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女子分手後被前男友要回86萬彩禮錢的事情在網上傳得是沸沸揚揚的。男子一口咬定兩人在戀愛期間在女子身上的花費屬於彩禮錢,因為自己花錢是抱著跟女子結婚的目的,既然目的沒達到,前女友自然也應該返還這86萬。
而女子卻不這麼認為,因為這86萬中包括了男子給自己的特殊節日轉帳,還有一輛寶馬車,而這些都是男子自願轉帳給她的。並且男子在送她這些時並沒有提出「彩禮錢」一說,兩人甚至連父母也沒見過,怎麼就能算是彩禮錢呢?
對此,法院的判定結果是:女子需要歸還這些錢,因為這些錢已經超出了正常戀愛的花銷範疇。但女孩兒並不認同這個結果 她決定繼續上訴。
這個事件一經曝光便引發了網友的熱烈討論,其中有少數人是為女子抱不平的,但是大部分都還是從道德上譴責女子貪財,得到這樣的結果也是活該!
法院的判定一定是有它的考量的,它要考慮到社會的公序良俗,而且法院這樣判定必定會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一些物質的女人,告訴她們這世上沒有什麼不勞而獲的東西。
所以無論法院最後如何判決此事,木子都相信它是出於公平的角度,並且也非常支持法院的判決,但是針對這件事木子還是想發表一下自己的意見。
首先,該女子戀愛動機不純,從她在事後說男子「身高比自己還矮,並且長相平平,自己喜歡他就是因為他對自己花錢大方」就可以看出。並且女子反對法院判決的理由也是:難道我這兩年的青春時光就可以白付嗎?她明顯是把自己與前男友的戀愛看作是一場「錢色交易」,毫無感情可言,法院自然也是看到了這一點,不想女子的這種想法敗壞社會風氣,所以才判決她應該返還那86萬。
可是如果男子是那種對女子一往情深的痴心好男人,作為情感裡的受害者,法院這樣判決也無可厚非,但是男子一開始追女子的目的也並不純,這才是一些人覺得判決對女生不公平的原因。
起初,男生因為覺得女生好看,便起了心思想要追女生,但女生並不同意。後來,男生為了能把女生追到手,開始在女生身上大把地大把地花錢,這才引得女生心動,最終同意跟他確定關係。
男生追女孩的動機並沒有什麼可議論的,「食色性也」,大家都偏愛顏值高的異性,但他真正飽受爭議的地方是:他知道女孩兒想要的是什麼,並且以此來引誘女孩兒跟他談戀愛,而這些戀愛期間的贈予也是他自己心甘情願給的,現在事後反悔要回那86萬,不就是因為他已經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並且「玩膩了」!
就戀愛雙方身份而言,男子已經具有一定的權勢和財富,處於強勢地位,而女子卻一無所有,處於弱勢地位。「強勢」利用金錢引誘「弱勢」,等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之後,再道貌岸然地收回贈予「弱勢」的一切東西,這難道就道德了嗎?
而且這樣判決之後,等到男子收回那86萬,他會不會再繼續利用手中的財富去騙取下一個姑娘?這會不會讓那些有一定財富的男子紛紛仿效該男子的做法:先用錢去哄騙那些年輕漂亮的小姑娘們,然後得到之後再無情甩開,並且要回之前在姑娘身上付出的所有金錢,反正法律支持!
判決對男女雙方的影響都要考慮清楚,既不能違背了社會公平,也不能讓社會滋生一些不好的風氣來。
但是這件事也一定會給那些戀愛目的不純的女生一個警醒:別傻了,以美貌「換取」金錢真的可靠嗎?
從法院對該事件的判決中我們就知道:以美貌「換取」金錢當然不可靠。即使二審法院顧及到,讓女子全款歸還這86萬有些不公平,最多也只會判讓女子少還一點,並不會判她不用還了。
為什麼就連局外人都能看出這條路並不靠譜,還是會有很多漂亮女孩兒相信它那?
一方面是因為漂亮女孩兒大多都自恃美貌,對自己充滿了自信。不可否認的是,無論在哪個社會上,顏值高都是一種優勢,而且這種優勢可能是從小就有的,所以在「聽慣了讚美,受慣了追捧」之後,她們很難不會產生一種自傲心理,覺得「我就是那個例外」,「我就是有本事能讓別人把自己擁有的東西都心甘情願地奉上」!
而另一方面則是因為人性中的貪婪和自私。
羅.路.史蒂文森曾經說過:自私是平靜的,它是自然力量,你可以說樹也是自私的。
這種自私是人本性中所帶有的,只能靠我們後天的教育來慢慢改變,但是不可否認的是:的確有相當一部分的人會對這唾手可得的金錢動心。而女孩兒正是因為抵擋不住金錢的誘惑這才上了鉤。
而之所以說這種「錢色交易」的方式不靠譜,是因為男方在這場「交易」中始終是處於強勢地位,開始和結束基本上都是掌握在男方手中,包括事後的追責男生也佔優勢地位。
這也說明了女方一開始的自以為「用美貌就能拴住男人」的想法簡直是太可笑了。女孩兒在這段戀愛中看似是享受了兩年的有錢生活,但是她失去的卻要遠遠超過她所得到的。首先是她兩年的青春時光,其次是之後的戀愛與婚姻的選擇性變小了。
女孩兒談了兩年的戀愛,從24歲到26歲,這本來應該是一個該努力奮鬥的年紀,但女孩兒卻耽於享樂,甚至在男子的承諾下惰於工作。當然之後如果她能及時悔改的話,自然還是能好好工作,過好自己的生活的。
這件事情鬧得沸沸揚揚,估計女孩兒身邊的朋友以及家裡的親戚全都知道了,而這對女孩兒將來的戀愛或者是婚姻都會有一定的影響,讓她的可選擇性變小了。
自己種下的因只能自己慢慢償還了,所以以美貌「換取」金錢真的不靠譜!
事件一出,許多人紛紛譴責女孩兒道德敗壞,想「空手套白狼」,網上對女孩兒的罵聲一片。我想身為當事人她肯定是最關注這件事情的,在看到這些關於自己的「負面」言論時,即使她的心理承受能力再強,也始終是不好受的。更可怕的是她可能還會遭到身邊認識的人的唾棄,這種鄙夷更是像一把刀子一樣刺進人心底。
木子在網上看到這樣一條刻薄的言論,在網友罵戰時,一個網友這樣評論道:女的如果不給機會直接拉黑,男的勾引得到嗎?還不是女的物質經不住誘惑,分手又如何,花錢買個爛車還不允許退貨?更可怕的是評論者也是一位女性。
我在想女性對女性的惡意究竟有多大,是,這個女生是做錯了,她不該禁受不住金錢的誘惑跟男子談戀愛,事後貪圖男子錢財也不對。但是難道男子的做法就對了嗎?按照這位網友的邏輯:女子不該給男子機會,但是在覺得女生有錯的時候,為什麼不說出源頭的錯誤:男子是否也不該用金錢引誘女子那?
她這種說法無異於是跟那些「喜歡穿超短裙」的女生說:你們要是都不穿短裙,不就沒有色狼想要「猥褻」你們了嘛,說到底還是你們自己的問題,就別怪人家色狼了!這樣的話語實在是太過於刻薄了!
而在這種大環境的輿論下,女孩兒以及女孩兒的家人都難逃輿論的攻擊,所以千萬不要輕易走上這條路,因為一個不小心就可能是「萬劫不復」!
舒婷在致橡樹中說:我必須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為樹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她所嚮往的愛情是比肩而立,而不是弱者對強者的依附,因為這樣的愛情沒有根基,很難會幸福。
而女生在愛情裡最大的依靠也不是自己的伴侶,而是自己本身,希望女孩兒們都能明白這個道理,這樣即使戀愛結束了你也能全身而退,瀟灑離開,而不是狼狽退場。
因為你要知道「拿姿色來作為資本」的人,始終會有被人厭倦的那一天,因為強勢的那一方總是比你有更多的選擇權,他今天可以為你「一擲千金」,明天就可以換成另一個美貌的人。
當然要拿自己作為依靠也是一個比較艱難辛苦的過程,在這過程中你可能要經歷處處碰壁,貧窮潦倒,甚至是要付出很多的努力才能滿足自身的欲望,才能讓自己變成一個更堅強、更加可以依靠的人。
但是誰不是一路上跌跌撞撞才走過來的,哪怕是那個為你「一擲千金」的上位者,他也是經過自身份努力才能有如今的財富的,所以有些苦你必須吃,吃苦的過程也是你成長的過程。
希望女生都不要有那些不勞而獲,希望通過自身的美貌來「換取」金錢的貪念,在戀愛中也要有平等的觀念和思想,消費時不僅要考慮到兩個人的經濟水平量力而行,還要跟男方共同承擔兩個人的戀愛花銷,不能只依靠男生。
而男生在給女生買一些昂貴禮物,或者是轉一些數額較大的金額時,也要慎重考慮自己是不是心甘情願轉給女生,不然等分手後再追回就有點太傷顏面了,還不如一開始就不要為了所謂的「討女孩兒歡心」而做出一些心不甘情不願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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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話題:如果和女朋友分手,你會主動索要之前已經送給她的東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