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淺議基層藥品監管現狀及對策建議
藥品屬於市場流通產品當中的特殊產品,其質量直接關係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體系的快速發展,政府部門也對藥品監管系統進行了多次改革,但不容忽視的是,我國藥品安全監管仍存在許多不足。
「三合一」體制改革
對藥品監管產生的正面效應
一是市場監管局的成立,整合了監管資源。原工商、質監和食藥監機構的整合,執法部門由「條」轉向「塊」,各種職能也由原來分散於不同部門轉變為集中於同一機關,職能邊界與責任主體更加明晰。二是監管權責得到統一,解決了多頭監管的問題。三是有效降低了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成本。
「三合一」體制下藥品安全監管存在的問題
一是三個部門的融合存在一定困難。三部門具有不同的工作定位和工作內容,在各方面均存在較大差異,尤其體現在日常檢查和管理等工作中。因此,當三者合一,成為同一個部門之後,容易因為原來的工作標準差異形成不同意見,從而產生矛盾衝突,需要較長一段時間進行融合、了解,形成統一的工作風格。
二是信息化手段落後,缺乏網際網路監管能力。在網際網路信息混雜、數量眾多的情況下,僅僅依靠簡單的關鍵詞搜索和純人力監管,難以對不法行為形成有效制約。
三是監管力量專業性不足。由於原區鎮質監局及食藥監局在街道一級並無派出機構,因此成立後的各市場監管分局沿用了原工商所的組織架構。很多分局還是原有的工商人員同時承擔工商、質監、食藥監三個部門的工作。基層的監管人員分配不足以應對高負荷的工作任務。
四是培訓效果不到位。在三合一之後的新體系中,缺乏具備全面專業知識的人才,基層能夠掌握和啟動的資源有限,培訓受到資源限制,無法發展得更加全面綜合,所以目前能夠開展的培訓,多是一些針對基礎專業知識的培訓,很難收到實質性效果。
完善「三合一」體制下
藥品監管工作的對策建議
首先,加強技術支撐能力,豐富監管手段。在科技創新的同時,犯罪手段也在不斷演進,具有增加人工智慧、愈發真實的趨向,騙術更加高明,手段更加多樣化,也讓監管人員面臨的問題越來越難以解決。除此之外,藥品的監管體系依舊較為傳統,信息獲取量較小,監管方式缺乏新意,存在諸多缺點,沒有隨著技術手段的創新而進行更新。在如今高科技融入生活的時代,監管系統要想擺脫原有的舊模式,就必須應用信息技術,借助對數據的分析,加大監管力度,與其他部門相互合作,共同完成數據的收集和處理,實現監管過程有跡可循、有證可取,杜絕問題再度發生,加強監管效果,讓不法分子無處可逃。
其次,不斷推動培訓機制建設,加強藥品業務專業培訓,採用「通專結合」等多種方式對內部人員進行培訓,增加其專業知識與能力。與藥品監管工作的自身特點相聯繫,對幹部展開專業培訓和再教育,重點提升個人技能和對流程的熟悉程度,分批次對監管人員進行有關藥品知識培訓,增加培訓的針對性,切實提高監管人員理論知識水平。
再次,加大宣傳力度,加強群眾安全用藥意識。在維權過程中,消費者總是處於弱勢地位,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政府可以通過當下網絡中活躍的各大平臺公眾號、政府部門的政務平臺,向消費者進行藥品安全知識的宣傳培訓,教會消費者如何識別假藥品。同時,完善相關監管平臺、曝光渠道,使老百姓對於檢舉曝光這一維權行為,切實做到觸手可及,而不是形式上的存在舉報。利用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每年10月份安全用藥月等時間,到廣場、社區、學校等場所開展系列主題宣傳活動,比如:如何識別假藥品、介紹舉報渠道及方式、宣傳藥監部門的職責是什麼等。
(文章來源:江蘇經濟報)
(責任編輯:DF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