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意場上,因為勢單力孤、資金不夠,或者關係網不強等原因,有很多時候自己一個人是玩不轉的,這就需要找一個合作夥伴共同創業。與人合作就會存在一系列的問題,彼此雙方是否相互信任?經營理念是否一致?做事是否合拍?這些問題都是合作雙方必須要考慮的。那麼,如何在合作中贏得合作夥伴的信任?如何能產生1+1>2的效果?
為了達到這些目的,就要先了解一些合作的基本原則。
(1)只是夥伴,不是朋友
兩個人談到合作,就一定有感情上的牽扯,即便不是親朋好友,也是他們給你牽線搭橋的,兩個完全陌生或者不了解的人基本上是不會合作的。問題就出在這兒,與朋友合作是不是什麼事差不多就行呢?是不是分得太清了就會傷和氣,所以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呢?很明顯這樣做是不行的,也是無法進行良好合作的。
一旦合作,我們就不要把對方當做朋友對待,能把對方當做對簿公堂的原告或被告來對待最好。要像在法庭上對付原告或被告那樣來討論雙方的合作協議條款,一點情面也不要留。雙方解答清楚後,就把這些都寫進合作協議的條款中去,作為雙方今後行為準則的依據和私法。
在實際操作中,很多人都做不到這一點,礙於情面、草率行事或不懂當今法律,結果大部分合作夥伴不歡而散,有些還真的對簿公堂,害得生意沒做成,朋友也沒得做了。
(2)不做君子,做小人
古語說得好:「先小人,後君子。」意思是說雙方合作時,要先把醜話說在前面,以免將來反悔。不過在商場當中,「先小人,後君子」也不行,在合作的任何時間內最好都要做小人,不要做君子。就是說,在合作的全過程中,合作的任何一方都要要求白紙黑字地立下規矩,如現在正規股份公司的每次董事會會議記錄,就是為隨時準備做小人而準備的,這樣才是一種良性的合作關係。
(3)站在對方的角度想問題
既然要合作,就要建立在公平的基礎之上。什麼叫公平?如果你是他,能否接受你給他的條件或利益,如果能接受,這就是公平了。要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問題,如果連你都不能接受你開出的條件,你也不要強求人家接受。
(4)不要欺騙你的夥伴
無奸不商,生意場上不可能說的都是真話。如果說某位做生意的人一句瞎話也沒有,那這個人不是賠死就是個典型的偽君子,絕不可與之交往。但是,哪怕你在外面能把天吹個窟窿,說你賣的稻草是金條,回家也得對合作者實話實說,稻草就是稻草。
(5)吃點小虧,便宜留給對方
世間任何事情沒有絕對的公平,合作也是一樣。有時候利益無法均分的時候,你可以適當讓出一小步,把便宜留給對方,這才是真正聰明的人應該做的。有人也許會問,吃虧還聰明嗎?其實吃點小虧對你並沒有什麼影響,反而能襯託出你的高大形象。
對待合作者要讓給他一些便宜,不要斤斤計較才是長遠大計。
(6)凡事都要有章可循
在合作中不斷出現新問題、新矛盾是正常的事。事情雖然正常,但是也不要積累,要及時地處理,否則必成大患,等到問題積得多時就不好理出頭緒來了。哪怕只需要用一句話就可以解決的問題也要把它用白紙黑字寫出來,大家籤上字,以後就照此辦理,這就是所謂勤立規矩。規矩不怕多,也不怕瑣碎,規矩就是限制,不但對別人,也是對自己的一種限制。
(7)親兄弟,明算帳
親兄弟都要明算帳,更何況合作夥伴呢?古人說:「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有朋友給你每年送一張賀年卡,你一定也要回送給人家,如果三年你不回送,你們之間的友誼就告吹了,儘管你們可能每天都見面。
(8)求同存異
在創業的過程中,絕對不可能有永遠的一致同意,如何處理不同的意見,是合作的關鍵。有不同意見不要緊,這並不影響雙方合作,大家可以坐在一起好好商量一下,如果實在不能統一意見,那就由控股方拍板定案。
(9)永遠不欠他的
作為一個投資合作者,在對方已經做到了協議規定的義務和責任之後,不應該再要求對方作更多的貢獻,合作者只有責任盡合作協議中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如果對方作出了超出責任和義務的貢獻,就要給予對方利益的補償,不要拖欠人家,否則將來可能發生權力重新分配的矛盾。
(10)像談戀愛一樣合作
與人合作猶如談戀愛,要時刻想著對方,要記住對方的生日、對方父母親的生日,要在對方生病時守在對方的病床前……總之,你20歲談戀愛時如何追求戀人就如何對待你的合作者。之所以有些人結了婚又離婚,就是因為他們忘了談戀愛時的表現和那種美妙的感覺。
當然,如果自己有實力,儘量不要與別人合作。與別人合作不是一個人的事情,需要充分了解你的合作夥伴,然後根據他的特點進行配合,這樣才會贏得他的信任,最後實現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