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一輩人的心裡,養兒防老似乎是傳統且流行的養老方式,可如今現在的社會,這種養兒防老的方式似乎已經過時了。
人到老了,覺得能和子女們一起居住,讓子女們來養老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可是,也有一些老人認為,如果自己還有自理生活的能力,不要跟兒女一起居住,畢竟現在的年輕人壓力也比較大,在生活習慣上也都有著不同,往往很多時候,老人做的事情,兒女們也看不慣,老人盡了自己的能力,反而還會被嫌棄。
今年65歲的林阿姨就有著這樣的經歷,她現在就是和兒子在一起居住養老,但是她現在非常後悔,她說:人老了,如果生活還能自理的話,不要和兒女住在一起,是怎麼回事呢?我們一起來看看。
我今年65歲了,老伴去世的早,我有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老伴去世後,我為了兩個孩子,一直沒有再結婚,我辛辛苦苦將兩個孩子養大成人。
如今兒女們也都已經成家立業,我呢也從單位上退休了,每個月還有4000塊錢的退休金,按道理來說,就算我自己給自己養老的話,也已經不成問題,因為我的身體也好,完全什麼事都能自己做。
自從兒子結婚以後,兒媳又懷了孕,兒子覺得現在住的房子有點小了,他想換一個大點的房子,他希望我能把當時住的老家房子給賣掉,換一個大一點的房子,以後呢我就跟著兒子住。
一開始我心裡是不太願意的,因為我不想給他們一起住,再說了,賣老家的房子我也有點捨不得,可是,在兒子的再三要求下,兒媳馬上也有生了,家裡又多了一個人,房子太小了也確實不夠住,我最終還是把房子給賣了。
很快就在城裡換了一套大房子,兒媳呢也生了一個孫子,隨著孫子的長大,我漸漸的覺得,我在家似乎就成了一個多餘的人,兒媳還經常因為孫子的教育問題、以及吃的還有用的等問題,和我發生分歧,常常因為孫子的問題,兒媳和我鬧得不開心。
兒媳想讓孩子不能輸在起跑線上,於是就給孫子報了好多的培訓班,兒媳的工資本來就不高,錢都用在孩子身上了,家裡的生活開支,都是靠我的每個月4000塊錢的退休金,我每個月的退休金都是花的光光。
這些其實都還不算什麼事情,花些錢都無所謂,最主要的是,有時候我的錢也花了,力氣也出了,反而還不討好,兒媳還經常看我不順眼,我做的家務活她也看不上,說衛生打掃的不乾淨、活做的不好吃,總之,有很多種問題。
我已經做出了這麼多,可是兒媳有時候還不知足,還經常在我面前說別人的婆婆是如何如何好的,言外之意就是我做的還不夠多、還不夠好。
和兒子、兒媳住在一起兩年後,我是深刻的體會到了,人老了千萬不要和子女們住在一起,婆婆和兒媳自古以來都是一個複雜的關係、都是一個合不來的關係,住在一起時間長了,肯定是什麼事情都有了,什麼毛病也都出來了。
我現在是真的很後悔,我真的不應該把老家的房子賣掉,如果我一個在老家住的話,最起碼也會比和兒子住在一起要過得開心一些。所以說,人到老了以後,如果自己還有自理的能力,不要和子女們一起居住。
所以,奉勸老人們,在和兒女一起住的事情上,一定要考慮清楚,如果可以的話,儘量還是自己住比較好,一旦和兒女們住在一起了,那樣自己晚年的生活,就只能聽從兒女的安排了。
有句俗話說得好:「父母的家,永遠都是兒女的家,可兒女的家,也許早已不是父母的家了。」現在這個社會也許就是這樣的,當子女已經成家了,他們也有了自己的生活,子女和父母就漸漸地遠離了,也已經變得不親了。
年輕人和老人住在一起,或多或少都會有一些分歧的,無論是從生活習慣上,還是從言語交流上,都有著很大的差別,老眼光不能看新社會,就是這麼一種意思。
所以說,人到老了,如果身體條件還允許,自己還能自理,不要和子女一起住,離的遠一些,反而還親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