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俗
1.婚姻觀念及其變化。杞縣民族成分主要有漢、回兩族。漢族的傳統婚俗為女嫁男家,隨男方生活終身,即男以女為室,女以男為家,俗稱娶媳婦。中途喪妻再娶稱續弦、填房,中途喪夫再嫁稱改嫁。也有離異而另擇婚配的,但多屬男娶女嫁。另一種形式為男人女家,隨女方生活終身,稱為入贅、招上門婿,即俗話說的倒插門,稱男子為贅婿,多發生於女方家中沒有兄弟,且姊妹少,又缺少勞動力等,也稱招養老女婿。也有喪夫不願再改嫁而娶男到原夫家養老扶幼的,類同入贅,不過此種形式很少。男到女家人贅往往受人歧視,非男方無力婚娶或其他特殊原因,決不如此。
20世紀90年代,隨著社會的文明進步,人民群眾逐步擺脫了舊的封建思想束縛,婚姻觀念發生了根本變化。指腹為婚、換親、轉親等婚姻現象已不復存在,青年男女自由戀愛、自主婚姻者逐漸增多。一般由親朋好友、左鄰右舍介紹,男女雙方經過認識、了解,認為滿意之後,逐步確立戀愛關係,成為戀愛對象。自由戀愛還為數不多,通過新聞媒體徵婚的則少之又少(多為大齡男女)。1995年後,農村出外打工的逐漸增多,青年男女在外接觸的機會也不斷增多,自由戀愛的越來越多。往往是男女雙方談成以後,找個熟人當介紹人,便登記結婚,但也有未婚同居的。各鄉鎮在辦理婚姻登記的同時,積極宣傳黨的計劃生育政策,宣傳優生優育、晚婚晚育,以控制人口增長,提高人口素質,在全社會形成了良好的婚育新風。各級政府還積極鼓勵男到女家落戶,對農村男到女家落戶者,可以優先批給宅基地。2002年後,婚姻登記不再由各鄉鎮辦理,而是統一到縣民政局辦理。
離婚再嫁也不再受到周圍群眾的歧視。人們已改變了"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等從一而終的舊觀念,奔向了婚姻自由。凡屬夫婦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協商好後,可憑結婚證和所在單位的介紹信,到結婚登記部門或鄉司法所辦理離婚手續。也有極個別村民為逃避計劃生育處罰而假離婚的。回、漢兩族不通婚的封建陋習有了較大改觀,相互通婚者日益增多。
2.婚俗禮節及其變化。舊俗男女成婚,要經提(說)媒、定媒(即換帖)、送好(即商定婚期)、迎娶、拜堂、回門等禮節,但所有程序完全由父母包辦,男女當事人無權過問,必須恪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否則將被視為不軌。現在,農村青年一般男到18~19歲,女16~17歲時便開始談婚論嫁。
提(說)媒。專業媒人平時多主動"攬活",為男女雙方牽線搭橋,並從中得到多少不等的酬謝禮。部分媒人是受男方或女方之託,成人之美。
定媒,分小見面和大見面。小見面是在媒人的安排下,男女雙方的初次見面,雙方父母均在場。大見面時,男女雙方召集本族親人商定婚事(在女方家中),男方要給女方一定的見面錢(也稱彩禮、聘禮、壓帖禮)。舊俗男女雙方要相互交換生辰八字,經佔卜確認雙方命運相合,互不相剋後,男方再備數目不等的錢物作為聘禮,女方收下方算訂婚(俗稱換帖)。過去有十五六歲甚至更早即開始訂婚的。現今雖不再寫庚帖,但男方必須給女方買衣服,送壓箱禮,女方要給男方回小四樣。婚姻一旦定下就不能反悔。若女方反悔要退回彩禮,男方反悔,則彩禮很難退還。此後,男方逢年過節都要到女方家中走親戚,並給女方帶去一定的禮物。
送好。男女到成婚年齡或結婚時機成熟時,男方家長或長輩要到女方家中商定結婚的良辰吉日,俗稱送(看)好。送好時,通常要帶些點心、糖果之類的禮品,多少不限,也有帶一塊紅布、一身衣服和一個搪瓷盆的。第一次去時不能在女方家吃飯,說明來意,敘完家常後即走人。第二次去比第一次拿的禮品要多點,如果女方家長同意結婚,就再去第三次(即所謂的懶三趟)。第三次去看好帶禮更重,女方家中要設宴款待,席間雙方要商定出結婚的具體日期,以及婚慶用品如何準備、送客多少、迎娶路線以及注意事項等。之後,男方準備迎娶,女方置辦嫁妝。
迎娶。迎娶前,男方要裝修新房(有的是在縣城買的樓房),購置新床,定做新被,發放喜帖,預訂迎親車輛,準備婚宴酒席等。迎親車輛一般用轎車、麵包車或其他機動車輛。女方準備的嫁妝大都是組合家具和彩電、冰箱、洗衣機、VCD等各種家用電器以及各種日用品,有的還購置了手機、電腦、摩託車等現代化的交通通訊工具。
新郎、新娘還要拍婚紗照。原來只是拍張半身或者全身的黑白合影照作為結婚紀念,現在是各式各樣、多種形式的婚紗攝影,僅大小鏡框就有幾十個,不僅光彩豔麗,也映射出年輕人青春幸福的美景。漂亮的婚紗、精美的妝容、奢華的婚紗照已成為一項重要內容。
婚期多選擇在農曆的雙日進行,如初二、初六、十二、十六、二十六,也有選擇單日逢九為結婚日期的。選擇節假日作為結婚日期的也相當多,如"五一"、"十一"等。結婚當天,男女雙方家中張貼大紅"喜"(或"囍")字以及喜慶婚聯。
迎親隊伍中男女人數需為雙數,以圖吉祥。同時有嗩吶吹奏,以烘託出喜慶氣氛。迎親時,人馬車輛往返路程不能重複,需去時走一路,返回時走另一路。如果新郎不去迎娶新娘,則事情比較簡單。如果新郎親自去迎娶的話,新郎要分別向女方的主要親戚敬酒、行見面禮,席終還要"偷走"兩個酒杯。飲酒前,新娘的侄兒(或弟弟)要端洗臉水讓新郎洗臉,新郎為其封禮。迎親隊伍一般在正午12點之前返回。
新娘在迎親人、本族成員和親朋好友的護送下來到婆家。下車時婆婆要給新娘紅包。下車後至大門前要燃放爆竹,焚燃芝麻稈、艾草。之後,新娘要過火盆,取"驅邪迎新、紅紅火火"之意。有的地方是由新郎的父親或哥哥一手提著燒紅的犁鏵,一手端碗醋圍著新娘的花車轉幾圈,須正三圈,倒三圈,並將醋澆在犁鏵上,用以避邪。進入婆家大門時,由兩個女孩分別向新娘抹新粉,撒喜錢。有的是由新郎的哥哥或嫂子把麥鬥內的麥糠、糖果、喜錢等分撒到新娘的頭上,在場圍觀的大人小孩去哄搶,場面非常喜慶、熱鬧。然後舉行夫妻結拜儀式。
夫妻結拜儀式。拜天地時,新郎站西邊(下首),新娘站東邊(上首),以示新娘的尊貴。典禮儀式要紅氈鋪地。天地桌上放置毛主席像或張貼一大紅"囍"字,前面用量鬥盛五穀,鬥內插桿秤和手工織布用的機杼、箏(意即希望新娘心靈手巧,會紡織,善經營,能持家)。桿秤上掛銅鏡(也有用小銅鑼或玻璃鏡子代替的),中系紅綾,並置香燭,由新郎的父親點燃香火插入鬥內。有的還要口中念念有詞:"一柱黃香鬥裡插,賢良媳婦娶到家。一不逛門子,二不說瞎話,既幹活,又持家。"送入洞房時,侄兒及其他晚輩、婆家嫂、新郎的好友則同新娘"大鬧"一番。拜堂之後開始設宴款待親朋。席間,新郎、新娘要逐桌向客人敬酒,以表謝意。飯後送走女方客人,還有專門的拜謝儀式。新郎、新娘要拜謝自己親屬和姑、姨、舅等親戚,受拜人贈給一定的彩禮,50元、100元不等。也有趁機相互打鬧、抹黑泥灰的(多是年輕人、晚輩或同事)。有的晚上還要請村裡與自己交情不錯的年輕人喝喜酒,夫妻喝交杯酒,並有鬧新房、聽房之習俗。朋友和年輕的鄰裡到新房內嬉鬧,新郎、新娘卻不能生氣。新婚三天內,不分男女老幼,都可以到洞房去看一看。
回門。婚後第三天,新郎要陪同新娘回娘家,女稱回門,男稱認門,並由女方諸親友作陪,名日認親。有的是由女方親屬用車到男方家中請新娘,男方備好酒席招待親家。新娘在娘家小住三日之後,新郎再用車將新娘請回。至此,全部結婚禮儀才算完成,這樣的婚姻才叫明媒正娶。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婚俗習慣也隨之發生巨變,各種花費日漸不菲。在農村,談婚論嫁有"成不成,三兩瓶"之說,即不管媒說成與否,都要宴請媒人。訂婚時,彩禮有"千裡挑一"(1001元)、"萬裡挑一"(10001元)和"萬裡挑妻"(17000元)之說,也有"六六大順"(6666元)、"九九歸一"(9991元)之舉,數目逐年看漲。對於結婚典禮,絕大多數人家更是視為男女的終身大事,主張大肆操辦,不僅婚前大辦彩禮,結婚當日還要廣備車輛,聚集迎娶人員,男家大辦宴席,有的連續數日廣待賓朋,婚事大操大辦現象極為嚴重。縣城裡的住戶一般還要聘請專業的婚慶公司,選擇高檔的酒店大宴賓客。
迎親方式從原來的騎自行車、開拖拉機、使用機動三輪車,逐漸向中巴車、麵包車過渡,2000年後用各種款式的高級轎車。迎娶新娘的轎車還要專門去花店扎花(即群眾所說的"花車")。迎親隊伍中除了花車,還有攝影車、禮炮車、迎親車、送親車等,車輛少者一二十輛,多者幾十輛。新娘下車時,新郎要給新娘下車禮,給一百一,寓義"百裡挑一";給一千一,寓義"千裡挑一"。
女方嫁妝的質量、數量也一再攀升,由過去的"三轉一響"(即自行車、縫紉機、手錶、錄音機)攀升為摩託車、彩電、冰箱、洗衣機、項鍊、戒指、高檔家具等物品。迎親時,提前幾天用三輪車、四輪車等把女方所備嫁妝拉到男家。也有結婚當天抬嫁妝的,天一明就放炮,然後組織一班人到女方家中抬嫁妝。女方要提前裝箱,在箱子裡放上一些錢(叫壓箱錢),以示將娘家的富貴帶到婆家去。箱子裡除了新娘常用物品外,還要放上一些點心或其他禮品,作為典禮後入洞房前拜見公公婆婆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