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回遷房,女方出裝修加名字有用嗎?離婚後怎麼分割

2020-09-15 觀房者觀點

前幾天小編朋友A問我,她要和男朋友婚了,男朋友家準備用回遷房當婚房。但目前房子在男方父親的名下,男方承諾婚後過戶給兩個人。不知道這樣情況加名字是否具有法律效應,拆遷房能否進行產權變更,如果離婚了自己的權益是否能夠得到保障。各位看官先別跳腳,不要覺得女方還沒結婚就考慮離婚後的利益。因為女方表示過想要一起付首付還貸款,但男方父親覺得家裡有房沒必要買,並要求女方家出房屋裝修。所以朋友A就不得不諮詢一下,畢竟回遷房和商品房還是有區別的,這種情況下加了女方名字是否有同等的房產權呢?

為了給有相同困擾的朋友做解答。第一:我們先要了解這個回遷房是否具有房產證,如果有房產證,那麼回遷房與普通商品房並沒有區別。如果承諾過戶,到時候房產證寫了夫妻二人的名字,這是具有法律效應的。但是如果並沒有房產證只有回遷協議,那麼這個房子是不能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做過戶和改名的。因為回遷協議只是業主和開發商私人之間的協議,並沒有得到房管局的認可,如果在沒有房屋產權的情況下進行交易,是不合法的。

第二:新婚姻法的規定想必大家都知道,就算婚後過戶後你出了裝修但是離婚後你的權益依舊得不到保障,先不說裝修比女方陪嫁車子還貶值。就是男方父親提出這種要求就不合理。明明可以一對新人共同首付買房,卻要住進回遷房,回遷房的居住環境和居住體驗先放一邊,女方這時應該考慮一下男方家庭是否真的看中你或者喜歡你。

第三:這下再來說一說回遷房的環境。在你們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住進自己喜歡的商品房肯定是最好的。因為回遷房的綠化以及容積率只能說是剛剛達標,這還是不考慮物業以及鄰裡關係的條件下。雖說住人是沒什麼問題,但小細節上卻有著大區別。

回遷房的交付,只是為了通過驗收交房就行。說一句挨罵的話,有錢人社區的整體素質就是比窮人的高。兩個新婚夫妻剛結婚就要面臨亂七八糟的鄰居關係和對付麻煩的物業,還不說有了孩子之後讓你手忙腳亂的生活。所以結婚選擇一個舒心的居住環境很重要。

最後,結婚不是做慈善,也不是為了脫貧,不要想著從別人那裡得到什麼,而是應該想著兩個人在一起可以創造出什麼。婚後的兩個人應該是1+1>2的,房子只是即將面臨的第一個問題。

相關焦點

  • 男方婚前的按揭房,女方不能「加名」怎麼辦?籤協議最好再公證
    結婚後,女方要求在男方婚前住房上「加名」的現象很普遍,由此引起的爭議也很多。男方怕女方加了名字後,短期內再離婚就會輕鬆捲走自己的財產。女方怕男生喜新厭舊,忘恩負義,將自己淨身出戶。有的人還認為這是女方不自信的表現,頗有幾分嘲諷意味。
  • 房產證不加女方名字就不結婚?男友三連問......
    不過好在,現在大部分年輕人結婚,基本都是雙方一起出首付之後,婚後又由兩個人一起還貸,這樣房產證上自然是兩個人的名字,而夫妻二人也都享有同等的權利。但是,還是有一些個別的情況,令人匪夷所思又深表無語:女方要求男方全款買房後,還要求在房產證上加自己的名字。
  • 男方買房,女方裝修,別傻了
    結婚要有房子也成了最基本的要求。今天我們不談結婚時男方的彩禮問題,我們來說說女方的陪嫁。汽車作為現在最常用的代步工具,幾乎是女方陪嫁裡最常見的。但是現在又有新的陪嫁方式了,那就是女方裝修婚房。,房子和女方關係兩年後趙麗受不了就提出了離婚,但是房產證上只有王剛一個人的名字。
  • 女方不要男方的彩禮但是也不出嫁妝,這合理嗎,你怎麼看?
    原標題:女方不要男方的彩禮但是也不出嫁妝,這合理嗎,你怎麼看?父母留給我一套700萬的房子和一輛30萬的車,不過都沒有女方名字,不準備辦婚禮,但是我願意出5萬左右的蜜月旅行費用,因為房子想做婚房重新裝修一下,希望女方父母出10萬左右裝修的費用,他們拒絕了,只願意出床上用品作為陪嫁,我的要求不知是否合理?聰明反被聰明誤,你的房子和車都是婚前財產,和女方一點關係都沒有,人家明事理,不爭加名字就可以了,你還要求人家出十萬裝修費!
  • 父母婚前全款為兒子買的房,離婚時兒媳有權利要求分房嗎?
    如果父母在婚前全款為兒子買了房,兒子離婚的時候,女方有沒有權利要求分房子呢?按照現在的婚姻法,只要是在婚前全款買的房子,不管上面寫的是誰的名字,另外一方在離婚的時候都是沒有權利要求分房子的。>如果這套房子再買好了之後,你兒子就準備結婚,把這套房子作為婚房,但是又沒有裝修
  • 男方要女方出裝潢費,女方要男方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最後分手了
    既然要結婚,那男方自然要裝潢房子,女方也要置辦嫁妝了。所以我爸媽的意思是,想讓你們女方拿20萬出來裝潢。」02姚蜜當時沒有答應他,只是說回去要跟父母商量一下。男友就又說:「反正你們家也要辦嫁妝的,出這20萬裝潢費,就當是辦嫁妝了。」姚蜜回家跟父母商量後,母親挺不高興的,說親家母真精,竟然裝潢費要女方出,還假裝說早裝潢好了,女方會不喜歡的,其實她是早就準備讓女方裝潢的。
  • 男子拒絕房產證上加女友名字,結婚領證房子到底該不該加女方名字?
    近日,一男子表述對房產上加女方名字的看法,總結來說就是14個字:刻在心裡可以,寫在房產證上不行! 男子表示婚前財產是屬於自己的,如果女方用「如果不加上她的名字,就是不愛她」這個理由來分自己財產的話,是不成立的,萬一離婚了,自己的財產將被分割。
  • 2020年起,離婚3樣東西只能歸男方,女方無權分割
    那麼反過來說,離婚就是人這輩子最傷心的事情。結婚代表著兩個相愛的人,離婚代表著兩個曾經相愛的人不愛了,或者因為別的原因不想一起生活了。在離婚後,一定會存在婚後財產分配問題,究竟有哪些是只屬於男方,女方是不可以獲得的呢?
  • 房本加了名,離婚還分不到房產?
    這樣的要求可能會讓千璽心理產生不可描述的想法講真即便在房本上加了名字>雖然房本加名可以認為是男方對女方的贈與女方有權分得房產所以,即便房本上加了名也不一定有能分走一半房產。如何確保離婚後能分到房產呢?不加名離婚時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離婚分割。b、加名可視為共同共有,但法院會酌情處理。二、婚前一方首付,婚後一起還貸款婚前一方首付並登記在首付方名下,離婚時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但,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以及還貸期間房屋相對的增值部分由雙方平分;尚未償還的貸款則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 男方給了彩禮,女方卻用彩禮買房,只寫自己名字,這過分嗎?
    我的鄰居是男方,給女方的彩禮錢被女方母親全部裝修自己家的房子。房子的名字是女方母親的名字。後來女方出軌,男方不敢離婚,說如果離婚,就是人財兩空。悲哉。正常來說,女兒嫁去,頭幾年懷孕生子養小孩子,如果用錢,都跟丈夫伸手,但是自己有,也可以花自己的。比如閨蜜跟她借一點,問老公會影響感情,用自己的借。 反正如果陪嫁來的,比如男方彩禮十萬,娘家陪給女兒二十萬。 這屬於女方私產,如果夫妻不合離婚,她會帶走,如果不離婚,這錢將來可以遺傳兒女身上。 反正不管怎樣說,自己有是自己的。
  • 婚前男方買房,女方出錢為新房裝修,這是大忌!過來人給你答案
    房子裝修誰出錢?——小小說打算和男朋友一起湊幾萬元簡單裝修。你知道嗎?小小的做法給男朋友家家補貼去了。,但要知道:法律規定,如果房子沒有你的名字,那麼這個房產和你是一點關係都沒有,相當於你在自己拿錢為別人的房子裝修。
  • 姑娘們注意了,新婚姻法出臺,有車有房高額彩禮已經和你無關了
    我們來分析一下新婚姻法對婚前婚後財產分割的部分。一、婚前一方全額出資購房車,無論是否取得房產證、離婚房產都歸出資方所有。婚前彩禮部分女方也需要歸還男方。大家普遍認為有房有車有彩禮的男士就是香餑餑,三無人員就該被嫌棄。
  • 婚前男方父母買房,女方該不該負責裝修?看完你就明白
    碰巧最近就接到身邊朋友諮詢:原來是小倆口準備結婚,為表誠意男方父母負責出錢買房,女方這邊則負責出錢裝修。如此一來,這房子還算夫妻共同財產嗎?她婉拒了兩位老人的好意後,堅持自己與丈夫李雷共同償還房子貸款。只是好景不長,5年後雙方感情破裂離婚。期間房子不斷升值,離婚時已漲價至200萬。離婚後房子仍歸李雷所有;韓梅梅僅能就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裝修款獲得補償。
  • 夫妻離婚女方要求分割房產,男方父母一行為讓她自動放棄,太狠了
    前幾天,聽一位朋友說她朋友離婚了,什麼都沒分到。到底是怎麼回事呢?事情是這樣的,結婚前男方父母花500萬給他們買了一套房子,寫的是小兩口的名字。後來,女方提離婚,並要求分半套房子,差不多也就是250萬的樣子。男方父母一聽到消息,也特別坦然,帶著律師就來了,說要他們夫妻倆還錢,一共是500萬。
  • 來自離婚律師的忠告:房子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很危險
    我撇了撇嘴說:「哪裡哦,女兒也要買房啊,不然嫁一個有房的男人,這房子是男方的婚前財產,跟她也沒有一毛錢關係啊。」這套婚前按揭房是男方個人的,離婚只需要向女方補償一筆錢,就是婚後共同還貸款和對應增值的一半。
  • 男方婚前偷偷自己買了房,女方知道後,提出多加15萬彩禮
    導讀:男方婚前偷偷自己買了房,女方知道後,提出多加15萬彩禮文|顧中蓮各位點開這篇文章的朋友們,想必都是很高的顏值吧,我們真的是很有緣哦,小編每天都會給大家帶來不一樣的情感資訊,如果對小編的文章或者其他的什麼,有什麼一些意見的話歡迎在下方積極評論哦,小編每條都會認真看的。那麼本期的內容是:男方婚前偷偷自己買了房,女方知道後,提出多加15萬彩禮!那麼我們就來看看吧!
  • 一分錢不出還要求多佔份額!房產證上要不要加女方名字?
    但是現實的問題是當女方婚前提出男方必須買房子,然後一分錢沒出就要求加自己名字的時候,很多人就會多做考慮了。這不,有位網友朋友小李就要結婚了,他最近就多出這樣一個煩惱。原來,小李和對象是一年前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的。兩人通過短暫的接觸確定了男女朋友關係,並且很快把見面禮、彩禮都送到了女方手裡。
  • 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我卻分不了一半
    問題一婚前男方家出首付,房本兒上只寫了女方的名字但畢竟用了女方的名兒,用了她的貸款資格,所以會調整分割比例。【例】兩個人結婚才半年就離婚了,可能女方能分到一兩成。若兩個人結婚的時間比較長,過了好多年,女方又生兒育女,孩子都八九歲了,此時,對於房子的出資貢獻就被時間磨滅了,即便購房時男方家出資較多,到最後也會五五平分的。
  • 父母將養老房拿來給兒子當婚房,但不加兒媳的名字,合理嗎?
    有人認為不應該加女友的名字,因為她一分錢沒花就可以獲得一半房產,萬一離婚可是男方的損失;而有的人覺得應該加,因為在婚姻中,往往女人要付出較早一些,例如女人生孩子、坐月子,不僅在此期間不能工作,還要照顧小孩,有的甚至為此犧牲掉自己的工作,所以婚房也算是男人對女人的一種慰藉。
  • 女方想空手套白狼,不出一分錢在婚房上加名字,男方的回應很決絕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婚房是男方買的,到底婚房要不要加上女方的名字呢?01周清清和林木兩個人是相親認識的,因為兩個人的年紀都不小了,都是奔著結婚去的,所以接觸了一段時間以後,兩人就談到結婚的話題。林木本來也沒買房子的想法,因為家裡有一套蠻大的房子,而且在市區中心,完全夠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