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上有個問題是:對於女孩子擇偶來說,顏值、性格、品格、財富、修養,哪個更重要?
有一個律師回答道,「品格,決定了女孩子後半生的生存底線;修養和性格,決定了男人解決事情的方式、也決定了男人以後的成就;而財富和顏值,是衡量一個男人最不重要的問題」,
因為,「再多的財富,人品和性格有問題,早晚會敗掉;再高的顏值,如果不能帶來生活的安定,也是雞肋」。
但是,生活中很多人仍舊是「外貌協會」最身體力行的踐行者:他們嘴上說著內在比外在重要,實際上,當一個完全不符合自己審美的人出現的時候,他們根本不會有興趣去了解他的內在。
那麼,在擇偶中,顏值究竟應該扮演怎樣的角色?我以為,顏值對於愛情,應該是「錦上添花」的「花」,而不是「雪中送炭」的「炭」
欣賞美、追求美是人類的原始本能,甚至可以說是動物的生理本能。
當下有一句調侃的網絡熱語:顏值即正義。從本質上來說,雖未有如此誇張,卻也「合情合理」,我們普遍以為,一個具有好看的外貌的人帶給我們的是視覺上的美感,但事實上,這種對「美」的傾向性來源於更深層次的生物本能。
一方面,顏值背後意味著「資本」,能夠有更多的機會擁有更豐富的社會資源;另一方面,高顏值是一種「基因優勢」,同顏值較高的人結合顯然能夠生育出更「優質」的後代。
於是,人們常說的「顏值決定了我有沒有興趣去了解你的內涵」其實是合乎「趨利」本能的。
但與此同時,人類又是具備理性的動物,況且,顏值並非唯一、最具備優勢的社會資源,其他的諸如能力、品格以及財富等同樣也是不可取代的「生存優勢」。
所以才有了後半句的「了解內涵之後決定了我會不會一票否決掉你的顏值」,至此,顏值在擇偶中的重要性就如同學歷在職場上的重要性,更像一塊「敲門磚」,為你提供一個被看見的機會或平臺,但能否「得一心人」、「平步青雲」就得看個人的本事和能力了。
而在一段「好的感情」所必備的要素中,「顏值」也就成了最無足輕重的一員了。
那麼,當我們談及一段「好的感情」,它的檢驗標準究竟應該是什麼?羅曼·羅蘭曾說:「愛情是一種永恆的信仰。」
但每個人的「信仰」是不同的,這緣起於個人的生活背景、成長經歷以及所接受的教育程度,並沒有特別的好壞、善惡之分,只是特定的性格屬性所得到的「命運的安排」。
那麼,我想,檢驗一段感情好壞的標準也不應該是唯一的、確定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信仰和價值觀念。
也由此產生了對愛情不同的認識;而只要是經由自己獨立思考和選擇過的、並且符合自己需求和意志的,就可以算得上是一份好的愛情。
而從愛情的本質而言,一段「好的感情」的核心無非就是雙方需求的「匹配」,「供需平衡」使得雙方在這段感情中既得到獲取所需的滿足、又得到付出和給予的享受。
但這種相互匹配的需求又可以被區分為不同的層次,有的人只需要滿足基本的生理層面的欲望「匹配」,有的人則需要情感方面、乃至精神層面的「供需平衡」。
社會學家李銀河將理想的婚姻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相對較低,就是人們常說的,兩個人能夠「吃到一塊兒,睡到一塊兒,玩到一塊兒」,「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在理想的婚姻關係裡,兩個人在最基本的人性慾望上應該是能夠契合的」。
達到這一層次的伴侶,他們在生理方面的需求是相互匹配,所以能夠在基本的生活領域裡相處得融洽愉悅。
對於有些人來說,思維和價值觀相對簡單,他們不需要追求太過深層次的聯結與交融,在一段感情裡得到生理欲求的滿足就足以覺得幸福和快樂。
但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表明,人只有在較低層次的需求得到滿足時才會生發出更高級別的需求。
所以很多時候,人在身體欲望得不到滿足時是無法產生對情感和精神共鳴的需求的。
因此,即便是追求「靈魂共振」式愛情的人,他們也需要首先實現最基本的生理層面的需求匹配。
其實,從嚴格意義上來說,純粹生理層面的相互給予而帶來滿足感和幸福感的感情不能稱之為愛情。愛情至少應該涉及到情感層面的深度聯結。
所以,一段雙方能夠在情感層面需求達成匹配的感情大概可以稱得上是一段好的愛情了。
具體來說,我們在戀愛中感受到的迷戀、依賴以及信任都可以歸屬到情感層面的體驗。
但每一對戀人從戀愛到結婚,他們之間的情感關係都不會是一成不變的,人們經常提到的「熱戀期」、「疲倦期」以及「七年之癢」等都屬於愛情中某一個特定的情感狀態。
在戀愛初期,多巴胺、荷爾蒙等多種大腦分泌物的作用下,雙方很容易對彼此產生較為強烈的迷戀和依賴,更多的是一種「激情之愛」。
但隨著相處時間漸長,新鮮感在距離邊界的模糊中漸漸消退,那種激蕩人心的「激情之愛」的感覺不再,取而代之的是一種近似友情和親情的、更為平淡綿長的「柔情之愛」。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雙方能夠在情感上建立起激情、浪漫再到親密和信任的橋梁,這段愛情才能夠在「激情之愛」褪卻之後順利地轉變成「柔情之愛」,從此細水長流而不是曇花一現。
當然,在另一部分人看來,一份美而好的愛情應該是「信仰」式的愛情,它是超越外在而觸及靈魂的,他們終其一生最渴望、最期待、最努力追尋的也是這樣一位「靈魂伴侶」。
「人既然活著,就常常有訴說的欲望。如果能找到那個可以訴說的人,是莫大的幸運」,更進一步地,有些人渴求和嚮往的「靈魂伴侶」則需要將這種需求的匹配上升到精神層面。
而當他們尋找到了那個能夠深深觸動其內心、引發共鳴的人,那種精神上的愉悅和快感是超越其他一切外在需求的滿足的。
但這種靈魂深處的「同步」和「共振」,並不意味著雙方必須要在性格、喜好和人生追求方向上保持一致,所求不多,只是一份「懂得」——一種跨越千山萬水、走過茫茫人海之後尋找到的「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