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懷胎一朝分娩,這句話看起來很普通,背後卻隱藏著無法估計的痛苦和艱辛。對女人而言,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刻往往有兩個,一個是披上婚紗嫁給自己心愛的男人的時候,一個就是聽到自己懷胎十月的孩子呱呱落地的啼哭聲。母親,是一個神聖的職業,她忍受了十月懷胎之苦,熬過了生產之險,將我們帶到人世間。
為人父母,是一件神聖又光榮的事情。為了保護自己的兒女,一個柔弱的女人也會變得剛強,會為兒女撐起一片天。為了給兒女提供最好的成長環境,讓兒女少吃點苦,平凡的父親奔波在職場上,可以忍受別人帶來的屈辱,只為了保住養家餬口的飯碗。
父母對兒女的好兒女會記在心裡,如果兒女為人懂事,事業有成,就會好好孝順父母,讓父母有個幸福安康的晚年。可是,有的人雖然有著父母的身份,但是所作所為絲毫沒有父母的樣子,比如,生而不養的父母。
孩子無法選擇自己的出身,無法選擇自己的父母,因此,有的孩子出生的時候就有不好的遭遇,會遇到一些缺乏責任心的父母。他們只管生,不管養,只圖自己快活,卻不管孩子的生死。
01 嶽父遇到危機,鳳凰男玩起了失蹤;
「他畢竟是你的親生父親,沒有他就沒有你,你怎麼可以沒有絲毫感恩之心?他只是想讓你給他養老,你就把他接過來,跟你媽一起生活,讓他晚年有個保障不就行了嗎?何必要鬧到對簿公堂這一步,讓別人看你們家的笑話?」
聽到「熱心」鄰居和和稀泥的居委會大媽的勸告,我依然沒有絲毫心軟:「不,我絕不可能給他養老,他趁早死了這個心吧!父親?他也配用這個詞?」
狠心、不孝、無情,這些詞就是周圍人對我的評價,只因我拒絕贍養我的父親。
我之所以拒絕贍養我的父親,原因也很簡單,因為在我上大學之前,我根本沒見過我的親生父親長啥樣。他,就是一個只生不養的男人。
我媽跟我提到過他們戀愛的經過,也講過他們分開的事情。
據我媽說,我的親生父親劉先生是一個鳳凰男,家境很貧寒。他出生於農村,靠著家裡種地賺的錢考上了大學。在那個年代,考上大學的人並不多,因此,他得到了我外公的青睞,成為了我外公的女婿,娶了我媽。
他們結婚兩年後,我就出生了。劉先生的父母有重男輕女的思想,一直希望我媽再生一個,我媽又不願意,於是,兩家的矛盾開始產生了。
在這個時候,我外公遭到了生意夥伴的設計,事業遭到了重創,還面臨著負債危機。劉先生得知後,以夫妻感情不和為由,逼迫我媽跟他分開。我媽不答應,他便帶著全家消失了。此時,我只有半歲。
劉先生消失後,只跟我媽聯繫了一次,那就是寄來協議書要求我媽籤字的時候。我媽感到絕望,含淚籤字結束了他們之間的夫妻關係。
好在,在好友的幫助下,外公渡過了經濟危機,重新操持起了家業。在外公和舅舅的幫助下,我順利長大了。
02 「我生了你,你就得給我養老,不然我也讓你不好過。」
今年,我18歲了,剛結束高考,成績一向優異的我發揮穩定,考上了一所不錯的大學。媽媽很高興,特地為我舉辦了升學宴。在升學宴上,我遇到了一位40歲的中年男士和一對老年夫婦。對,他就是劉先生及其父母。
看到我之後,劉先生及其父母顯得很激動,尤其是劉先生的母親,一上來就抓住我的手,直囔囔道:「不愧是我的孫女,既有出息,又長得那麼漂亮,還是我兒子的基因好啊!」
媽媽毫不客氣地拉回了我,將他們推開,直截了當地問劉先生:「十八年未出現,說吧!你來此有何目的?想女兒、良心發現這些冠冕堂皇的藉口就不用說了,我跟女兒也不會相信的。」
媽媽一番話噎得劉先生無言以對,最終,他老實交代了自己找我的目的。
原來,劉先生離開媽媽後,又傍上了一個富家女,結了婚。一開始,他還很奇怪,這位富家女既有錢又有顏值,為什麼沒人追,以為自己有福氣,得到了人家青睞。結婚後他才知道,這個富家女沒有生育能力。劉先生想要離開,可是他捨不得富家女提供的優秀環境,也捨棄不了自己高薪的工作。最終,他就待在了富家女身邊,直到妻子出車禍去世。
他想繼承財產,可是,嶽父嶽母一直提防著他,把財產都拽在自己手裡,不肯交出。女兒去世後,嶽父嶽母把責任算在了劉先生頭上,將他們全家趕了出去,還讓劉先生的公司炒了他的魷魚。劉先生和父母無路可退,就想到了我。
聽到這裡,我媽怒不可遏,把劉先生及其父母趕出了我家。劉先生賴在小區不走,跟父母在外面唱起了苦情戲,罵我不孝,棄養親生父親。在跟別人訴苦的時候,他說出了自己的如意算盤:「我只生不養又如何?她還是得給我養老,不然我告她,讓她身敗名裂。我要是晚年沒有保障,我就讓她們母女跟我一起不好過。」
我請好了律師,準備跟他一較高下。我倒想看看,他能不能毀了我的一生。
03 為人父母,請考慮清楚兩個問題。
為人父母,是一個神聖的職業。需要承擔起十分繁重的責任。作為父母,你需要考慮清楚兩個問題。
第一,在生孩子之前,你需要考慮清楚生孩子的時機是否成熟。
如果你未婚,請不要著急要孩子,對孩子而言,享受父母雙重的愛是基本權利,單親家庭給孩子帶來的傷害是難以彌補的。再者,對女人而言,如果你尚未結婚就要孩子,就是在送把柄給男方,會讓自己在談婚論嫁的時候處於不利地位。當你們的夫妻關係得到法律認可後,再要孩子也不遲。
結婚後,你們也需要把握生孩子的時機。如果你們的經濟壓力過大,養活自己都成了問題,沒有一個安身立命之所,也別著急要孩子。如果你們忙於工作,無暇照顧孩子,父母又有難言之隱無法幫忙,也別著急要孩子。撫養一個孩子不僅需要花費大量的金錢,還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與精力。如果這些必需因素不到位,請不要著急把孩子帶到人世間吃苦。
第二,如果孩子已經出生,自己確實無撫養能力怎麼辦?
很多父母考慮不足,沒有想到孩子出生後帶來的問題,將孩子帶到了世上,卻又無能為力。這個時候,父母不得不做出送養孩子的決定。
如果你實在無能力撫養孩子,也得為孩子找一個靠譜的養父母。比如,在《以家人之名》裡,賀子秋的媽媽雖然是一個不合格的媽媽,但是她在丟下子秋之前,仔細考察了李海潮的人品,才放心把孩子交給李海潮,也算是盡到了一份心意。
如果你選擇將孩子送養,就需要明白一件事,那就是生恩不及養恩大。既然你把孩子的撫養權讓出,讓他有了別的父母,那麼你就別指望孩子給你養老。未盡撫養義務的人,沒資格要求子女贍養。如果你真的愛著孩子,就最好別出現在孩子面前,別破壞他的人生。
為人父母者,請對一個小生命負責,對自己的骨血負責。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