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之間分手是很正常的事,畢竟相處久了才知道合不合得來。但有些人的分手就跟鬧離婚一樣,把相處期間的花費都要算得一清二楚。青島的徐女士告在前一段時間談了一個男朋友,兩個人談了兩年。但是兩人沒能走到最後,因為感情破裂分手了。
被前男友告上法院
分手就分手吧,好聚好散就行了。但是小徐的前男友一紙訴狀把她告上了法庭,讓他歸還在兩個人談戀愛期間所產生的86萬費用。徐女士是山東人,她今年26歲,身材高挑,容貌也極為出眾。在杭州工作時談了個男朋友,沒想到兩年後居然會對簿公堂。
追討86萬元轉帳
徐女士:「他起訴的時候說這些錢都是彩禮錢,說我們倆要結婚了,這完全是無稽之談!」於前男友追討的86萬元,徐女士覺得不可思議,她認為這都是兩年時間裡男方為的追求自己而主動付出的。徐女士:「這些錢難道需要歸還嗎?他就是覺得我長得好看,就一直追求我。我一開始是不同意的,因為我比他高,而且他比我大那麼多歲,我淨身高是一米七。然後他淨身剛才有一米六五,然後就一直死纏爛打的追求。」
看中了前男友的錢
男友比她大11歲,而且身高比她矮5釐米,正常人都不會找這種男友,徐女士怎麼就答應了呢?
徐女士:後來我覺得啊他對我還挺好的,經常發各種節假日的紅包啊。我覺得這個男人還可以。
記者:你覺得他對你的好就是金錢方面比較大方嗎?
徐女士:肯定比其他我同齡的這些男朋友都大方嘛,否則我也看不上他,對不對?
徐女士說這個男友名下有好幾家公司,兩個人確定關係後。男方對自己依舊出手大方,動不動就是紅包轉帳,紅包以5200元居多,10000元的紅包也不少。
徐女士:他這些紅包都是有備註的,比如說我今天過生日,他就說生日快樂。然後呃聖誕節的時候,他就說聖誕節快樂哦,這些節日紅包一共是293800,11萬的紅包是2018年7月19號發的,他說就是為了表達對我的愛意,11萬就是一心一意的意思。
一個紅包11萬
徐女士表示,兩個人在一起後,男方總是會用各種各樣的紅包轉帳逗她開心。最多的時候一下子就給了11萬,有時候幫忙開個門也會給他轉個一萬塊錢。到了後來男友更是讓她辭掉工作,享受人生。除了發紅包和生活開銷,男友又花了40萬給徐女士買了一輛寶馬車代步,登記在許女士名下。
送給我就是我的,憑什麼還
讓人意外的是,徐女士在去年十月份突然提出分手,她的說法是感情不合。徐女士:「分手以後,他就不停地拿車的問題跟我爭吵,讓我把車還給他。我說這個車你送都送給我了,對不對?而且是跨年禮物什麼的,我朋友都知道的,憑什麼還給他?」從男友列出的清單來算,這兩年來花在徐女士身上的錢達到86萬元。
男友認為這些支出是彩禮
男方認為這是彩禮,既然兩個人以後不可能結婚,那就必須得歸還。徐女士一直不認可彩禮的說法:「我們只是普通的男女朋友,連雙方的父母都沒見過,也沒有定過親,也沒有拍過婚紗照什麼的,我也沒同意說我要嫁給他。他竟然說這些錢是彩禮,我就覺得特別不可思議。」
青春損失費
徐女士說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完全是在戀愛,根本沒談過婚約。對方羅列的內容絕非彩禮,而是自願贈予。徐女士:「真的想不到他會起訴我,我陪你這麼長時間,對不對?我倆戀愛兩年多嘛,我說這兩年多,我的青春呢,還有我的貞潔,對不對!這些就是青春損失費。因為我就覺得這個人真的是特別特別的奇葩,對不對?
男友自願給的
說到這裡,徐女士的情緒再次激動起來:「我跟你談戀愛的時候,你自願給我了,現在憑什麼樣要還回去?」據了解,之前的官司法院判定於先生勝訴,許女士需要歸還86萬元的欠款。不過徐女士不能接受,她說要通過上訴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雙方的三觀都有問題
其實這兩個人的三觀都有問題,他們不應該分手,女方把外貌和年輕當成資本賺錢,男方用金錢來追一個比自己小11歲的漂亮女人,雙方都是心術不正的人。分手以後難免又去禍害其他人,特別是徐女士,自己都說交過幾個男朋友,現在又拿貞潔說事,法院判她返還86萬轉帳也是合情合理。
事件事裡面,最大的贏家無疑是徐女士的前男友,度過了兩年歡樂時光,又把花出去的錢一分不少的拿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