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阿芳在一年前就與前夫領離婚證了,可是在前段時間聊天時我們才得知她竟然還與前夫住在一起,離婚後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房子本該一人一半,但他們並沒有出售分錢,而是仍同處一屋簷下,水電費煤氣費均攤,按阿芳的說法,這叫離婚不離家。
想必大多數人都搞不懂離婚不離家是什麼操作,離了婚就代表感情破裂,感情破裂卻仍可以住在一起,這心理素質還真是強大,那麼當初為什麼要離婚呢?從法律上來講,離婚就代表解除了婚姻關係,此後也就不是一家人了,這也就意味著離婚不離家是變相的同居關係,是一種畸形的感情,並不值得推崇支持。說到這兒,或許有些人會有不同的看法:雖然夫妻感情破裂了,但孩子尚未長大,為了避免孩子生活的單親家庭裡,離婚不離家難道不是必然選擇嗎?
也正是出於此考慮,不少夫妻明明離婚了卻仍然在孩子面前裝出恩愛的模樣,但大多數的都意識不到孩子的第六感和直覺往往超強。心底細膩的孩子總是能在第一時間捕捉到父母感情的異常,因此他們往往會胡思亂想,胡亂猜測,甚至有不少孩子認為是自己導致父母走上了離婚這條路。若是大家此時還不告訴孩子真相,這對於他們來講則是一種更深的傷害,以至於讓孩子失去對家庭的依賴感與歸屬感。
並且離婚不離家還會讓對方產生還有希望復婚的錯覺,那麼兩方都無法開始新的生活,也無法開始一段新的感情,只能沉浸在往事中難以自拔,始終無法與自己的過去說再見。由此可見,離婚不離家實在不是明智的選擇,也不是聰明人的做法,既然夫妻感情已經沒有挽回的可能了,乾淨利落的分開才能減少對彼此和自己的傷害,藕斷絲連只會讓事情越來越糟,有時還會牽連到無辜的孩子。
情感專家就是我:情侶分手後無法成為普通朋友,曾經深愛過的兩人不可能忘記舊事,這句話用在夫妻感情方面也同樣適用。如果不是無路可走,想必沒有人會選擇走離婚這條路,既然走上這條路就不要後悔,也別用離婚不離家這種藉口來搪塞安慰自己,等到事情發展的走向完全失控,那時再分開住可就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