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被老公知道我拿婆婆的賠償款給弟弟買房,他非得給我離婚不可,可是弟弟要結婚,女方非要房子,父母對我說:「你要是不拿錢,你就別回來了,就當我們沒有生過你」。
事情還要從弟弟結婚說起,我今年35歲,和老公結婚已經十年了,一天我媽來我家說弟弟要結婚了,我當時聽到也很高興,畢竟弟弟都快三十了,一直沒有個正經工作,家裡為了他的婚事也是操碎了心,可接下來母親的話就徹底把我的心給涼了半截。
「人家女方要十二萬的彩禮,還要買房子。你也知道你弟弟,整天沒個正經工作,買房子首付的三十萬,就算你弟弟給你借的,以後他掙錢了就還給你。」我媽哭著給我說。
「30萬」聽到這個數字我都當時就懵了,我結婚後就一直在家帶孩子,老公每個月也就六千多塊錢的工資,幾年下來雖然存了一點錢,但是30萬對我家來說根本就是一個天文數字,我哪裡能拿的出來啊。就算能拿出來,就我弟弟那人,整天吊兒郎當,沒好好上過一天班,估計也是有去無回。三萬我還可以和老公商量一下,畢竟老公還是對我父母不錯的,你說這30要我們根本就沒有這個能力啊。
然後我媽說,孩子他奶奶去年不是出車禍沒了,人家不是給了四十多萬的賠償款麼?你可以先把拿錢拿來給你弟弟用用啊,又不是不還給你了,我聽到這話的時候,瞬間就明白了,原來我媽打的是婆婆賠償款的主意。
去年六月份婆婆因為出了車禍,沒有搶救過來人沒了,老公一家就東奔西跑和人家打官司,官司打了一年對方賠償了四十多萬,原來我媽是惦記上了這些錢,我趕緊給我媽說,那個錢不能動,那是婆婆用命換來的錢,還要給老公弟弟留著,動了那個錢我們的日子也別想過了,非要鬧離婚不可。我媽說媽就當求你了,咱家條件不好,你弟弟找個媳婦不容易,先把錢給你弟弟買房子,你老公弟弟還小,又不著急用錢,以後爸媽砸鍋賣鐵,去賣血賣腎也還給你們。說完這些哭著就要給我跪下,我看到這只能先答應了我媽說可以給老公商量一下,先把我媽打發走了。
等老公回來我是真的沒辦法對他說起這事,就沒有給他說,過了一天我媽有打電話催說:「事情怎麼樣了,你弟媳婦那邊又催了,如果沒有房子,婚就別結了,你弟弟結不了婚,我也不活了。我死了你也來看我,就當沒有你這個女兒。」
不答應的話我爸媽和弟弟肯定會恨我,但是動了這個錢我的家庭肯定也要垮了,我到底該不該讓老公拿這些錢出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