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現在很多離婚夫妻過起了「離婚不離家」的生活,既然已經決定分開,為什麼還要住在同一個房子裡呢,說起來也都是各有各的苦衷。本文由三對離異夫婦的語錄改編而成。
2020年9月8日,民政部更新了2019年結婚登記和離婚離婚登記的數據:2019年結婚登記927.3萬對,離婚登記470.1萬對,離婚率為 3.4‰。
這個數據比上一年稍有增長。
隨著人們思想觀念的轉變,個人意識的看重,離婚在我們的周圍並不少見。
很多人在離婚後因為種種原因,選擇了不對外公布,於是過起了「離婚不離家」的生活。
這與以往離婚後就「老死不相往來」的傳統觀念有巨大差別,這也算是一種新潮和時尚。
但是,天天住在同一屋簷下,抬頭不見低頭見,扯了離婚證,他們還會同房嗎?
3對離異者說出了自己的情況,或許他們的經歷會給很多讀者以思考和啟發。
採訪對象:小田(男),24歲;小徐(女)24歲
所在地點:江蘇某縣城
「離婚不離家」原因:想復婚
小田和小徐是高中同學,從高二時兩個人就開始戀愛,之後他們選擇了同一所大學。
四年間兩人天天膩歪在一起,「連體娃娃」就是他們了,與同學聚會時他們簡直就是上演大型撒狗糧現場。
畢業後,小田和小徐選擇回到老家,憑藉家裡的關係,他們都進了一家不錯的事業單位。
工作清閒穩定,婚房婚車都準備得妥妥的。畢業後一年,在父母支持下,兩個人就迫不及待結婚了。
24歲,還是兩個大孩子,小田喜歡打遊戲,小徐喜歡追劇,早飯買著吃,無法在單位吃,晚飯就去樓下的婆婆家享用。
沒有工作壓力,沒有經濟負擔,暫時還不想生孩子,不為雞零狗碎所累。他們的生活狀態太讓人羨慕了。
還有什麼不滿意,可是,這對結婚剛剛半年多的小夫妻,竟然離婚了。
小徐在沒有詢問小田的情況下,把他的一雙臭襪子扔進了垃圾桶。
小田得知情況後,氣憤地回了一句:「你神經病啊,那雙襪子海淘的,1000多塊錢呢。」
小徐被黑臉的小田罵,這還是頭一回。她哪咽得下這口氣。
小田埋怨小徐自作主張,小徐覺得小田不愛自己了。兩個人都覺得自己沒錯,冷戰了幾個小時,沒有人服軟。
一氣之下竟然相約領了離婚證。
其實,第二天他們就消氣了,早就把離婚一事拋諸腦後。很快就摟摟抱抱,和好如初。
對於婚變的事,雙方父母都不知情。離婚一個月了,他們想過一段時間再去復婚,否則肯定被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嘲笑。
因為一次吵架各不退讓,衝動之下就離婚,年輕的小田和小徐把婚姻當做兒戲,行為實在太過草率了。
通過這次「胡鬧」,他們更加珍惜彼此了,目前正積極備孕中。
或許一個新生命的到來,能讓小田和小徐變得更加成熟穩重,也更有責任心。
採訪對象:張麗(女)35歲;李明(男)37歲
所在地點:山東青島
「離婚不離家」原因:經濟條件限制
張麗(化名)和李明(化名)都是來自小鎮的外地人,大學畢業後來到青島工作。
兩個人是相親認識的,彼此看對了眼,家庭情況也差不多,談了一年多戀愛就結婚了。
結婚第三年,他們生了一個女兒。孩子的到來原本會讓情感升溫,可是,對於張麗而言,卻是噩夢的開始。
張麗的產假休完後,婆婆來到他們家幫著帶孩子。三代人在一起生活必然會有許多不方便,這方面張麗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
婆婆是個脾氣暴躁的農村婦女,她性格強勢,張麗必須按照她說的做她才高興,否則就會罵罵咧咧。
這讓張麗氣憤不已,生活上的摩擦她默默忍耐了,可是,婆婆在養育孩子上的自作主張,讓張麗再也不能沉默。
張麗按照育兒專家的建議,囑咐婆婆在孩子1歲前不要在輔食裡放鹽,婆婆口頭答應了。
有一天無意間嘗了一口寶寶的麵條,張麗驚呆了,這味道比他們平時吃的菜還鹹,她就去問婆婆是怎麼回事。
婆婆直接承認自己一直給孩子的食物中放鹽,還指著張麗的鼻子罵她事多,於是,張麗與婆婆大吵一架,婆婆氣得回了老家,換張麗的母親來帶孩子。
就在與婆婆幾個月不愉快的相處中,張麗發現李明是個愚孝的「媽寶男」,在婆婆面前唯唯諾諾,從來不幫自己說話。
而在婆婆回老家後,李明在家經常黑著臉,他們的交流越來越少了。
孩子不到一歲,李明被公司調到外地工作,他兩三個月才回家一次,即使回來兩個人也沒什麼話說,分床睡。
這樣的生活持續了4年,張麗徹底死心了,他們已經沒什麼感情,離婚只是水到渠成,孩子判給了張麗,李明每個月支付撫養費,房產一人一半。
只是因為孩子小,張麗工資較低,她還住在與李明婚後才共同購置的房子裡,李明已調回青島工作,他們各住一個房間,成了單純的室友關係。
目前房子不好賣,青島消費水平高,兩個人收入均屬於中低檔,手中都沒有太多的錢,同住屋簷下,只是無奈的選擇。
同房?不可能的。未來兩個人都打算各自組建家庭。等經濟條件好點,儘快搬離,他們都不想見對方。
採訪對象:薛女士,42歲,黃先生,43歲
所在地點:河北石家莊
「離婚不離家」原因:為了孩子
薛女士和黃先生是在親戚的撮合下,走進婚姻的。
本就沒什麼感情,結婚12年,在得知黃先生出軌後,薛女士毫不猶豫就提出離婚了,黃先生也痛快答應。
薛女士一直覺得自己結婚太匆忙了,或者她根本就不愛黃先生,對方也一樣。
只是離婚時他們的兒子11歲,正值青春期,性格叛逆。為了減少對孩子的傷害,也為了讓孩子安心學習,他們選擇了秘而不宣。
在孩子面前,他們是恩愛的父母,在孩子背後,他們是毫無感情的陌生人。
維持假婚姻,實在辛苦,好在兒子明年就高考了。到時候,他們也就不用再演戲了。
離婚時,他們就約定孩子高考結束後就告訴他真相,只是這樣的結果,孩子能夠理解和接受嗎?
至於同房,不可思議,離婚就是離婚,這兩個字對他們而言像個天大的笑話。
很多時候,「離婚不離家」並非時尚,而是現實的無奈。
離婚了,就應該乾脆利落,分得清清楚楚,不要拖拖拉拉,否則對雙方都不好。
婚姻是神聖的,離婚應該是深思熟慮後的決定,對待感情永遠要謹慎。
無論是「離婚不離家」,還是「離家不離婚」,都不值得提倡。
要愛,請深愛;不愛,請離開。婚姻應該簡簡單單,清清白白。
-【正文完】-
今日話題:你贊同「離婚不離家」這種做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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