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感情的人對兩種感受永遠無法感同身受――「始亂終棄」「移情別戀」。
陶藝師小陶26歲的時候在未婚夫手機上發現曖昧信息,其實未婚夫與那個女人已經保持了很久不正當的男女關係了。悲憤之下小陶決定和未婚夫分手,後來未婚夫竟然和那個女人結婚了。這件事對小陶的打擊很大,她從此對愛情失望,直到36歲還孑然一身。
為什麼對別人造成那麼大的傷害,還能過得那麼心安理得呢?而被傷害的人,為什麼總是被人勸大度呢?
因為在很多人的認知裡拳腳相加才叫傷害 ,殊不知傷人不一定用拳腳,一個冷漠的眼神,一句刻薄的評價,足可以把人傷得體無完膚。
肉體上的創傷可以修復,但心靈上的傷害,有時候需要用一生去治癒。
年近40的咖啡館女老闆說:「我只談過一次戀愛,一次就是8年。他轉身便娶了旁人,想想我這八年竟然比不上他們短短3個月,你說我得有多差勁啊?」
那些在一起很多年的人,分開實在太可惜了。主動離開的人,是要背負多大的心理壓力呢?而遲遲走不出情傷的人,你要他餘生怎麼去愛別人?如果是因為有了新歡而放棄舊愛,那麼這種傷害對舊愛而言就是永遠無法抹平的痛。
都說沒結婚都有選擇的權利,可是耗著別人好多年就是不結婚,是不是為了保留隨時選擇的權利?主動離開的人總有許多冠冕堂皇的理由,而為留守在舊愛中的人卻總被人嘲笑。
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想要生活的權利,每個人都有……許多拋棄過戀人的人,都有過這樣的說辭,他們以愛為盾,隱藏著自己的過錯。當事人不追究,他們便可心安理得。被拋棄的人拿什麼去追究?沒有任何一部法典裡規定傷害別人的感情需要付出代價,於是「始亂終棄」「移情別戀」便有了橫行的理由。
「我曾嘗試和那 些條件尚可,但自己沒那麼喜歡的人接觸,我發現我連說話的興趣都沒有。她是怎麼做到和沒那麼喜歡的我談戀愛的呢?她在吻我的時候,難道不覺得這是對自己的背叛,對我的侮辱嗎?」銷售員小胡說道。
是啊,有的人永遠無法體會「移情別戀」的感覺,是因為他們只會選擇自己喜歡的人戀愛,正因為是喜歡的人,所以才不會變心。而一部分人則是愛情的投機者 ,他們會選一些沒那麼喜歡但條件不錯的人在一起,當遇到自己喜歡的對象時,便拋棄以前的人。這部分人認為這是很正常的事情,他們認為,只有這樣才是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可是他們卻不覺得自己行為是在踐踏別人的人生。
可那又能怎樣呢?重感情的人,在愛情裡總是要吃很多虧,才會變聰明些,實際上這個世界上不過又多了一個薄涼之人罷了。
然而重感情的人即便是開始涼薄起來,也不會喪失道德感,他們只不過會謹慎的付出,而不會無下限的索取。他們的基本原則有兩點:1、如果不愛,就不給對方希望。2、不確定愛不愛,就不會享受戀人的待遇。
如果不愛,就不給對方希望。
因為無法對「始亂終棄」「移情別戀」感同身受,所以他們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不會選擇和沒那麼喜歡的人談戀愛,甚至連希望都不會給對方。看起來仿佛很絕情,但誰能說這絕情不是對兩個人的保護呢?如果我因為寂寞選擇講究,那我遇到真愛的時候又該怎麼辦呢?真愛也許永遠不會到來,但是將就的感情也無法長久。
不確定愛不愛,就不會享受戀人的待遇。
重感情的人,卻又很容易被感動。當一份真摯的愛情擺在他的面前,他也是會心動的。他會和這個人交往,但沒確定娶她的時候,是不會享受戀人的待遇的。重感情的人不會因為喜歡你而放肆,他們會因為珍惜自己而選擇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