讓條件受讓標的資產。
2.2 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受讓甲方所擁有的標的資產。
2.3 甲方依法就本合同所涉及的標的資產已履行了內部決策、資產評估等相關程序,且無未決事項。
第三條:轉讓價款及支付
3.1 轉讓價格
經過協商,甲方將本合同項下轉讓土地附著房產、構築物及附屬設施以人民幣(大寫)肆佰零玖點捌伍萬元和轉讓標的土地以人民幣(大寫)玖佰壹拾柒點壹貳萬元轉讓給乙方。轉讓總價款合計人民幣(大寫)壹仟叄佰貳拾陸點玖柒萬元。
3.2 計價貨幣
上述轉讓價款以人民幣作為計價單位。
3.3 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分兩期支付轉讓價款。自本合同籤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轉讓價款的50%,即人民幣663.49萬元;甲方完成資產權屬在土地管理等部門變更登記之日起5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剩餘轉讓價款,即轉讓價款的50%,即人民幣663.48萬元。
第四條 履行條款
4.1、在本合同籤訂後,甲乙雙方根據作為合同附件的目標資產明細單進行資產清點工作,資產清點工作應在合同籤訂之日起10日完成。
4.2在本合同籤訂後,乙方支付的第一期款項到位後,甲方承諾在30日內負責為乙方辦理目標資產權屬變更登記手續,包括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
4.3有關權證轉讓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配合,辦理權屬轉讓手續所需的工本費、手續費由乙方負擔。
4.4自本合同籤訂之日起至目標資產權屬變更登記完畢之日的過渡期內,甲方應妥善善意管理目標資產,不得有任何有害於目標資產的行為。
第五條: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5.1甲方保證目標資產明細單上所列關於目標資產的質量狀況、使用年限、性能狀況等情況真實;
5.2甲方保證以上轉讓的資產權屬無爭議、無抵押並無查封,並且甲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所有產權,如發生由此引起的有關所購資產產權的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並負擔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損失;
5.3關於目標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已獲得有關政府部門的批覆,甲方企業股東會、董事會已做出同意轉讓目標資產的決議;
5.4甲方上述陳述和保證在目標資產交付之日起2年內有效。
第六條: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6.1 乙方保證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轉讓價款。
6.2 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不違背中國的各項政策;
6.3 乙方在所購房屋及土地上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6.4 籤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標的資產轉讓的前提條件均已滿足;
第七條:保密條款
對於在本次目標資產轉讓中甲乙雙方獲取的關於對方一切商業文件、數據和資料等信息,雙方負有保密義務,除法律強制性規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如甲方不能依法轉讓資產,或在約定期限內因甲方原因不能辦理完相關合法資產憑證,則甲方應按資產轉讓價款總額10%承擔違約責任。
8.2 乙方應保證在約定期內按時支付合同所約定的款項,如不能按時支付,則乙方按同期應付額10%計賠甲方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設附件四份,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也是本合同生效的必備條件,附件包括:
1、目標資產明細清單;
2、土地使用權屬證明(使用權證和土管局證明);
3、房屋產權證明;
4、甲方股東會、董事會等有權決定轉讓者同意目標資產轉讓的決議。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0.1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0.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的;
(2)另一方喪失實際履約能力的;
(3)另一方嚴重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4)另一方出現本合同第八條所述違約情形的。
10.3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管轄及爭議解決方式
11.1本合同的行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有關本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按下列任選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雙方授權代表籤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其他
13.1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訂立,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其餘用於辦理標的資產的變更登記手續。
六、交易目的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擬出讓位於徐水縣巨力路南側的2宗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土地附著房產、構築物及附屬設施所有權資產,主要是考慮到該宗地為公司狹長地塊,長期閒置,亦不符合廠房建設的選址條件和其他生產用途。公司此次交易行為能夠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及提高資產使用效率。
七、當年年初至披露日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
本公司2014年年初至今,與受同一主體控制的關聯人發生的關聯交易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 | 關聯方 | 披露日期 | 交易事項 | 關聯交易金額(萬元) |
已發生 | ||||
1 | 巨力集團有限公司 | 2014年6月12日 | 為公司借款提供擔保 | 25,000 |
2 | 巨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014年7月23日 | 購買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資產 | 6,940.94 |
擬發生 | ||||
1 | 巨力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 | 2014年10月27日 | 出讓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資產 | 1,326.97 |
2 | 巨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014年10月27日 | 擬購買巨力新能源光伏電站資產 | 3,800 |
註:上述巨力集團有限公司為公司借款提供的擔保事項已經2014年6月30日召開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購買巨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資產涉及關聯交易的事項已經公司2014年7月22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內容詳見本公司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
八、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和獨立意見
公司在將該項議案提交董事會審議前,已事前徵得了獨立董事的同意,在審議該項關聯交易議案是,公司獨立董事亦發表了以下獨立、客觀意見:
董事會對關聯交易履行的審議程序合法合規。本次交易事項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董事會在審議該項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楊建忠、楊建國、張虹迴避了表決,亦沒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項議案由其餘4名非關聯董事進行審議,並經上述非關聯董事過半數表決通過。審議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公司本次擬出讓位於徐水縣巨力路南側的2宗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土地附著房產、構築物及附屬設施所有權資產,我們注意到擬出讓的該宗地為狹長地塊,長期閒置未得到有效利用,且因該宗地狹長原因亦不能滿足廠房建設的選址條件和其他生產用途。公司此次交易行為能夠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及提高資產使用效率。
本次關聯交易定價是以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評估機構出具的估價報告為定價依據,公平、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情形;且該項關聯交易為偶發性,故不會對公司的獨立性產生重大影響,亦不會因此類交易而對關聯人形成依賴。
綜上所述,我們同意公司董事會做出的決議。
九、備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2、《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3、《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中銘國際資產評估(北京)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中銘評報字【2014】第10012號《資產評估報告》;
5、河北中冀不動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河北)中冀(2014)(估)字第34號《土地估價報告》;
6、《資產轉讓合同》。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4年10月27日
證券代碼:002342 證券簡稱:巨力索具 公告編號:2014-077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擬購買巨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光伏電站資產涉及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關聯交易概述
於2014年10月24日,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以自有資金3,800萬元人民幣(含稅)向巨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巨力新能源」)購買「10MW光伏屋頂發電項目(二期)」資產,並籤訂《光伏電站出讓合同》。
截至2014年8月31日,巨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巨力集團」)持有巨力新能源99.64%的股份,持有公司36.69%的股份。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0.1.3條之規定,巨力新能源為公司關聯法人。另,於2014年9月11日,巨力集團與非關聯自然人平寶忠先生、閆少華先生分別籤訂了《股權轉讓協議》,平寶忠先生、閆少華先生分別受讓巨力新能源股份55,600萬股和55,600萬股,股權轉讓完成後,巨力集團不再持有巨力新能源股份。
巨力新能源股權轉讓前及轉讓後股本結構如下:
股東名稱 | 轉讓前 | 轉讓後 | ||
股本(萬元) | 佔總股本比例 | 股本(萬元) | 佔總股本比例 | |
巨力集團有限公司 | 111,200 | 99.64% | 0 | 0.00 |
平寶忠 | 0 | 0.00% | 55,600 | 49.82% |
閆少華 | 0 | 0.00% | 55,600 | 49.82% |
楊建忠 | 100 | 0.09% | 100 | 0.09% |
楊建國 | 100 | 0.09% | 100 | 0.09% |
楊會德 | 100 | 0.09% | 100 | 0.09% |
姚軍戰 | 100 | 0.09% | 100 | 0.09% |
總計: | 111,600 | 100% | 111,600 | 100% |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0.1.6條之規定,過去十二個月內曾經為公司的關聯法人視同為上市公司的關聯人,故,因此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在審議該項關聯交易議案時,關聯董事楊建忠先生、楊建國先生、張虹女士迴避了表決,亦沒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公司在提交董事會審議該項關聯交易議案前,已事前徵得了獨立董事的同意,公司獨立董事亦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0.2.10條之規定,連續十二個月內,公司與同一關聯人、與關聯人同受一主體控制或相互存在股權控制關係的其他關聯人發生的關聯交易達到股東大會審議權限的標準。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與巨力新能源不存在資金佔用及違規擔保的情況。
公司此次與巨力新能源發生的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無須經有關部門批准。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巨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縣巨力路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志勇
註冊資本:拾壹億壹仟陸佰萬元人民幣
公司類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經營範圍:晶體矽太陽能電池組件的生產、銷售(含矽料、單晶矽棒、多晶矽錠、矽片、電池片及組件);太陽能光伏電站設備及光熱系統設備的安裝;太陽能系統配件產品、風力發電設備及配件、太陽能應用產品(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須經專項審批的除外)的銷售;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禁止或需審批的除外)。
股本結構如下:
股東名稱 | 股本(萬元) | 佔總股本比例 |
平寶忠 | 55,600 | 49.82% |
閆少華 | 55,600 | 49.82% |
楊建忠 | 100 | 0.09% |
楊建國 | 100 | 0.09% |
楊會德 | 100 | 0.09% |
姚軍戰 | 100 | 0.09% |
總計: | 111,600 | 100% |
上述巨力新能源股東中,楊建忠先生、楊建國先生、楊會德女士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系兄弟、姐弟關係;楊會德女士、姚軍戰先生系夫妻關係,為公司關聯方,存在關聯關係。平寶忠先生、閆少華先生之間以及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係。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巨力新能源總資產為220,261萬元,淨資產為60,138萬元,營業收入為71,324萬元,淨利潤為-3,322萬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巨力新能源總資產為221,629萬元,淨資產為109,918萬元,營業收入為44,245萬元,淨利潤為-367萬元。
三、關聯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1、關聯交易標的資產概述
巨力新能源「10MW光伏屋頂發電項目(二期)」為巨力新能源報建的20MW光伏屋頂發電項目的一部分,實際裝機規模為10.179MW,使用250Wp多晶矽組件18,000塊,200W單晶矽組件4320塊,250W單晶矽組件860塊,295W多晶矽組件3312塊,300W多晶矽組件12078塊,500kW逆變器16臺,250kW逆變器2臺,匯流箱134臺,交流配電櫃18臺,年均發電量約為1,130萬kWh,預計使用年限25年。
公司此次擬向巨力新能源購買的上述交易標的不存在抵押、質押及其他限制權利轉移之情形,亦不涉及訴訟、仲裁事項或者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巨力新能源合法擁有上述交易標的的所有權;巨力新能源系上述交易標的的管理、使用和處置主體。
2、關聯交易標的評估情況
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聘請了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中銘國際資產評估(北京)有限責任公司對擬購買資產進行了評估,並出具了中銘評報字[2014]第10017號《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擬收購資產事宜涉及的巨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太陽能光伏屋頂10MW電站(二期)價值項目資產評估報告》
四、關聯交易標的定價政策及依據
公司此次擬向巨力新能源購買資產涉及的關聯交易價格依據聘請的中銘國際資產評估(北京)有限責任公司以2014年9月30日作為評估基準日,對 「10MW光伏屋頂發電項目」資產市場價值進行評估結果為參考依據。該評估報告結論顯示:
1、經實施評估程序後,應用成本法,於評估基準日2014年9月30日,委估太陽能光伏屋頂10MW電站(二期)在繼續使用的假設前提下的市場價值為7,391.34萬元,評估值較帳面值7,248.55萬元增值142.80萬元,增值率為1.97%。(註:以上金額不含稅)
2、經實施評估程序後,應用收益法,於評估基準日2014年9月30日,委估太陽能光伏屋頂10MW電站(二期)在繼續使用的假設前提下的市場價值為3,373.75萬元,評估值較帳面值7,248.55萬元減值3,874.80萬元,減值率為53.46%。(註:以上金額不含稅)
綜上,經雙方協商,本次關聯交易價格最終以評估報告收益法估算的不含稅市場價值3,373.75萬元,含稅市場價值3,947.29萬元作為參考,確定本次交易價格為3,800萬元(含稅)。
五、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受讓方(以下簡稱「甲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巨力路
法定代表人:楊建忠
出讓方(以下簡稱「乙方」):巨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巨力路
法定代表人:王志勇
鑑於:
1、甲方為依法設立並有效續存的企業法人,註冊證號:130000000018869;
2、本合同所涉及之出讓標的:乙方合法擁有所有權和長期使用權的巨力工業園區內10MW光伏屋頂發電項目(二期)(以下簡稱「標的資產」);
3、乙方為依法設立並有效續存的企業法人,註冊證號:130000000022263;
4、乙方擬出讓其合法持有的標的資產;甲方擬購買上述標的資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出讓其擁有的標的資產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籤訂本交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出讓標的
1.1本合同出讓標的為乙方所持有的巨力工業園區內10MW光伏發電站(二期)。
1.2標的資產經有資質的中銘國際資產評估(北京)有限責任公司評估,出具了以 2014 年 9月 30日為評估基準日的中銘評報字[2014]第10017號《資產評估報告》。評估方法採用成本法和收益法。最終經實施評估程序後,應用收益法,委估巨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10MW光伏屋頂發電項目資產帳面值為值7,248.55萬元,在繼續使用的假設前提下的市場價值為3,373.75萬元(不含稅)。最終確定出讓標的資產評估值為3800萬元(含稅)。
1.3 標的資產不存在上述《資產評估報告》中未予披露或遺漏的、可能影響評估結果,或對標的資產出讓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項。
1.4 甲乙雙方在乙方對上述標的資產享有所有權及《資產評估報告》評估結果的基礎上達成本合同各項條款。
1.5 出讓標的上未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該標的資產存在抵押、或任何影響標的資產出讓的限制或義務。出讓標的也未被任何有權機構採取查封等強制性措施。
第二條:出讓的前提條件
2.1 甲方已詳細了解標的資產的出讓信息,並同意按照乙方提出的受讓條件受讓標的資產。
2.2 甲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受讓乙方所擁有的標的資產。
2.3 乙方依法就本合同所涉及的標的資產已履行了內部決策、資產評估等相關程序。
第三條:出讓價款及支付
3.1出讓價格
經過協商,乙方將本合同項下出讓標的以人民幣(大寫)叄仟八佰萬元出讓給甲方。
3.2計價貨幣
上述出讓價款以人民幣作為計價單位。
3.3出讓價款支付方式
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甲方須在在本合同生效後5個工作日內將標的資產出讓價款打入乙方指定的結算帳戶。
第四條: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4.1甲方保證光伏組件在正常安裝使用的情況下,無不可抗力的前提下25年不拆除;
4.2甲方受讓本合同項下出讓標的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不違背中國境內的產業政策;
4.3籤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准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受讓標的資產的前提條件均已滿足。
第五條: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5.1乙方保證光伏組件在正常安裝、使用情況下沒有質量問題,光伏組件的正常使用壽命不低於25年;
5.2乙方對本合同下的出讓標的擁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處分權;
5.3 籤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標的資產出讓的前提條件均已滿足;
5.4 出讓標的未設置任何可能影響產權出讓的擔保事項。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按照本合同出讓價款的 百分之五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6.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出讓價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依據雙方籤署的協議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並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6.3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割出讓標的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出讓價款的百分之五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7.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的;
(2)另一方喪失實際履約能力的;
(3)另一方嚴重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4)另一方出現本合同第六條所述違約情形的。
7.3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第八條:管轄及爭議解決方式
8.1本合同的行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2有關本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按下列任選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9.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雙方授權代表籤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其他
10.1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訂立,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其餘用於辦理標的資產的變更登記手續。
六、關聯交易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光伏發電是國家鼓勵的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項目,既沒有燃料消耗,又沒有「三廢」的排放;且公司擬向巨力新能源購買的「10MW光伏屋頂發電項目」根據總裝機容量、傾斜面輻照量、系統效率以及光伏組件標稱效率衰減等,上述光伏發電項目每年累計可向企業提供1,130萬千瓦時的綠色電能,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節能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以公司平均含稅工業電價0.74元/千萬時(含稅)計算,公司每年可節約電費836.20萬元;如按預計使用年限25年計算,公司在使用4.5年左右即可收回本次資產購置成本。
公司購置上述光伏發電項目主要是出於自用目的,並減少未來可能與巨力新能源發生的關聯交易事項,且該項目能夠滿足公司照明和部分生產用電需求,使用周期長,預期收益良好,有利於降低公司生產成本;鑑於此,公司認為此次交易行為符合公司及股東利益。
七、當年年初至披露日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
公司2014年年初至今,與受同一主體控制的關聯人發生的關聯交易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序號 | 關聯方 | 披露日期 | 交易事項 | 關聯交易金額(萬元) |
已發生 | ||||
1 | 巨力集團有限公司 | 2014年6月12日 | 為公司借款提供擔保 | 25,000 |
2 | 巨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014年7月23日 | 購買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資產 | 6,940.94 |
擬發生 | ||||
1 | 巨力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 | 2014年10月27日 | 出讓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資產 | 1,326.97 |
2 | 巨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014年10月27日 | 擬購買巨力新能源光伏電站資產 | 3,800 |
註:上述巨力集團有限公司為公司借款提供的擔保事項已經2014年6月30日召開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購買巨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資產涉及關聯交易的事項已經公司2014年7月22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內容詳見公司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
八、獨立董事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董事會對關聯交易履行的審議程序合法合規。董事會在審議上述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楊建忠先生、楊建國先生、張虹女士迴避了表決,也沒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項議案由其餘4名非關聯董事審議,並經上述非關聯董事過半數表決通過;審議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的規定。
公司在保證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的情況下,擬以自有資金購買巨力新能源「10MW光伏屋頂發電項目(二期)」資產,鑑於該項目資產使用周期長,回收周期短,有利於降低生產經營成本,能夠為公司創造新的利潤增長點。
本次關聯交易事項定價方式公平公允,符合公司與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亦不會對公司業務獨立性造成影響。我們同意公司董事會做出的決定。
九、備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2、《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3、《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光伏電站出讓合同》;
5、《股權轉讓協議(平寶忠)》;
6、《股權轉讓協議(閆少華)》;
7、中銘國際資產評估(北京)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中銘評報字[2014]第10017號《資產評估報告》。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4年10月27日
證券代碼:002342 證券簡稱:巨力索具 公告編號:2014-078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召開2014年第三次
臨時股東大會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於2014年10月24日召開,會議擬定於2014年11月12日召開公司201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本次股東大會將採用股東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現將本次股東大會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201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
2、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3、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規定;
4、會議召開日期和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14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網絡投票時間: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12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4年11月12日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過深交所網際網路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4年11月11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12日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5、會議召開方式:本次會議採取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公司將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網際網路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體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 公司股東只能選擇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中的一種方式,同一表決權出現重複投票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表決結果為準。
6、出席對象:
(1)截至2014年11月5日下午15:00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可以以書面形式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律師。
7、會議地點:河北省保定市徐水縣巨力路,公司105會議室。
二、 會議審議事項
1、審議《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擬出讓土地使用權及部分資產涉及關聯交易的議案》;
2、審議《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擬購買巨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光伏電站資產涉及關聯交易的議案》;
3、審議《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
註:上述議案已經公司2014年10月24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內容詳見公司指定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上的相關公告。
另,根據《公司章程》之規定,本次大會審議的議案均為普通議案,需經股東大會作出普通決議,即: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三、 會議登記辦法
1、登記時間:2014年11月6日-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記地點:公司董事會辦公室(河北省保定市徐水縣巨力路)
3、登記方式:
(1)自然人股東須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及持股憑證進行登記;
(2)受自然人股東委託代理出席會議的代理人,須持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代理人身份證、授權委託書、股東帳戶卡及持股憑證進行登記;
(3)法人股東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需持本人身份證、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股東帳戶卡及持股憑證進行登記;由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出席會議的,需持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代理人身份證、授權委託書、股東帳戶卡及持股憑證進行登記;
(4)異地股東可以書面信函或傳真方式辦理登記,異地股東書面信函登記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公司不接受電話方式辦理登記。
四、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本次股東大會向股東提供網絡投票平臺,股東可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網際網路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投票。網絡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碼:362342
2、投票簡稱:巨力投票
3、投票時間:2014年11月12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當日,「巨力投票」「昨日收盤價」顯示的數字為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總數。
5、通過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操作程序:
(1)進行投票時買賣方向應選擇「買入」。
(2)在「委託價格」項下填報本次股東大會議案序號。以100元代表本次股東大會所有議案(即「總議案」),以1.00元代表議案一《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擬出讓土地使用權及部分資產涉及關聯交易的議案》,2.00元代表議案二《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擬購買巨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光伏電站資產涉及關聯交易的議案》,3.00元代表議案三《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每一項議案應以相應的委託價格分別申報。股東對「總議案」進行投票,視為對所有議案表達相同意見。
表1 股東大會議案對應「委託價格」一覽表
議案序號 | 議案名稱 | 委託價格 |
總議案 | 應對議案一至議案三 | 100 |
議案一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擬出讓土地使用權及部分資產涉及關聯交易的議案》 | 1.00 |
議案二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擬購買巨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光伏電站資產涉及關聯交易的議案》 | 2.00 |
議案三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 | 3.00 |
(3)在「委託數量」項下填報表決意見或選舉票數。對於不採用累積投票制的議案,在「委託數量」項下填報表決意見,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對,3股代表棄權;
表2 表決意見對應「委託數量」一覽表
表決意見類型 | 委託數量 |
同意 | 1股 |
反對 | 2股 |
棄權 | 3股 |
(4)在股東大會審議多個議案的情況下,如股東對所有議案(包括議案的子議案)均表示相同意見,則可以只對「總議案」進行投票。
如股東通過網絡投票系統對「總議案」和單項議案進行了重複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為準。即如果股東先對相關議案投票表決,再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則以已投票表決的相關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其它未表決的議案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如果股東先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再對相關議案投票表決,則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
(5)對同一議案的投票只能申報一次,不能撤單;
(6)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投票申報無效,深交所交易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視為未參與投票。
(二)通過網際網路投票系統的投票程序
1、網際網路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14年11月11日下午15:00,結束時間為2014年11月12日下午15:00。
2、股東辦理身份認證的流程
股東通過網際網路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實施細則》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字證書」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
(1)取得服務密碼
1)申請服務密碼
登錄網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碼服務專區」;填寫「姓名」、「證券帳戶號」、「身份證號」等資料,設置服務密碼。如申請成功,系統會返回一個4位數字的激活校驗碼。
2)激活服務密碼
股東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比照買入股票的方式,憑藉「激活校驗碼」激活服務密碼。
買入證券 | 買入價格 | 買入股數 |
369999 | 1.00 | 4位數字的「激活驗證碼」 |
該服務密碼需要通過交易系統激活後使用。如服務密碼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發出的,當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務密碼激活指令上午11:30後發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務密碼激活後長期有效,在參加其他網絡投票時不必重新激活。密碼激活後如遺失可通過交易系統掛失,掛失後可重新申請,掛失方法與激活方法類似。
(2)取得申請數字證書
申請數字證書的,可向深圳證券信息公司或其委託的代理髮證機構申請。
諮詢電話:
申請數字證書諮詢電話:0755-25918485、25918486
申請數字證書諮詢電子郵件地址:ca@szse.cn
網絡投票業務諮詢電話:0755-82083225、82083226、82083227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錄http://wltp.cninfo.com.cn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交所網際網路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1)登錄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列表」選擇「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投票」。
(2)進入後點擊「投票登錄」,選擇「用戶名密碼登錄」,輸入您的「證券帳號」和「服務密碼」;已申領數字證書的股東可選擇CA證書登錄。
(3)進入後點擊「投票表決」,根據網頁提示進行相應操作。
(4)確認並發送投票結果。
(三)網絡投票其他注意事項
1、網絡投票系統按股東帳戶統計投票結果,如同一股東帳戶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網際網路投票系統兩種方式重複投票,股東大會表決結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結果為準。
2、股東大會有多項議案,某一股東僅對其中一項或者幾項議案進行投票的,在計票時,視為該股東出席股東大會,納入出席股東大會股東總數的計算;對於該股東未發表意見的其他議案,視為棄權。
五、其他事項
1、聯繫方式:
聯繫電話:0312-8608520 傳真號碼:0312-8608086
聯 系 人:張雲 通訊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縣巨力路
郵政編碼:072550
2、會議費用:與會股東食宿及交通費用自理。
六、備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4年10月27日
授權委託書
茲委託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單位出席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並代理行使表決權。本人已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了解了公司有關審議事項及內容,表決意見如下:
委託人:
委託人股東帳號:
委託人持股數:
委託人籤字:
委託人身份證號碼:
受託人:
受託人身份證號碼:
受託日期:
序號 | 議 案 | 同意 | 反對 | 棄權 |
1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擬出讓土地使用權及部分資產涉及關聯交易的議案》 | |||
2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擬購買巨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光伏電站資產涉及關聯交易的議案》 | |||
3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 |
證券代碼:002342 證券簡稱:巨力索具 公告編號:2014-079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通知於2014年10月14日以電子郵件和書面通知的形式發出,會議於2014年10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公司105會議室以現場表決方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7人,實際出席董事7人;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監事會就2014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發表了明確同意的書面審核意見,監事會認為:公司董事會編制和審議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我們同意董事會編制和審議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及正文》內容詳見2014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表決結果:7名董事贊成,0名董事反對,0名董事棄權。
2、審議通過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擬出讓土地使用權及部分資產涉及關聯交易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在審議該項議案時,關聯董事楊建忠先生、楊建國先生、張虹女士迴避了表決,亦沒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公司在提交董事會審議該項關聯交易議案前,已事前徵得了獨立董事的同意,公司獨立董事亦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內容詳見2014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該項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表決結果:4名董事贊成,0名董事反對,0名董事棄權。
3、審議通過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擬購買巨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光伏電站資產涉及關聯交易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在審議該項議案時,關聯董事楊建忠先生、楊建國先生、張虹女士迴避了表決,亦沒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公司在提交董事會審議該項關聯交易議案前,已事前徵得了獨立董事的同意,公司獨立董事亦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內容詳見2014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該項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表決結果:4名董事贊成,0名董事反對,0名董事棄權。
4、審議通過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
鑑於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李科浚先生因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有關問題的通知(交辦人教【2014】172號)之規定,現已申請辭去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一職。內容詳見2014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相關公告。
根據《公司法》、中國證監會下發的《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以及《公司章程》等規定,公司董事會擬補選一名獨立董事。
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議通過,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現提名田洪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補選候選人。任期同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自相關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計算。(簡歷見附件)
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有關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提名人聲明、候選人聲明、獨立董事履歷表及獨立董事資格證書)須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進行備案審核,經審核無異議後方可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本公司承諾:公司第四屆董事會成員中兼任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人數總計不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該項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表決結果:7名董事贊成,0名董事反對,0名董事棄權。
5、審議通過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201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的議案》;
表決結果:7名董事贊成,0名董事反對,0名董事棄權。
三、備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4年10月27日
附件: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
田洪先生,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生於1963年,碩士學位,已取得證券交易所認可的獨立董事從業資格證書;曾任上海港口機械製造廠技術員,上海振華港口機械有限公司技術部副經理、開發部總經理、常務副總裁兼海工院院長,上海愛德華重工裝備有限公司總經理;現任上海華品起重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兼任上海海事大學貨櫃供應鏈國家工程中心副主任。
田洪先生曾獲得「上海市科技進步獎一等獎」、「上海市第四屆浦東新區科技功臣」、「國家科技進步獎一等獎」、「國家機械工業科技進步獎一等獎」、「上海市領軍人才」、「中國2010年何梁何利」等獎項;近年出版著作有《針對船舶大型化開發的3種新型岸邊貨櫃起重機》、《中國首個貨櫃全自動化堆場》、《貨櫃碼頭全自動化智能堆場裝卸系統仿真分析》。
田洪先生與公司控股股東巨力集團有限公司,與實際控制人楊建忠、楊建國、楊會德、楊子,與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田洪先生未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規定不得擔任獨立董事的情形,亦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