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之深,痛之彌,情到深處最傷人。世界上最動人的是情,最傷人的也是情。源於付出與回報,總是成反比。正所謂:愛太真,傷太深,得不到的永遠是最美。才有:「最愛我的人,卻傷我最深」這樣的佳句。
情最傷人,傷害的不是外在的境界,而是自己內心對環境的領悟與認知。「不被了解」是穿腸毒藥,「不被認同」如利箭穿心。因為越親密就越期待,內心就會驅使著欲望無限的擴張與延伸。陌生人的辱罵帶來的傷害,不及親人的一句冷語。期望過高,才是情最傷人的主要原因。不是不願意愛,而是「無法認同,愛不下去」,也就是所謂的「因為太了解,所以才分開」。
所以當我們認定了愛一個人的時候,就不要輕易去傷害那個人,雖然我們做不到有始有終,但我們可以做到,有愛就盡力去愛,不愛了,就好聚好散,沒必要互相傷害,互相折磨,互相怨恨。
愛一個人容易,懂一個人難,傷一顆心容易,癒合一顆心難,原諒一個人容易,再信任一個人難,涼透了的心難不熱,傷碎了的心,難以拼湊成原來的模樣。
愛之深,痛之徹。有時感情像賭博,當你把全部家當壓上自然想贏得全部家當,輸了自然痛不欲生;你拿一半的家當壓力,輸了自然輸得起。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無緣無故的恨,只有投入的多少和對回報期望值的評估。
決定一生只愛我是經過深思塾慮了的我愛你是你人的本性善良老實,那些不好的事情根本不是出於你的本性而是我的原因所造成因此你不必有絲毫的顧我會改掉對你說話和態度的一些毛病只等你回心轉意望前看不回頭。
為什麼情最傷人?我的理解是傷人的不是「情」, 而是你自以為是所擁有的另一半。愛情是自私的,既然愛情是自私的,那麼傷害你的是什麼呢?有時候就是你的自私。為何說愛情是自私的?當相愛至深的兩個人可以為對方赴生死的時候,那麼他(她)的心裡是沒有任何其它的概念的,把養育自己長大的父母放在何處?養育之恩報答了麼就談生死?這樣的愛是毫無理智跟道德的,這樣的愛情也不是真正的愛情。
情是穿腸毒藥,會使人肝腸寸斷撕心裂肺,一個用情太深的人,在一段感情中往往是入戲太深無力自拔的,最終把自己葬身於苦海,使自己置身於萬劫不復的境遇。
能讓一個人走進心中的人,他就是你的整個世界。思念一個人的滋味就像是喝了一杯冰冷的水,然後一滴一滴凝成熱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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