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報導,日本政府將於2020年4月正式出臺修改後的兒童虐待防止法,禁止父母體罰兒童。
厚生勞動省的方案中,將「體罰」解釋為:「無論父母的出發點是否為管教,造成孩子身體上任何痛苦的行為,無論多輕都是體罰」。此外還列舉了體罰的例子:「因孩子不做作業而不給晚飯吃」、「因孩子偷竊他人東西而打屁股」、「打孩子」、「讓孩子長時間跪坐」等。
據報導,日本全國有210家兒童機構,截至2018年3月接到13萬起有關兒童虐待事件的舉報。日本此前發生過多起轟動全國的虐童案件,今年(2019年)1月,10歲的日本女孩慄原心愛被發現死在自家浴室裡。警方調查發現,女孩長期遭受家庭暴力。死亡前,父親把女兒的臉按在浴室地板上毆打,致其胸骨骨折,且沒有送醫治療。此案引發日本國內輿論廣泛關注,也觸發了此次修改案的提出。
這一消息又引發了網友的激烈討論,禁止父母體罰有沒有必要?父母教育中應不應該體罰?對於教育孩子應不應該體罰,你有什麼看法呢?
同樣是糾結應不應該體罰的問題,近日,浙江杭州的吳先生的一張照片引發關注:照片中他正在給孩子輔導寫作業,但自己的手卻被黑色帶子綁在了身後。「反覆講過的題,還是一遍遍地錯,我心裡那個火啊,忍不住會打兒子。」
吳先生無奈地表示,綁手這個方法,他已經用了大半年,現在也在用。網友:我可能需要把腳也綁起來!
聯想起來之前抖音上特別火的「我媽已經三天沒打我了」,調侃的同時我們也能看到家長通過體罰進行教育有多麼普遍。
在小編認為體罰對學生的負面心理影響不可小看:體罰並非好的教育方式。
從法律角度看:父母是孩子的監護人,不管什麼理由和什麼情況,打罵體罰孩子都是非常錯誤的。自己遇到煩惱後在孩子身上「出氣」,不僅侵犯了孩子的人權,也危害影響了他們的身心健康。有些家長法律意識淡薄,認為孩子是自己生養的,是個人的私有財產,打罵是自己的自由。他們沒有認識到孩子儘管年齡小,但也有人格尊嚴和做人的一切權利。我國頒布的《家庭婚姻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都對孩子所享受的權利有所規定。家長只有教育管理孩子的權力,而沒有打罵等虐待孩子的權力。任何侵犯孩子人身權利的行為都是違法的,應該受到法律的懲處。
從教育角度看:打罵孩子對其健康成長很不利。一個在打罵聲中成長的孩子,必然會在幼小的心靈中留下創傷,不能明辨是非,甚至會使孩子產生自卑感、壓抑感,感受不到家庭的歡樂,從而挫傷其進取心,繼而產生消極的人生態度。
從心理角度看:在孩子身上「出氣」,可以暫時使得孩子聽話,但是會造成孩子缺乏自信心、自尊心,產生逆反心理。同時,濫用體罰還會給孩子造成一種錯覺,以為暴力可以解決問題,從而學會「以暴制暴」。有關學者的研究表明,童年經常遭到父母打罵的人,更容易滋生侵略性、反社會的行為,更容易虐待配偶和孩子。
綜上,小編是不建議家長通過體罰教育孩子的。
當然不鼓勵體罰也不是完全放縱孩子去犯錯,當孩子犯錯時,小小的懲罰可以使孩子了解到什麼行為是社會允許的,什麼行為是社會不允許的。這是家長執行監護人職責,指導孩子成為社會人很重要的一步。管教孩子時,適當的懲罰會更有效果,但不是無底線的體罰。
不體罰不代表不教育。
對於小孩子犯錯的問題,不能等問題大了再去通過暴力解決,這個時候往往效果是適得其反的。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會有很多小問題、小錯誤,我們要及時發現,及時制止,並告訴孩子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以及相關的後果,去了解孩子所有做法背後的原因,去傾聽他,去理解他。
打屁股、扇耳光、擰耳朵,你的隨手動作帶來的傷害,有些不可逆,有些甚至致命。對待孩子,請懂得引導與尊重,傾聽他們的心聲,用寬容和耐心陪伴孩子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