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嗎?前女員工與人偷情被攔下,偷情者跳窗死亡老闆被判10年半
餡餅店女員工離職後,偷偷打開老闆給租賃的宿舍與人偷情,老闆發現後攔著男的不讓走,那男的情急之下從二樓窗戶跳下不治而亡。
事發山東聊城。就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老闆卻因此獲刑10年半。
今天,「男子偷情被攔屋內後跳窗身亡」案件被告人餡餅店老闆楊統朋二審開庭。
去年2月,山東聊城一餡餅店女員工離職後,在員工宿舍內與男性網友王某奎偷情。被老闆楊統朋發現後,王某奎多次試圖離開宿舍,遭楊統朋阻止,並被其腳踹、手扇;楊統朋還打電話喊妻子過來,「讓他們講清楚。」被發現、攔阻約20分鐘後,王某奎從位於二樓的宿舍窗戶跳出,後不治身亡。
女員工已經離職了,還帶著情人來老闆租賃的宿舍偷情;老闆發現後,肯定不能讓他們輕易離開;偷情的礙於臉面自己從二樓窗戶跳下不治而亡。今年4月,聊城市高唐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人老闆楊統朋限制他人自由並毆打,其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當時聽之任之就行了?當時放行就行了?對於這一判決結果,楊統朋表示不服。楊統朋妻子稱,其丈夫阻止王某奎離開,系核查屋內是否有財物丟失,王某奎系自行跳樓,與其丈夫行為無關,認為其丈夫無罪。
租賃的房屋,可以看做是自己的,最起碼自己擁有短暫的居住權。外人非法進入,難道就不能問一問、管一管嗎?因此被判10年半,你說冤不冤?
老闆對判決不服,人家偷情者家人還不服了。看看偷情者家人的申訴理由,你要是感覺不好笑,那只能怨我描述得不好了:
王某奎家屬稱:王某奎「正值壯年、猝然離世,老母老年喪子、終日以淚洗面,妻子傷心過度、精神抑鬱……美滿家庭因為被告人的惡行而支離破碎,致使家庭經濟陷入困難,精神受到了沉重打擊。」你看看人家妻子——傷心過度,精神抑鬱,美滿家庭支離破碎。自己的丈夫去偷情,妻子傷心的究竟是什麼?自己的丈夫去偷情,還是美滿家庭?因此,王某奎家屬請求司法機關對楊統朋加重刑期直至死刑,要求賠償家屬死亡賠償金。
楊統朋辯護律師殷清利認為:女員工離職後,老闆楊統朋曾告知對方不要再擅自進入員工宿舍,但對方不聽從安排,執意進入宿舍,這是案發的部分起因。楊統朋阻止王某奎離開,是為了等妻子來現場,查看東西是否丟失,他有臨時控制王某奎的合法、合理理由。王某奎是自己礙於情面跳樓,並非楊統朋限制所致。
網友,你們說這個老闆的10年半冤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