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紅星新聞記者從「男子偷情被攔屋內後跳窗身亡」案件被告人楊統朋的辯護律師、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主任殷清利處獲悉,日前,他收到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書》,本案將於今日(9月25日)14時40分在該院開庭二審。
被告代理律師收到的二審《出庭通知書》。 本文圖片 紅星新聞
去年2月,山東聊城一餡餅店女員工離職後,在員工宿舍內與男性網友王某奎偷情。被老闆楊統朋發現後,王某奎多次試圖離開宿舍,遭楊統朋阻止,並被其腳踹、手扇;楊統朋還打電話喊妻子過來,「讓他們講清楚。」
被發現、攔阻約20分鐘後,王某奎從位於二樓的宿舍窗戶跳出,後不治身亡。
王某奎從二樓窗戶跳出後不治身亡。
今年4月,聊城市高唐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人楊統朋限制他人自由並毆打,其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楊統朋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法院認為,王某奎之死,與楊統朋的非法拘禁行為具有因果聯繫。
對於這一判決結果,楊統朋表示不服,並提起上訴。今年4月,楊統朋妻子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稱,其丈夫阻止王某奎離開,系核查屋內是否有財物丟失,王某奎系自行跳樓,與其丈夫行為無關,認為其丈夫無罪。
楊統朋家屬到高唐縣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
二審在即,紅星新聞記者獲悉,本案中死者王某奎家屬也對一審判決結果「嚴重不服」。王某奎家屬稱,王某奎「正值壯年、猝然離世,老母老年喪子、終日以淚洗面,妻子傷心過度、精神抑鬱……美滿家庭因為被告人的惡行而支離破碎,致使家庭經濟陷入困難,精神受到了沉重打擊」。
王某奎家屬提出,「一條鮮活的生命因他(楊統朋)而失去,一個家庭的頂梁柱瞬間消失,無論是刑期還是賠償金,均表示不接受。」王某奎家屬請求司法機關對楊統朋加重刑期直至死刑,要求賠償家屬死亡賠償金。
王某奎跳下的二樓窗口。
「我們相信,法律會給我們一個公道,犯罪分子會得到應有的懲罰。」王某奎家屬說。
楊統朋辯護律師殷清利則認為,女員工離職後,楊統朋曾告知對方不要再擅自進入員工宿舍,但對方不聽從安排,執意進入宿舍,「這是案發的部分起因。楊統朋阻止王某奎離開,是為了等妻子來現場,查看東西是否丟失,他有臨時控制王某奎的合法、合理理由。」
事發房間。
殷清利說,離職女員工及王某奎均沒有合法理由進入楊統朋租的員工宿舍,在此意義上,王某奎行為可以視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楊統朋雖有實施暫時不讓他離開的行為,但並非出於故意剝奪他人人身自由,而是事出有因、有法有據。
「王某奎死亡之後果,是他礙於自己的情面跳樓所致,並非楊統朋限制所致。」殷清利認為,楊統朋不構成非法拘禁罪。
(原題為:《「男子偷情被攔屋內後跳窗身亡」案二審今日開庭 此前攔阻者獲刑十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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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聽情人丈夫敲門墜亡 捉姦現場為何多&34;
有媒體報導,7月1日凌晨,在廊坊市一小區10號樓,一男子墜樓身亡,經核實,墜樓男子為廊坊市文廣旅局副局長孫某某(59歲)。據悉,事發時,「孫副局長」與情人私會(女,34歲,培訓教育機構員工)同在該樓818室,被情人的丈夫發現並敲門時,「孫副局長」慌亂中從房間跳至3樓平臺,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坦白講,發生這樣的事情,就算不論道德是非,僅憑「孫副局長」的官員身份,就會讓人產生很多聯想。甚至,對於他的墜亡,公眾輿論非但不會投去「同情」,反而會將其「悲慘的命運」勾兌成段子廣為流傳。常言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不知道這位「孫副局長」墜樓瞬間是否也會吟詩一首。
當然,如果去掉「孫副局長」的官員標籤,或許他當時的處境,跟所有睡別人老婆的男人都一樣,都是「床上威武,床下膽怯」。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就「捉姦現場」來講,無論是男方的老婆敲門,還是女方的老公敲門,貌似想瞬間逃離的永遠是「男方」。
所以,就「孫副局長」的墜亡來講,就見怪不怪。因為,在樓宇時代,對於被捉的姦夫來講,不是僥倖掛在樓壁,就只能玩自由落體。當然,有人可能會說,跑什麼跑,與其被摔死,不如被堵在床上。只是,就如「孫副局長」這類人物,往往面子比天大。於此,但凡有一絲逃離的可能,就不會放過。
並且,這裡面最重要的一點,他是「副局長」,所以,更不能在「個人私德」上被抓住把柄。因為,對於一個官員來講,如果「個人私德」出問題,就意味著很大概率上,他將失去「官勢」。起碼,就目前的情況來講,是這樣的。對於這些而言,想必「孫副局長」這位官場老司機是很清楚的,
於此,回到「副局長聽到情人的丈夫敲門墜樓身亡」的事情上,還不只是簡單的「捉姦推動」,更為重要的一點是,被捉姦的「孫副局長」考慮的問題很多。倒不一定都是擔憂「官帽」的問題,但是大概率應該如此,至於自己家庭內的穩定,有考慮卻不會太過擔憂。而這背後的來龍去脈,卻耐人尋味。
撇開「孫副局長」的官員身份,就婚內出軌的問題而言,其實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兒。但是,這裡面有個較為微妙的邏輯,既然自己已經對「另一半」不忠誠,為何不選擇結束婚姻後再開始新的關係呢?想必,這是一個較為複雜的問題,但同時也是一個較為現實的問題。
因為,多數出軌者,都是為尋求新關係的刺激,生理上的,精神上的。但這些又不是生活的主要框架。所以,很多人就會選擇瞞騙的方式進行新關係的嘗試。只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只要不忠誠的氣息蔓延開來,就會被「另一半」嗅到。
而接下來的事情,自然就會成為「躲貓貓遊戲」。就這位「孫副局長」而言,想必他的夫人和情人的丈夫,已經知道他(她)們偷情的事情,只是沒有實錘或沒有證據而言。所以,作為「孫副局長」和情人來講,就會天然的認為,只要沒有「撕破臉」,該幹啥就幹啥。
可事實上,「老實人」也有被惹怒的一天,何況自己的老婆被睡。所以「孫副局長」情人的丈夫敲門,很大程度上,應該屬於「早有預料」,而不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正好碰上」。畢竟,在這其中,存在一個道德上的優勢,面對「姦夫淫婦」,身份再怎麼顯赫富貴,在捉姦現場,永遠很難挺直腰板兒。
因為,在我們的俗世文化中,「出軌偷情」屬於道德坍塌,這種情況下,就算「捉姦方」再怎麼弱勢,依然可以理直氣壯的指著「姦夫淫婦」進行一頓臭罵。當然,「孫副局長」肯定不是害怕「一頓臭罵」,也不是害怕情人的丈夫看到自己的屁股。而是擔憂被抓到證據,自己無法收場。
與此同時,對「姦夫淫婦」的看待,歷來屬於道德審判中,較為嚴苛的部分。普遍而言,「淫婦」受到的道德指責會很重,但是,實質性損失往往卻較少。不同的是,「姦夫」往往受到的道德指責不重,反倒是個人方面的損失會較重。尤其,對於有頭有臉的人而言,往往會形成坍塌式的後果。
然而,對於「捉姦方」而言,無論男方的老婆,還是女方的老公。其實,多半在生活中處於弱勢的一面。這導致,捉姦成為一種反撲的方式。畢竟,從坐實姦情開始,就意味著婚姻名存實亡。於此,就現實的情況而言,「捉姦」多半是為爭取權利,無論離婚與否,都能成為兌現承諾的籌碼。
所以,也就能理解,為何有人知道自己的「另一半」出軌,卻還選擇「按兵不動」,而是傾向坐實證據後,在進行門戶清理。因為,作為婚姻來講,從一開始就是匹配式的平衡關係。而情感本身,更多屬於升華層面的體現。於此,對於破敗的婚姻而言,往往都是從情感不忠開始的,直到匹配式的關係失衡,從而走向潰敗。
當然,對於「孫副局長」和情人的關係來講,「孫副局長」可謂一死了之,但是,留下的爛攤子,卻成為「女主人」的一個大黑鍋。畢竟,她除卻無法面對自己的丈夫,同時還會遭受「孫副局長」家人的審視。畢竟,在「孫副局長」的墜樓劫中,她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姬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