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一名17歲高中男生救了遭猥褻的女同學!可之後發生的一切事情卻讓男生難以預料!先是自己被抓去行事拘留37天,然後又被學校開除!而那位猥褻者呢,卻逍遙法外,在外地打工呢!
警察為什麼要拘留男生呢?原因是男生在阻止猥褻過程中遭到對方毆打,於是進行了還擊,結果造成了對方鼻子粉碎性骨折。所以男生以傷害罪被拘留!而那名猥褻男子因為沒猥褻成功所以一直都沒受到處理!
@上海LiLi :這都什麼世道!還有沒有天理了!抓好人放過壞人!這樣下去社會不全都亂套了啊!
看資料,先不說猥褻未遂,猥褻者自己也承認先動手打了男生,而男生被打後回家臉也腫了好幾天!同樣是打人,且作為先動手開打的,憑什麼猥褻者就沒被以傷害罪拘留呢?是不是得查查他是不是有什麼關係網啊!哪位大領導的兒子?否則怎麼都這樣了還可以到處溜達!
再說說學校,這位男生做了見義勇為的好事!不但得不到表揚,還被學校開除,想問問學校校長,你們學校開除學生是什麼標準!難道學校不提倡學生做好事?按理說學生做了好事還被拘留不是應該給予更多關心才對嗎!不指望你能幫忙請個律師什麼的,但起碼別在這個時候落井下石吧!
男生近日出來發聲:對自己被拘留一事覺得特別委屈!但不後悔救了女同學!自己是在被對方反覆糾纏毆打的情況下才出手還擊,怎想到猥褻者還報警索要8萬塊錢醫藥費!而直到自己被拘留出來了,猥褻者卻沒受到任何處理!
對於這件事,@上海LiLi 有話說:
1.希望有關部門重新徹查此事,特別是猥褻男子有沒有打通關係,還是自己本來就是關係大戶!否則很難理解他怎麼不受到處理!
2.建議這名男生可以再重新找別的學校了!之前那所學校既然能做出這種不明事理的決定也沒什麼好留戀的了!
3.希望法律能給好人一個交代。否則,以後誰還敢再做好事!法律是維持正義的!不能讓人寒了心!
我覺得,在法律面前,應該是人人平等的!這樣才能讓人更信服並遵守法律!那麼對於以上事件,你們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