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人之名》裡的賀梅,與前夫離婚後才發現自己懷孕了,身邊所有人都不想要這個孩子,就連孩子的爸爸也要求把孩子打了,唯有賀梅,堅持生下來,可是懷孕只是個開始,單親媽媽有千難萬難,她高估了自己的決心,低估了現實的力量,最後把孩子放在鄉下外婆家裡,一走了之。
人們常說為母則剛,成為母親,意味著責任和牽絆,看著自己懷胎十月生下來的孩子,哪有哪個母親能捨得放手,可是取得孩子撫養權只是開始,每個人現實條件不一樣,結果大不相同。
我想最差的也就如賀梅那般了,娘家不能好好支持,自己無法養活孩子。那是九幾年,經濟還不發達,女人的工作機會比現在可是少多了。
那麼現在離婚帶孩子的單親媽媽,都過得怎麼樣呢?
當事人李女士:離婚帶著孩子,我活的更好了,人生完整了
李女士是我的大學同學,家境殷實,婚前就有一套自己的房子,跟個家境相當的本地男人結了婚,生了個女兒,沒兩年又因為性格不合離婚了。
她帶著女兒回到自己的房子裡,親媽心疼她,主動來給帶孩子,孩子也上幼兒園了,她的日子可謂瀟灑,工作清閒,一周三次健身、時不時去美容院做護理、每周末抽出一天帶孩子到處玩。
用她話說,沒有婆家和老公的束縛,她獲得瀟灑肆意,因生孩子而走形的身材又S起來了、不生氣皮膚也更好了,一夜回到青春期,自己自由自在,孩子活潑開朗,離婚對於她來說,那都不是事兒。
周末聚會,聊到某某同學婚後過得憋屈,因為孩子又下不了決心離婚,她說「過不下去就離唄!拖著小心把自己拖成黃臉婆!」,幾個朋友你看我、我看你,沉默了。
當事人趙女士:一個人帶孩子又工作,千難萬難,也熬過去了,從不後悔
趙女士結婚早,我畢業的時候,她娃都已經可以上幼兒園了。結婚的時候也是奔著愛情去的,當初她媽媽死活不肯她嫁,她絕食明志,還懷上了男人的孩子,她媽媽妥協了,嫁過去才第二年,她生了個女兒,她的愛情就變味了,老公對自己不上心,婆婆天天給臉色,還不幫帶孩子,明裡暗裡還催她趕緊生二胎。
為了孩子,忍了,著急懷第二胎,可惜第二胎還是個女兒,這當口,老公在外面有了人,要求她把孩子打了。她呆不下去了,也死心了,她把孩子打了,帶著女兒跟渣男離了婚。
娘家是回不去了,媽媽嫌她帶著孩子回來丟人,弟媳正懷著孩子,也沒精力帶她的孩子。
她是個很剛烈的女人,一氣之下帶著孩子去了鎮上,找了個工作,在上班地方附近找了個便宜幼兒園,新生活就這樣開始了。
要說難,那是真難,她多次在哄孩子睡著後打電話給我,在電話裡嚎啕大哭,因為孩子生病請假被領導罵了、媽媽不理解她責怪她不該帶孩子出來、忙得沒來得及給孩子做飯,孩子又挨餓了……
但她都熬過去了,如今孩子上小學,也許是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小姑娘懂事又體貼,主動分擔家務,學習成績也不錯。
都說母愛是偉大的,但其實一個母親對孩子的愛,也是在對自己的選擇承擔後果,選擇孩子的父親、選擇生育,當婚姻已經不能為自己遮風擋雨的時候,有的人選擇離開,但大部分的母親依然會選擇帶著孩子,這就是母愛。
大多數離異帶孩子的母親,可能不會如李女士那般順遂,也不會如趙女士那般艱辛。
池莉說過「一個女人有兩條命,一條死於離婚,一條生於離婚」,離婚是將舊生活掐滅,是開始新生活的契機,擺正心態,積極生活,給孩子樹立一個好榜樣,迎著陽光走出陰影,孩子會越來越大,前路總會越走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