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妻子出軌,丈夫竟給情敵籤署轉讓妻子協議,要五萬元。
不久,妻子又回到丈夫身邊,情人一氣之下將他們告上法庭,轉讓協議無效。
明年施行的民法典對無效合同又做了哪些新規定?
今天我要給大家講述的案件是男子發現妻子出軌後,竟將妻子轉讓給了情敵,情敵支付五萬元轉讓費給男子後,兩個男人籤訂了妻子轉讓協議,後來因為種種原因,妻子離開了情敵又回到男子身邊,導致情敵人財兩空,情敵一氣之下將男子起訴到法院,最終法院判決雙方買賣婚姻違背法律規定,轉讓協議無效,男子需返還轉讓費。
我們知道明年民法典就要實施了,而民法典規定並非所有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一律認定為無效。
那麼在這種法律環境下,該男子還需要返還轉讓費嗎?新規定又將對我們的生活產生怎樣的變化呢?
趙德才是一個普通農民,三十多歲,為人小氣、蠻橫,沒什麼文化,脾氣還非常暴躁,要說這趙德才要長相沒長相,要錢沒錢,可他卻娶了一個年輕漂亮的老婆。
趙德才的老婆名叫王娟,不但人長得漂亮,而且年齡比趙德才足足小了十歲,結婚不到五年的時間,王娟就給趙德才生了兩個大胖兒子。
趙德才守著一個漂亮的老婆,又給他生了兩個兒子,這趙德才甭提有多美了,按理說王娟也應該覺得很幸福,但是趙德才一個壞毛病讓王娟是傷透了心。
原來趙德才平日裡愛喝酒,喝醉以後有動手打人的毛病,王娟就多次遭到趙德才的毆打。
等趙德才酒醒後,他不是跪在地上認錯,就是發誓以後再也不會打王娟了。
可是等趙德才再喝醉了,依舊對王娟是拳腳相加,被打的王娟哭得上氣不接下氣,她心想,照這樣下去,遲早有一天自己會被丈夫打死,無論如何不能繼續容忍丈夫的家暴了。
於是王娟趁著夜色離家出走了。
等到第二天早上,兩個孩子哭聲將趙德才吵醒,趙德才在家裡找了一圈,也沒有發現妻子王娟的影子,當他看見桌子上王娟留下的字條,趙德才才知道妻子王娟離家出走。
兩天後,王娟打來電話稱在外地打工,沒有說具體的打工地點,後來電話就打不通了。
經過多方打聽,趙德才卻從王娟同事口中得知王娟已經回家了,,可是這王娟根本就沒有回來過呀,趙德才的心緊緊的揪著,想著王娟到底在哪,無奈之下趙德才只好到當地的派出所進行了失蹤人口登記。
就在趙德才為王娟擔心時,他卻突然聽到了妻子王娟與本村張強的一些風言風語。
這個張強常年在外地打工,很少回來,一開始趙德才並不相信這些,因為他知道妻子王娟是一個本分的女人,不會做出格的事。
後來村裡的議論是越來越多,說的也是有鼻子有牙,這讓趙德才不得不產生懷疑。
於是趙德才把孩子託付給鄰居照看,急忙趕到了張強打工的地方, 經過多方的打聽,趙德才終於找到了張強租住的地方,當他推開門時,站在他面前的不是別人,正是他的妻子王娟。
當王娟看見突然出現的趙德才非常緊張,你你你怎麼來了?王娟結結巴巴的邊說邊往後躲。
好呀,你真的在這裡,現在就跟我回去,趙德才又氣又恨,他一邊說一邊伸手就要拽王娟,王娟是拼命的往後躲,王娟冷冷地說:回去回去讓你打死我嘛,我才不回去呢。
趙德才一聽這話更生氣了,可看妻子堅定不回家的態度,趙德才軟了下來,他苦苦哀求王娟為了兩個孩子和她一起回家,他保證以後再也不打王娟了。
看著面前痛哭流涕的丈夫,王娟有些心軟,她也很想兩個孩子,可是一想到趙德才每次打完她總會這樣,而且現在的自己過得很好,為什麼還要回去受苦呢?
於是王娟說什麼也不和趙德才回家,見妻子的反應,趙德才一時沒了主意,只好自己一個人先回了家。
王娟在外打工,遇到了同鄉的張強,兩人很快就擦出了愛的火花。
王娟半推半就的與張強發生關係,兩個人的醜事很快傳到了趙德才的耳朵裡,他會如何面對妻子的婚外戀情?
越想越憤怒的趙德才拿起菜刀就直奔張強的地方,張強的一句話讓趙德才的態度發生了逆轉。
其實第一次出來打工的王娟很不適應獨自在外的生活,本來就是賭氣出來的,她心裡是說不出的難受。
一天,王娟偶然碰到了同村打工的張強,獨自在外的王娟見到熟人感到分外的親切,而且張強和自己年齡相仿,濃眉大眼,很愛說愛笑,慢慢的王娟便對張強產生了好感。
隨著時間的推移,王娟對張強的感情逐漸升溫,就在一天晚上,王娟半推半就的與張強發生了關係,之後兩人索性在一起同居了。
王娟這邊與張強過著情侶般甜蜜生活,而另一邊,趙德才是不停地催促她早點回去,王娟開始擔心起來,萬一趙德才知道了他和張強的事,以趙德才那脾氣,恐怕會殺了她。
於是王娟與張強商量,決定讓王娟假裝失蹤,這樣一來呀,趙德才就不會發現他們的事兒了。
無計可施的趙德才獨自喝著悶酒,想到妻子王娟對自己決絕的態度,再加上如今這冷冷清清的家,趙德才把這一切都算到了張強的頭上。
越想越憤怒的趙德才拿起菜刀就直奔張強的家,張強家裡一個人都沒有,趙德才撲了個空,後來,趙德才又多次來到張強家裡糾纏,張強一家人經過商量主動找到了趙德才
張強一邊對趙德才說著好話,一邊表示願意拿一萬元 補償他。
剛才還氣勢洶洶的趙德才一聽到張強要用錢解決,態度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
可趙德才覺得張強只願意出一萬元錢,這也太便宜他了,可又想到妻子王娟現在是死活不回家,趙德才想反正妻子王娟對他已經死心了,要是王娟和張強兩個人在一起跑了不回來,那他可就慘了。
想到這些,趙德才提出要張強拿出十萬元錢給他,他就把妻子王娟轉讓給張強。
張強一聽,趙德才要把王娟轉讓給自己,張強也來了精神,張強還沒有結婚,這娶房媳婦光彩禮錢就得幾萬元,再加上結婚上的花銷還得幾萬元。
這王娟長相不錯,而且雖然已經生了兩個孩子,但身材依然保持的不錯。
張強思來想去,也就同意了趙德才把王娟轉讓給自己的意見。
但是張強認為趙德才要的錢太多了,於是兩個男人對轉讓王娟的價格開始討價還價,最終趙德才與張強達成一致,趙德才將妻子王娟轉讓給張強,轉讓費五萬元。
張強怕趙德才反悔,就與趙德才籤訂了一份妻子轉讓協議,主要內容就是王娟離開趙德才跟張強結婚,孩子由趙德才撫養,張強支付五萬元給趙德才,作為趙德才與王娟的兩個孩子撫養費。
王娟要跟趙德才辦理離婚手續,再跟張強辦理結婚,手續協議籤訂後,張強如約的給了趙德才轉讓費五萬元。
趙德才就這樣把妻子王娟以五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了張強,可憐的王娟,她怎麼都沒有想到自己就這樣換給了張強。
然而就在籤完協議的幾個月後,發生了一件讓趙德才意外的事情,那就是王娟竟然離開了張強,又回到了自己的身邊。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原來自從趙德才知道自己與張強的醜事後,王娟心裡一直非常的害怕,有一天張強突然興高採烈的回到兩人租住的地方,王建問張強怎麼樣解決了嗎?
張強謊稱趙德才想通了,並讓王娟放心,今後趙德才不會再幹涉他們兩個人在一起了。
雖然王娟心中還是有些疑惑,但是得知趙德才不會再找自己的麻煩了,也不會再傷害張強,王娟這心總是放了下來。
王娟與張強兩人剛開始的生活還是很甜蜜的,可王娟將近一年的時間沒有看見自己的兩個孩子了,每當看見別的母親與孩子在一起的畫面時,王娟心裡都感到非常的難過
這天王堅決定回去看看孩子,因為擔心張強會生氣,王娟便謊稱回娘家,就這樣,王娟偷偷地來到了趙德才家,看望自己的兩個孩子。
當看見兩個孩子那渴望母愛的眼神,王娟實在是忍不住了,最後她扭過頭,頭也不回地離開了村子。
然而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王娟回家看孩子,事情還是被張強知道了,兩個人為此發生了激烈的爭吵。
從此以後張強便開始疑神疑鬼,並催促王娟趕緊與趙德才辦理離婚手續。
而此時的王娟還沒有考慮好與趙德才離婚的事,讓她最放不下的是孩子,從小失去母愛的她不想讓自己的兩個孩子也遭受和她一樣的不幸。
童年時間一天一天的過去,王娟與張強兩人的激情慢慢平靜下來,而生活的壓力使得王娟和張強經常因為瑣事發生爭吵。
有幾次王娟想念孩子,便給趙德才打電話詢問孩子情況,張強聽到後很是生氣,他認為無論他張強怎麼對王娟好,王娟心裡還是放不下趙德才。
王娟好不容易脫離家暴的苦海,沒想到卻又跳入了火坑
張強竟開始吸食毒品,王娟無奈又回到丈夫身邊。
張強一紙訴狀將兩人告上法庭,張強要求趙德才退回自己的五萬元錢,並賠償自己的經濟損失五千元。
最終法院支持了張強的訴訟請求,認定這份轉讓協議無效。
明年一月一日即將實施的民法典協議無效,又有哪些新的規定呢?
後來張強因為與王娟吵架心情不好,同時也出於好奇竟開始吸食毒品,染上毒癮,為了吸毒,張強進借了高利貸二十多萬元。
此時的王娟傻了眼,張強吸毒,而且還欠了二十多萬元的高利貸,今後的日子可怎麼過呀?
讓王娟更沒有想到的是,張強為了還高利貸,竟然求著王娟去出賣肉體。
王娟感覺受到了巨大的侮辱,她說什麼也不同意,張強由於沒有錢買毒品,毒癮發作時發瘋似的毆打王娟,把王娟打的是遍體鱗傷。
之後的日子不斷有人來家裡逼債,王娟每天都生活在恐懼當中,這時的王娟開始後悔自己當初的衝動,她回想著自己的命怎麼會這麼苦。
在她很小的時候,父母因為疾病先後去世,她與哥哥相依為命,由於家境不好,王娟沒有上幾年學就輟學在家幫著哥哥幹農活,長大後,為了能幫哥哥籌集到結婚的財禮錢,讓哥哥能早點結婚,王娟不顧哥哥的反對嫁給了趙德才。
而趙德才為了娶她,家裡借的四處都是外債,結婚後她又遭受到趙德才的家庭暴力。
本以為張強是她可以託付終身的人,沒想到張強竟然會吸毒,為了還高利貸,張強還讓她去賣身還債。
想到這些,王娟哭的跟淚人似的,丈夫趙德才除了在醉酒後毆打自己,平時對自己,對孩子還是不錯的,而且丈夫趙德才是一個本分的人,她又想到兩個可憐的孩子,王娟毅然決定回到趙德才身邊,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就這樣,王娟背著張強偷偷地回到了趙德才身邊,王娟突然回來了,趙德才是非常吃驚,在了解了事情的真相後,趙德才心裡是暗暗竊喜,張強給了自己五萬元做補償,現在王娟又主動回來了,自己也算是沒吃虧,花錢買來的媳婦不但離開自己,而且又回到了趙德才身邊。
人財兩空的張強是怒火中燒,他也絕不會就此罷休,那麼張強會如何挽回他的損失。
張強急紅了眼,拿著妻子轉讓協議來找趙德才要錢,可趙德才怎麼可能把到手的錢再還給他呢?
王娟從張強手中看到了那份妻子轉帳協議,他才知道,自己竟然被丈夫趙德才以五萬元的價格轉讓,王娟是又氣又恨,她沒有想到,丈夫和情人兩個男人竟然把它當成了商品一樣轉來轉去。
後來張強將趙德才和王娟告上了法庭,張強要求趙德才退回自己的五萬元錢,並賠償自己的經濟損失五千元。張強認為,協議上自己花五萬元,是為了讓趙德才把王娟轉讓給自己,現在王娟不但沒有和趙德才離婚,反而又回到了趙德才的身邊,趙德才自然應該把錢還給自己
而趙德才卻說張強拐走了王娟,他為尋找王娟花了不值五萬元錢,而且籤訂的協議很清楚,他得到錢,張強得到人,後來王娟回來是她自願的,所以他堅決不退還。
王娟則說,她當初根本就不知道丈夫趙德才與張強籤協議的事兒,後來張強叫她去跟趙德才辦理離婚手續,但她因為捨不得孩子而沒有答應,再後來張強要她去出賣肉體,她不願意,這才回到了趙德才身邊。
本案中,張強認為按照協議的約定,趙德才應返還五萬元轉讓費,而趙強才認為他已經履行了協議,並不是他指使王娟回來的,所以他沒有義務反還五萬元。
這就涉及到我們今天要講的法律點無效合同。
那麼什麼是無效合同呢?
無效合同是相對於有效合同而言,凡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產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都屬於無效合同。
我們看看當時法律是怎麼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第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第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第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本案中,趙德才與張強以王娟和趙德才離婚,再和張強結婚的內容籤訂的協議,侵犯了王娟的婚姻自由的權利,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因此該妻子轉讓協議違反了法律強制性規定,屬於無效協議。
我國民法典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實施後,合同法將被廢止,關於無效合同,也就是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是這樣規定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並非所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就必然導致合同無效。
比如買賣毒品的合同必然無效,但售賣未經消防驗收的房屋則合同有效。
也就是說違反強制性規定的民事行為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論,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回到本案中,張強和趙德才籤訂的妻子轉讓協議,不僅違反了婚姻法的禁止買賣婚姻的規定,而且也違背公序良俗。
因此無論是按當時的合同法,還是民法典的規定,他們籤訂的協議均是無效的。
最終法院認定趙德才和張強籤訂了妻子轉讓協議,違反了婚姻法和社會公序良俗,也損害了王娟婚姻自由的權利,屬於無效協議。
同時法院還認為王娟已經回到了趙德才身邊,所謂的孩子撫養費五萬元也該還給張強,不過張強明知王娟有家室,還與其同居,後來又與趙德才籤訂了妻子轉讓協議,損害了趙德才和王娟的權利,也應當適當的賠償。最後法院判決趙德才返還三萬元給張強。
這場由一紙荒唐的協議而引發的官司結束了,雖然張強要回了一部分錢,但是不務正業、勾引別人的媳婦的名聲已經傳開了,張強的家人也因為這件事在村裡被人議論抬不起頭來。
而趙德才經歷失去妻子的痛苦後,也開始反省自己平時的做法。
但最痛苦的是,王娟本以為找到了愛情可以過上好日子,拋家棄子,最後卻是幻影破滅,落了個聲名狼藉。
面對丈夫趙德才還有自己的孩子,王娟更是愧疚萬分,他只能在以後的生活中慢慢彌補自己犯下的錯誤。
觀眾朋友們,對法律的無知會讓人做出侵犯他人權利的行為,對生活的無知則會讓人抵不住誘惑,做出悔恨終生的事。
希望我們生活中慎重對待婚姻,擦亮雙眼,不被一時的表象所迷惑。
而現實生活中我們會遇到各式各樣的合同,而合同有效與否,也就是民事法律行為有效還是無效,直接關係到我們的切身利益。
民法典的規定既保護了國家、集體和社會公共利益以及交易安全,也體現出民事意思自治原則和促成交易的合同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