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月月媽媽育兒記
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孟郊
「你養我小,我養你老」這是父母與孩子之間的真實寫照,父母給予了我們生命,也教會我們怎麼說話和走路,在人生的道路中也指引我們方向,讓我們變得更加的強大,我們在父母老的時候積極地去照顧他們,報答他們的養育之恩。
年輕的時候於阿姨與愛人做了一點小買賣,因為收益不錯,在年輕的時候也家攢下了一點「家底」,而且家裡面就一個兒子,從小就讓兒子過著好的物質生活,比上不足但是比下也有餘。
隨著兒子找工作、娶媳婦、買房子,老兩口幾乎將自己的家底都「掏乾淨了」,給自己留下了一筆養老錢,想著以後等兒子個兒媳的生活比較穩定了在去外面走一走,不枉費自己和老伴辛苦忙碌了大半輩子。
平時兒子對父母也是百般的「壓榨」,家裡面換了新家具要給老人要錢,孫子上幼兒園了還要跟老人要錢,反正兒子總有很多「剝削」老人的理由。
眼看著自己的養老錢兒子都不放過,索性老兩口就想著出去旅旅遊,開闊一下眼界,也省得兒子總是跟自己要錢。
在一次旅遊回來之後,兒子見到於阿姨老兩口滿臉的不高興,認為父母年齡大了,就應該呆在家裡,出去玩還浪費錢,老兩口徹底寒了心,想著自己養活一輩子的兒子竟然如此的「無情」。
老兩口這回徹底地想開了,將所剩的50萬積蓄都花在了旅遊上,而且各種出國遊都玩得很是開心,兒子知道後火冒三丈:「你們就這麼花錢,以後就別指著我給你們養老。」
對於兒子的反應老兩口似乎似乎早就有所準備,兩人打算以後不能自理了,把唯一一套房子賣了,之後老兩口都住進養老院。
贊同老人的做法:
老人為了子女操勞了大半輩子,在晚年的時候享受一下生活也是應該的,更何況老人已經將自己能夠付出給子女的全都付出了,子女也在「吸血」老人的錢,成了家以後就應該學會自食其力,父母有權選擇怎麼使用自己的錢財,如果不想將錢財留給子女的話,那么子女也沒有辦法。
反對老人的做法:
孩子畢竟是父母的生命延續,父母為了孩子可以付出一切,在孩子困難的時候幫助一把,也是父母的責任,將所有積蓄都花光,這是對子女的一種無視,也會冷漠了父母與子女的親情,讓子女也寒了心。
面對兩方不同的看法,老人的「養老錢」怎麼才能不傷「裡子」又不傷「面子」呢。
1. 要給自己留後路
老人由於年紀大了,身體也會比較容易患病,自己也需要留些看病的錢,如果平時與子女的感情不是很好的話,一旦生病了自己可以拿出錢來治,不必全仰仗兒女,如果在兒女家裡面住得不舒心的話,也可以自己掏錢處養老院,自己手裡有錢財的話,走哪條路都可以,如果手無分文就要受到子女的指點。
2. 子女有困難也要幫
人的一生沒有一帆風順的時候,如果子女發生意外或者經濟上需要支援的時候,老人也可量力而行,適當的伸出援助之手,畢竟是自己的親生子女,在關鍵時刻除了自己的父母,不會有人真心的幫助自己了。
3. 可以適當的商量
小的時候子女總是聽父母的話,在結婚以後也是有什麼大事與父母共同商量,等到父母老的時候,同樣有什麼事情也要與自己的子女商量,不是一定要亭子女的,共同參與決策的話,會更加的有客觀性。
做兒女的想想父母為我們辛辛苦苦操勞一輩子,將我們從無知的孩童拉扯到成家立業,其中的滋味只有父母自己知道,我們也應該讓父母在晚年過得更加的順心,積極地豐富老人的老年生活,儘自己的最大努力讓老人過得更加的幸福,也是子女的報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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