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律師答疑|兒媳在兒子去世後改嫁,拒絕贍養能否繼承老人遺產

2020-07-29 周曉林律師

李老太諮詢:我今年62歲,13年前與丈夫離婚。離婚後,我一個人供兒子上大學,幫他成家立業,兩年前的一場意外奪去了兒子的生命。兒子走後,兒媳改嫁。去年,我外出時不小心摔傷了腿,留下了腿疼的毛病。我想要求兒媳贍養我,如果她不答應,我去世後,她能繼承我的遺產嗎?

【律師意見】你好,如果兒媳不同意贍養你,她不能繼承你的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二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嶽父、嶽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二十九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嶽父、嶽母,無論其是否再婚,依繼承法第十二條規定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時,不影響其子女代位繼承。」

【律師分析】兒媳並非公婆的法定繼承人,喪偶兒媳只有對公婆盡了贍養義務才能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公婆的遺產。你可找兒媳協商,如兒媳同意贍養你,且盡了主要贍養義務,你去世後遺產可由兒媳來繼承;如果兒媳不同意贍養,你也不必擔心自己去世後遺產被兒媳繼承。

(本文內容來源於本人周曉林律師書寫的《精選實用法律常識188問》圖書。更多精彩內容歡迎點擊關注,並進入主頁瀏覽更多精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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