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徽高速臨安段
    中華車失控先撞護欄再撞寶馬
    兩車一起翻滾著衝出高速護欄
    開車打手機出事概率是正常開車的23倍!
    昨天上午8點左右,杭州高速交警指揮中心接到報警:杭徽高速杭州方向23公裡處(青山科技城附近),兩輛小車刮擦後衝出護欄,可能有人員受傷。
    高速交警杭州支隊一大隊民警王尊川很快趕到事故現場,在高速公路護欄外看到兩輛翻得底朝天的汽車,一輛中華SUV,一輛寶馬3系。
    在臨安市人民醫院,民警找到了事故中兩輛車的司機。兩車經劇烈撞擊和翻滾都嚴重變形,但兩位司機開車時都系了安全帶,撞車後安全氣囊也都彈出。經檢查,中華車司機楊先生沒有受傷,寶馬司機應先生也只是大腿軟組織挫傷,沒有大礙,算是萬幸。
    民警調取事發地監控發現,當時寶馬車在高速左道正常行駛,在右道行駛的中華車突然向左轉去,刮到寶馬車後,仍然徑直向中央護欄方向開,隨後中華車失控,兩次撞擊中央護欄後,因慣性突然右轉,又一次撞上了已經變道到右側的寶馬車,兩輛車隨後衝出高速護欄後側翻。
    很明顯,事故責任方應是中華SUV司機。
    但民警覺得蹊蹺的是,早上天氣很好,路上車也不多,正常行駛的中華SUV為什麼突然撞向護欄?
    調查中,交警與中華司機楊先生有一段問答。
    交警:你當時是什麼情況?
    楊:當時是送完孩子上學,然後回餘杭上班,本來打算出差去寧波的,在途中電話響了,看了一眼,然後就導致這個事故。
    交警:你當時電話是放在哪個位置?
    楊:副駕駛座上。
    交警:然後呢?
    楊:然後電話鈴聲響了嘛,就扭頭看看是誰的電話,這一看,然後就發現跑偏了嘛。
    昨天下午,我在事發高速路段看到,兩輛車已被拖離現場,當時中華SUV撞上護欄後向右急轉時與地面摩擦的痕跡清晰可見,為避免被撞緊急剎車的寶馬,在路面留下了兩條更深的剎車印跡。
    當我乘坐的車以110碼車速經過事發路段時,我像中華車司機那樣低頭,三秒後再抬頭,發現車已開出很遠。
    在臨安市人民醫院骨科病房,我見到了寶馬車司機應先生,他三十出頭,戴著眼鏡,病床旁放著同事們送來的水果籃。
    提起早上的車禍,應先生連說自己「命真硬」。
    早上我開車去錢江新城公司裡開會,當時車速大概110碼樣子。突然一輛中華車從右邊別了過來,我10年駕齡的老司機,知道這種情況絕對不能打方向,就下意識踩了剎車,但還是沒避開。中華車擦到中央護欄後,我看他車屁股一直扭來扭去,心想應該是失控了,我馬上把車減速變道到旁邊車道,可是中華車失控撞上護欄後,又朝我撞過來,我沒反應過來就被撞得飛了出去。
    當時,車子翻了幾個滾,氣囊噼啪全都彈了出來,我被安全帶按在座位上,腦子一片空白,直到車子停下來後,我看到車子冒煙了,心想不會起火爆炸吧?當時我滿腦子都是家人,過了一兩分鐘,我逐漸冷靜下來,推開車門爬了出來,看看自己好像沒事,又看看中華車司機,他也沒什麼事,感覺就像死裡逃生,都顧不上責怪對方……
    從杭州高速交警部門了解到,近年來司機開車打電話導致的交通事故越來越多。行人、騎車人低頭玩手機被撞的事故也屢見不鮮。
    據交通安全部門統計,司機邊開車邊打手機,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正常駕駛的23倍。駕車時使用手機,比酒駕、毒駕還要危險得多。用手機時,一方面佔了一隻手,另一方面分散了注意力,使操作精準性大大降低。已有人大代表建議把「開車玩手機」納入危險駕駛罪。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對違反上述規定的駕駛員處以200元以下罰款,並記2分。《浙江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49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時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對違反上述規定的駕駛員也要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高速交警提醒,「手機低頭族」已成為道路交通安全新隱患。一些司機覺得開車時瞄一眼手機只需兩三秒,不會影響安全。但是車以每小時100公裡行駛時,2秒鐘就可駛出55米左右,足以導致嚴重交通事故。( 記者 蔣大偉 通訊員 馮迪 阮亞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