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乃是真實故事!
並非杜撰,不允許轉載哈!
小蘭(化名)是一位長相靚麗的姑娘,從徐州農村走出來的,跟丈夫是同一地方的人,婚後生活也還算是幸福!
但事情的起源這樣的:
08年到2016年期間,砂石生意非常火爆,小蘭夫妻想辦法貸款100萬,也開始做起了生意,雖然辛苦,可也是樂在其中。
09年是他們發展的最好時機,第一桶金就這樣被發掘到。
可是小蘭的丈夫並沒有想過銀行的貸款還沒還,開始養起了小三,除了小三還經常流連於各種娛樂場所以及賭場。
對於生意的打理,基本上也就那樣了,並沒有想過擴大經營,也沒有想過怎麼提高質量。
很快,生意下滑,入不敷出,第一桶金也被敗光。
小蘭經過這件事情,也發現了丈夫諸多的不對勁,但她原諒了丈夫的出軌,希望他以後能夠把心定下來,好好發展,不管是對家庭,對父母,對孩子,都應該樹立榜樣。
丈夫答應了!
再一次找親戚朋友借款70幾萬,加大投入,只可惜,不管他們投入多大,已經沒有辦法繼續往前發展了,畢竟,荒廢了一兩年的時間,生意不再那麼好做。
從此就一發不可收拾,一敗塗地。
丈夫一蹶不振,各種借款貸款都在催小蘭。
她丈夫手機關機,簡訊不回,也找不到人,親戚朋友沒辦法,只好找小蘭。
當初貸款小蘭籤字擔保了!
親戚朋友的錢小蘭開口去借的!
現在,所有人都找她,她的壓力空前巨大,一度患上抑鬱症。
小蘭大哥心疼妹妹,然而自己卻也無能為力,只是想辦法送她到外地去生活,學習了美甲技能,並且轉輾到了無錫,並幫她開啟了一家美甲店。
有了美甲店,小蘭的抑鬱症也控制下來了,而且店裡的生意也越來越好,拼命賺錢的她,一直努力的在償還各種債務。
期間,小蘭想跟丈夫離婚,可對方死活不同意,夫妻債務一旦分攤,他自己並不想還,而且,也不願意還,所以,分開了八年時間,這個婚一直都無法離。
而在這期間,共同的債務丈夫一分錢沒有還過!
小蘭也聽從眾人的勸解,願意承擔所有親戚朋友的債務和部分貸款債務,只求離婚就可以了,然而,丈夫死活不同意。
小蘭在無錫打拼期間,也認識了一個男人,離過婚,外賣送餐員。
他對小蘭無微不至的關懷,讓小蘭心動了,逐漸的,他們走到了一起。
在一起兩年後,男子提出讓小蘭離婚,他娶她。
但問題是小蘭發現現任的情況也不好。
雖然他們租住在一起,但並未住同一間房,房租水電費都是小蘭承擔,對方從始至終沒有支付過一分錢。
每次提及,他以為小蘭做美甲有錢,生意好,支付房租水電沒問題。
實際上,小蘭也並未太在意,只是偶爾說幾句。
畢竟,這些都是小問題,反正各自住一間房,就算沒有他住進來,自己一樣要支付房租水電等費用。
但讓她很反感的是,男人從未想過要怎麼去賺錢,而是選擇理所應當的依附在小蘭身上,就一句話,認為她有錢,自己就該這樣。
對於他自己的工作送餐,也是愛搭不理的態度。
別人送餐7點走出門開始了,可他睡到10點才起床,幹到13點就收工,回家就是打遊戲,玩手機,刷各種視頻。
下雨,不送!
太陽太大,不送!
這樣的日子能什麼未來?
他們能走多遠?
小蘭自己心中也知道,只是不知道什麼時候心中的那個念頭會徹底的死亡,一旦死亡,就是他們這一段感情的結束。
在分開的幾年時間裡,丈夫也找了一個女人,過起了同居生活,從未想過小蘭的處境,也不同意離婚,夫妻也從未見過面了。
就我個人認為:
一、小蘭不應該的是沒離婚,就跟別人在一起,,儘管迫於各種無奈,但這是觸犯了重婚罪。
既然自己願意承擔那麼多的債務,只求丈夫離婚,對方不同意,那就起訴離婚,不要想曾經的美好,因為,那些美好都是過去,留給她的全是傷害。
二、她說她也想有個人照顧,沒離婚就跟別在一起是不對的,但我能理解,有些東西,大眾也理解。
但問題是,後面遇到的這個男人如此作為,那真的是遇人不淑,根本走不長久,我倒是希望他們儘快分開,這樣,對小蘭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三、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都沒有辦法,只需要提供足夠的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即可。
對於這樣的情況,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