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移是需要辦理遷移憑證的,不少人對其憑證的辦理不是很了解。
法妞網友諮詢:
辦理戶口遷移證可以代辦嗎?
黃學先律師解答:
辦理戶口遷移需要經過以下幾步:
第一步: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第五步:持相關材料前往遷入地戶籍管理部門申請遷入;
第六步:戶政科籤發《準遷證》;
第七步: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第八步;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黃學先律師補充:
辦理戶口遷移證可以代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1、很多公民都是因為結婚以後就會辦理戶口遷移,而且在法律上遷移戶口並沒有強制一定要求當事人遷移和親自辦理。
2、在辦理戶口遷移時,是可以由本人或戶主攜帶上一些相關的身份證原件和戶口本原件以及結婚證原件等相關材料前往戶籍部門進行申請並且辦理,但並沒有強制要求要遷移者本人親自辦理。
3、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公民遷移本戶口管轄區,要由本人或戶主在遷移之前一定要前向戶口登記機關進行先申報遷移登記,之後才能領取遷移證件證明,相關部門才會將戶口註銷,只要戶口註銷成功以後再帶上需要使用的材料到你遷入地辦理上戶就可以了。
4、公民再由農村遷往的城市,還要攜帶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表,學校錄取證明或者是城市戶口登記機關開具的準予遷移證明表,之後再向常居住地戶口登記處再來進行申請辦理遷出相關手續。如果是公民遷往邊防地區的話,必須要經過常居住地縣,市或者市轄區公安機關審核通過以後才可以遷移,還有一點不同地方所需要的材料也不相同,因此要遷移戶口時建議你提前到你當地的派出所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