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浪漫的愛情
七零後結婚基本都在九十年代,那時人們都嚮往找一份安定的工作,有一份穩定的收入,有了鐵飯碗就很滿足了。年輕人出去介紹自己在某某單位上班是很有面子的,這也是當時找對象的重要條件之一。
九十年代國家正在發展經濟,做生意的人也很多,很賺錢,但社會地位低讓人瞧不起,人們對有正式工作的人高看一眼,那時的人們沒有現在的人這麼崇尚金錢。
那時都是書信交往
我的婚姻是屬於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那種,首先得到父母的首肯之後我們才見面。因為我不談戀愛不相親,每天除了上班就是玩,日子過得很愜意。有一次我媽的朋友非要給介紹對象,在我媽訓了我一中午後別彆扭扭去相親。
人就是緣分,有時不信都不行。相親並不成功,我以為應付一下我媽就過去了,接著過我的快樂生活,可是我老公天天出現在我面前,真是煩死了。
人都是感情動物,慢慢的我習慣了他的存在,慢慢的習慣他的陪伴,慢慢的開始和他做朋友,從相識到相知到戀愛經過三年時間,我們結婚了。
記得有一次老公休息,帶著我去爬山,當時沒有車,我們是騎自行車������去的,那麼遠的路,一路上坡後座還帶著我,也沒看到他累,很快就到了山腳下,車子放到山腳下一個農民的家裡。
山上有一個破財的寺廟叫玉泉寺,由於年久失修已經不成樣子了,但風景好,滿山鬱鬱蔥蔥,一股山泉水從山裡流出來,甘甜涼爽。
傍晚我們下山準備回家了,走到半路車子壞了,腳蹬軸掉了,我的天吶當時愁死我了,因為是下坡路,我坐在後座,他坐在前面就溜著走,好不容易走到半路上一個村子裡,看到路邊有一個修自行車的攤子像見到救星一樣。
車子終於修好了,這才順順利利回了家,後來再也沒有騎自行車去過了。現在想想都覺得好笑,我們那時談戀愛多省錢啊!
裸婚時代,代步工具自行車。
我的婚姻屬於裸婚,當時結婚不考慮那麼多,只要兩個人真心相愛就行,由於我老公家裡窮,沒有像樣的婚禮,沒有彩禮,沒有房子帶著外債就這麼結婚了。
婚後的日子過得很幸福,沒有什麼過高要求,兩個人的工資攢錢還外債。一年後有了寶寶,雖然窮但一家三口過得其樂融融。
外債還清了,有了孩子就想著買房子,不然沒有家的感覺,又開始攢錢。孩子上小學一年級的時候,我們買了第一套有房貸的樓房,甭提多開心了,有房的感覺就是不一樣,回到自己的家心有了歸屬感。
當時買房子首付錢不夠,就向這個朋友借點那個朋友借點,找親戚借點好不容易湊夠。簡單的裝修了一下就搬進去了,我記得搬家那天早上下了厚厚的雪,一家三口高高興興住進了新家。
以後的日子慢慢好起來,一邊賺錢一邊供孩子上學,該有的都有了,現在孩子也上大學了,二十多年的婚姻就這麼過來了。
結婚時間久了,夫妻之間總有磕磕絆絆,我有時生氣了發脾氣,老公會忍下來,承擔所有責任,然後道歉,我就會心軟選擇原諒。有時也反省自己,不是自己事事都有理,而是老公一直的包容和疼愛。婚姻是需要兩個人共同維護!
相扶相持二十多年
我們那個年代像我這樣的婚姻很普遍,家家戶戶一樣幸福的過日子,我們知足不攀比,沒有嚴重的金錢觀念,都有為家庭努力付出的精神,反而日子過得很踏實,有目奔頭!
執子之手與之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