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的話:
出嫁後的女兒,是否就不該再管娘家的事情?
婚後,女方是否就真的成了夫家的人,與娘家再無關係?
一份彩禮,真的就能買斷一個老婆嗎?
對此,你怎麼看?
下面,讓我們來看看呂女士的故事吧!
呂女士說:
我跟老公結婚兩年了,目前在A城獨自居住,公公婆婆在B城養老。我們有一個兒子,現在兒子一歲了。
因為婚前公公婆婆就明確表示過,不會幫我們帶小孩。所以,從懷孕開始,我就讓我媽到A城來照顧我的起居了。
也就是說,從我懷孕到現在孩子一歲,整個家都是我媽在照顧著的。當然,孩子也是由我媽一手帶大的。
而從始至終,我跟老公忙事業,公公婆婆忙著養老,都沒管過兒子。
我跟老公商量過,說我媽一個人照顧這個家,還幫忙帶孩子,挺辛苦的。應該按月給她支付工資。老公說他得還房貸車貸,如果是拿我的工資給我媽支付工資,他沒意見。但是前提是,我的工資必須要拿出一部分來做這個家的生活費。
後來,我也跟我媽商量了。我媽表示她不要工資,也會幫我們一直把兒子帶大,直到兒子上小學。但是希望我能拿點錢幫弟弟首付買一套房。
我同意了。
最後,我拿出自己多年來存下的積蓄,花了11萬,在弟弟所在的小縣城給他首付買了套房,月供由弟弟支付。並且跟他說清楚了,這是給我媽的工資,只是提前預支了。以後他賺錢了,還是要把錢一分不少地還給我媽的。
知道此事的時候,老公沒有說什麼,但是立即臉黑了。後來,他還把此事告訴了公公婆婆。
讓我想不到的是,第二天,公公婆婆居然趕到了A城一起討伐我跟我媽。說什麼,既然我成了家,就該把心思好好放在夫家,不要整天惦記著扶持娘家,成為一個扶弟魔。還說我媽幫帶小孩理所應當,本來就不應該拿工資之類的。
後來,我媽聽得氣結。說給我造成了麻煩她很抱歉。還說她現在就去找工作賺錢,會儘快把幫我弟付的11萬首付款還給我。還說,因為要去打工,以後就不能幫帶兒子了。說讓公公婆婆自己帶。
一聽這話,婆婆氣瘋了,說她不是保姆,絕對不會幫帶孩子。孩子必須由我媽帶。至於那11萬,讓我弟去借錢還。
聽著婆婆的話,我火氣也上來了。跟婆婆吵了起來。但老公始終不發一言,似乎是默認公公婆婆的做法的。
我很失望,也很生氣。最後帶著我媽跟兒子離開了這個家。
事後,老公也沒聯繫過我,更沒來找過我。就像沒我這個人一樣。
現在,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我想離婚可是又怕害了兒子。
我想問問,難道我做錯了嗎?如果錯了,我到底錯在哪兒了?我真的想不明白。
我現在很迷茫,請大家給我點建議吧!
結語:
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不同。
對於呂女士的故事,你怎麼看?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其實,我想說:
首先,對於外婆帶外孫這件事,個人覺得,就算外婆拒絕拿工資,但還是要每個月付給她的;至於拿到工資後如何處置,那就是她自己的事情了;
其次,給弟弟買房的十一萬首付,雖然口頭上說清楚了是外婆的工資,但終究是寫上一張借條為好,這樣,界限清晰,你的婆家人心裡也會舒服些;
第三,你的老公明顯是不同意這件事的;所以,你該反思,是否溝通還是沒有做到位?
最後,我想說,各自苦楚,冷暖自知;離婚或者繼續過下去,相信你內心早已經有了答案。孩子是自己生的,不管是爺爺奶奶,還是外公外婆,都沒有義務免費幫你帶。幫你,那是有情有義;不幫,那是理所應當。所以,擺正心態,換一個角度去思考問題,相信你終究會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