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透過現象看本質,這裡是缺舟也渡人」
世間千千萬萬字,唯有情字最殺人。
這裡指的情,有很多種,而其中最為重要的三當屬親情,感情,友情。
親情是牽腸掛肚,友情是念念不忘,那感情就是輾轉反側。
而一段關係可以將三個都涵蓋了,那就是「婚姻關係」
感情的結合,親情的名義,朋友的相處,這就是最完美的兩性關係,以及婚後生活。
但是用嘴說何其容易,一旦真正落實到現實情況,最近看的新聞還少麼?
真正的婚姻,是需要由法律來認可的,必不可少的環節那就是領證。
只不過現在好像對於領證這個環節沒有什麼太多的要求,我雖然沒去過,但是看著網上的流程應該不困難。
先是進行申請(一般都是需要兩人都在場,然後是戴著必備的證件)填寫一份聲明書,然後就是審查,最後就是登記,然後就是發證了。
領完證之後就是宣讀誓言,並且進行拍照留念。
在最後的這一個形式上,如今由民政部和婦聯聯合印發的一則指導意見當中,提出了更多的看法。
「探索將頒證儀式引入結婚登記流程並實現頒證常態化,通過引導婚姻當事人宣讀結婚誓言、領取結婚證,在莊重神聖的儀式中宣告婚姻締結。
讓當事人感悟銘記婚姻家庭蘊含的責任擔當。」
而具體的做法也是多種多樣。
一.頒證服務上更加人性化
二.頒證詞更加富有文化內涵,還可以要求親朋好友一共見證。(秩序是個問題,需要妥善安排)
除了在頒證上的儀式感加強之外,對於婚前狀態也開始進行重視。
「對於婚前狀態進行輔導,希望從源頭上減少家庭糾紛。」
對於大家討論很多的離婚冷靜期,也表示:「可以對於當事人開展婚姻危機幹預的有效方法和措施」(我覺得還是應該以雙方的意願還有具體情況為先,如果存在家暴或者其他威脅手段,那麼還是讓法律介入比較妥當)
另外還比較提倡傳統的能夠展現中華傳統文化的婚禮。
其實在頒證的時候加強儀式感,也是一種形式上的改變,能夠對於兩口子在那個階段有一個很好的觸動,但是你不能保證後續不會再有問題(因為感情的衝動,往往很快就淡薄了)。
形式上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不能僅僅局限於這種形式,不能讓他們只是從情感上來感受,更多的是身體感受。
不是老是有人不知道生孩子有多疼麼,那就搞一個疼痛度測試儀,讓男的真正去感受一下,還敢不敢成天叫嚷著生生生了。
對於所謂的這個結婚冷靜期,我感覺這個個人就可以加入自己的計劃當中。
更重要的是心理方面的測試,以及對於兩人對於育兒方面的心理情況,還有相關的道德測試。
有一點我覺得很重要,在結婚的時候都會用交換戒指這一說,那麼為什麼不能在頒證的時候,讓他們交換體檢報告呢?
雙方是否有什麼犯罪前科,亦或者遺傳病報告,還有誠信記錄等。
圖文無關
我倒是不覺得繁瑣,結婚麼,如果打定了一輩子就一次,那麼這些情況都是必不可少的
這樣的行為雖然不能完全避免離婚的慘澹結果,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
對於儀式這個東西,還是可以的,有改善,才會有進步。
上述的那些只能算是我們普通民眾的意見,因為畢竟這個提議也是個建議,所以大家暢所欲言,沒什麼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