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你們大家怎麼看?
(1)已結婚的過來人告訴大家,千萬別結婚,地獄啊!現在我只剩下半條命,這半條是為父母和孩子活著,自己的那半條早已化為一縷青煙!
(2)是男多女少,女人應該是寶貝,可為什麼無論在國家的層面上和男人的層面上好象都是對待階級敵人一樣,想讓她們最好永世不得翻身,想永遠踩在腳下呢?所以,本來女人都少,再被欺負的不想結婚了,誰來說說女人結婚的好處!
(3)不結婚,現在的女的太現實,沒錢沒人跟你,也不想想出了家庭富裕的,有幾個在二十多能有車有房有存款,能養活自己有點存款算不錯了,等以後有錢了找個年輕的它不香嗎?非得現在找個只會嫌棄你啥都沒有的女人!
(4)年後,身邊因為房貸車貸壓力離婚的好幾個了,還有兩個在離婚打官司,這種事越來越多,壓力太大了,一套房子就擋住了不少人,生了孩子還不是繼續我們的故事,繼續成為有錢人的韭菜盒子,活著,到底圖什麼呢?
(5)離婚冷靜期出來以後就不打算結婚了,沒有信任,從前也許能夠解決,現在三十天風險太大,我的人生有很多可能,大不了領養孩子做單親媽媽,不敢去賭婚姻的可能,害怕逃不了。
(6)請不要再說女方要求高了,要求有房有車還是屬於男方家的,女方要點彩禮,也是為以後的孩子做打算,想想女的也是可憐。男的都是父母把錢準備好,他該幹啥幹啥,毫不受影響,而女的是背井離鄉。
(7)結婚要買房買車掏彩禮負債纍纍,結了婚做飯做家務哄老婆,有了孩子奶粉,輔導班,一身名牌衣服用具給孩子,孩子畢業還要給孩子準備房子準備彩禮準備汽車,孩子結婚了還要給孩子的孩子帶孩子接送上下學校,老了老了帶不動孩子了,孩子就會把你扔養老院自生自滅吧!
(8)每次提到婚姻,我覺得南方和北方差距非常大,北方的女人絕大多數把自己當商品,他們父母也是這樣,幾乎等於把自己租給或者賣給男方了,很少把自己當做一個人來看待。而南方很多女人把自己當人,是確確實實嫁給男方了,成為了家庭的一員。還有一部分南北都有的是把自己當奴隸或者寵物了。
我就問你們一個問題,請你們認真回答我,如果遇到一個不要房子,不要鑽戒,不要求你有存款,不要求你請吃飯買東西,他只要你的人,這樣的一個好姑娘,你每次給¥500過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