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生活交手這麼多年,難道你沒發現,你改變不了世界,也改變不了別人。你唯一能改變的,只能是自己嗎?
<1>
三個月前,有個朋友和我說,他戀愛了。
對於這件事,我第一反應是感到驚訝。哥們兒是那種典型的工科技術宅,還有點工作狂,也不是很會討女孩子開心。
所以哥們兒畢業很多年,也沒處過幾個對象,而且每次都很短就分了手。
哥們兒說,這次找了個小十歲的學妹,長得水靈水靈的,還沒畢業,特滿意。從他描述女生的表情當中,我就能看出,沉寂了多年的荷爾蒙,似乎又開始泛濫了。
這其實是一件好事。很多人上了年紀,就變得心如止水,要再心動就很難了。哥們兒卻說,前一天晚上還因為妹紙給他買了件白襯衫,感動得在被窩偷偷掉眼淚。
「她什麼都好,但就是有一點,我覺得她不是很上進,我希望帶著她一起進步」 哥們兒這樣和我說到。
我問,姑娘怎麼不上進了。
「好像每天除了吃吃喝喝,也沒幹點別的有意義的事兒。我上大學那陣,還知道接點兼職賺點外快呢。」
我接著問,那你覺得她應該幹什麼有意義的事呢?
「比如說,可以去多找找實習呀,學金融的話,考個CPA呀,總比天天刷劇逛街,出去玩要好吧!我想讓她變得更好!」
我沒有繼續再問下去,因為這樣的情況,我見過太多了。然後我回了一句:
「你想多了。」
戀人們總是習慣把自己的想法,以愛的名義,強加給對方。而這一切,都是建立在這樣的一個邏輯之上的:
我覺得你這樣做更好,所以你也應該這樣認為,不然你就不夠愛我。
不否認有很多戀人之間相互督促,產生積極影響,從而兩個人都變得更好。但我看到的,更多的情況,卻是因為一個人執意要去改變另一個人,最後分手告終。
人人常常說,找對象要找三觀一致的。三觀一致的意思,就是最大程度避免在一起後,一方希望改變另一方的可能。
每個人從子宮來到這個世界,在戀愛的年紀遇到另一個人時,都已經走了無數個十萬八千裡路。你怎麼能因為幾個晚上的溫情,就要求對方按照你的想法去行事呢?
那些無數個十萬八千裡路,又不會憑空消失。
你能做的,只有兩件事:選擇和陪伴。
去選擇那些能夠理解你一路走來風雨兼程的人,選擇那些你也能理解對方風塵僕僕趕路不易的人。不管對方走過的是平坦大道,還是崎嶇小路,你們都能彼此接納。
選擇之後,剩下來的事,就只是陪伴了。
是一起經歷生活的平凡,吃吃喝喝,逛街看電影,滿世界地遊玩;還是一起開創驚心動魄的事業,披荊斬棘,挑戰自我,則顯得沒有那麼重要。
很多人都在做選擇這一步偷了懶。
你分明就不能理解對方的一路走來,你也無法接受他就是他的那個樣子,卻急匆匆地把兩個人捆綁在一起。
然後,你發現對方不是你想要的那個樣子,你就試圖去改變他。一旦這種改變失敗,你就覺得他不愛你,你很失望,然後感情也就到了頭。
愛一個人,難道不應該是,連同ta的一千八百種毛病,一起愛嗎?
你愛的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又不是偶像劇裡的主角。這一千八百種毛病,就是活生生的真正含義。
總想著要改變對方的人,其實根本就不愛對方,他們愛的,是他們自己。
<2>
另外一個朋友,在美國很好的大學念本科,我們把她叫做樂樂好了。
樂樂是那種家庭條件特別好的姑娘,從小不愁吃不愁穿,初中畢業,就被家人送到了美國。後來在美國上完高中,也順利地申請到了美國常春藤的大學。
和很多同學不一樣的是,樂樂自上大學,就覺得早早地開始找實習,做社團,做比賽,這樣為了一份簡歷而活的大學生活特別沒勁。
所以她一個社團也沒有加,直到大三結束,一份實習也沒做。整個大學,樂樂都在環遊世界。
她的朋友圈,全是各個國家旅遊時拍的照片。她也很自豪地經常曬出去不同地方的籤證,然後配上一句,環遊世界的計劃又往前走了1%。
其實不止樂樂,很多大學生都會有這樣的想法。
他們覺得呆板地念書,準備簡歷,求職,進入社會工作,這樣的生活實在太無趣了。他們刻意把自己做得跟別人不一樣,以此來宣示自己獨特而張揚的青春。
可是,不管你的青春多麼張揚,也不管你遊玩過多少國家,最終你還是要回歸一個正常人的生活。
環遊世界之後呢,你要幹什麼?你還是要工作的呀!
我很早就提醒樂樂,我說,你不能只想著玩兒,你得提前為找工作做一些準備。積累一些實習經歷,嘗試去發掘自己的職業興趣,了解一下行業和公司的情況。
任著自己的性子,想笑就笑,想吃就吃,想去旅遊就去旅遊,不想學習就不想學習,不想工作就不想工作,這樣的生活其實一點都不酷。
真正酷的,是明明不喜歡,卻為了目標一直隱忍和堅持。真正酷的,是明明很辛苦,卻為了成長一直推著自己往前走。
放縱自己從來都不是什麼酷的事情,克制才是。
我苦口婆心地和樂樂說這些話,我希望以過來人的經驗,讓她有所改變,讓她面對未來畢業後的生活,能更從容。
但終究,我並沒有改變她。她還是在環遊世界的道路上,越走越遠。而直到大學畢業,也不能寫出一份完整的簡歷來。
後來畢業找工作,因為沒有實習經歷,她求職屢屢受挫。儘管家裡可以給她安排工作,但也因為她對各個行業全然沒有了解,不知道怎麼處理工作中的人際關係,顯得有些焦慮和不知所措。
樂樂後來說她後悔了,她應該早早聽我的。但這種後悔,並不能改變我沒能改變她之前想法和行為的事實。
<3>
生活當中,有一個很諷刺的現象:
人們總認為自己可以輕而易舉地影響甚至改變別人。
無論是我前面提到的那位工科朋友,還是我自己想去改變樂樂,也無論是無數名人的勵志演講,還是創業成功案例,這些都遠遠高估了可以改變別人的可能。
我那位朋友沒能改變她的女友,我也沒能改變樂樂。名人的勵志演講最多也只是三分鐘的熱血,而創業成功的案例,更無法改變一個創業者成功或失敗的宿命。
每個人來到這個世界,都從一張白紙開始,然後無數的經歷和故事,在這張紙上開始作畫。
有的人是一幅水墨,而有的人,卻是一幅油畫。欣賞水墨的人,未必能懂得油畫的美,反過來也是一樣。
我們之所以樂此不疲地想要去改變別人,皆是因為,我們犯了一個假定錯誤:
我們都假定對方能真正聽懂我們講出的那些道理,但大多時候,沒有人能真正懂,除了你自己。
世界的諷刺性就在於,無數人都在尋求著怎麼樣可以過得更好的道理,但這些道理,沒有真正的經歷和故事去支撐,終將只是水面上的浮萍,風一吹,就散了。
你真正能講出的道理,一定都來自於你走過的路,也來自於你邁過的坎;來自於你的成功,也來自於你的失敗;來自於你的愛,也來自於你的恨。
沒有經歷過你所經歷的那些愛恨情仇,成功失敗,沒有和你一路風雨兼程,砥礪前行,沒有和你一起升至天堂,墜入深淵,人們怎麼能真正懂你的道理呢?
不真正懂那些道理,又怎麼會採取行動呢?不採取行動,又怎麼能改變呢?
別人不懂你的好心,你也不懂別人的不易。
生活就是這樣,在不斷的誤解和解釋當中,在不斷的挫折和失敗當中,在不斷的經歷和故事當中,我們才能終將弄懂那些別人口中的道理。
所以,不要總想著,我可以改變別人,我可以讓他變得更好。
我們唯一能改變的,只有自己。
和生活交手這麼多年,難道你還沒不明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