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爾說:「婚姻本質上是一種倫理關係。」婚姻的法律意義與其說是保障性行為的合法性,不如理解成是對後代的撫養責任。原生家庭是每個兒童成長的搖籃,父母的關係直接影響後代的生活質量和心理健康。為了孩子,一些夫妻之間雖然失去了「情人」的溝通興趣,但在孩子面前,至少還維持著「親人」的場景,當愛情在歲月裡蒸發殆盡之後,親情和責任撐起了婚姻的大梁。
當孩子長大、離家之後,以孩子為中心的婚姻一下子失去了其存在的核心價值。空巢家庭回歸兩人世界,四目相對的時候,很多伴侶們發現,失去了孩子作為紐帶,他們之間與其繼續維持勉強的「互相陪伴」,還不如一別兩寬。
這是一個自私的時代,社會觀念對自我價值和個人幸福的追求持更為包容的態度,傳統婚姻家庭中的隱忍已然不再有那麼強韌的生命力,此外,手機網際網路社交平臺的發展,使得人的情感和溝通需求在網絡交流中得到不同程度的滿足,跟另一半的溝通和互動也不再顯得那麼重要了,手機社交平臺在某種意義上也貢獻了不低的離婚率。
總而言之,隨著社會經濟結構改變,現代社會女性對男性在經濟上的依賴度降低,而文化觀念的改變,使得離婚不再是一件丟人或者可恥的事情。不快樂的婚姻,湊合還是離,更多的取決於雙方自身的感受和自主的厲害權衡,被迫維持的婚姻越來越少,離婚率自然越來越高。
作為一種生活方式的選項,獨身或者婚姻,本身沒有優劣之分。因為,無論有沒有婚姻,人在本質上最後都是跟自己過。能把自己活成像一束光的人,照到哪裡都亮堂,無論跟誰過不跟誰過,都有能力讓自己幸福。
將來,或許會有更多的人選擇不婚或者離婚,而不是將就。對於社會文明而言,這是一種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