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朋友好!歡迎光臨本空間,「滄海一浪」為你情感解密,為您一句解千愁】!
這位男士今年35歲,老婆34歲,有一個男孩,今年10歲,夫妻兩人感情挺好,兩人已結婚11年,媽媽買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樓,產權證上寫兒子的名,上面沒有老婆,她鑽了牛角尖,思想走了極端的,老婆心中不悅,糾結不已,說不寫她名字就離婚,男士說他們感情很和得來,就為老婆抱不平,諮詢該怎麼辦?
那麼你媽媽為什麼,產權證上只寫兒子名、沒有兒媳婦的名呢?你媽是這樣認為的,你媽媽怕你們有一天感情不好若離婚,房子就是你一個人的,她比你看得遠,,擔心有一天你們若離婚了,你會吃虧,誰雖說你們現在感情很好,誰也無法料到以後的婚姻會如何變換,這就像有些女人未婚前,想要房和彩禮一樣,有了這些婚姻至少多了幾分保障,是一個道理。
目前這事就僵化這了,當然你們能解決更好,實在無法解決,誰都不想退步,唯一解決的辦法是,首先看這套房是否是你父母全款買的,送給你們的,如果是全款買的,父母有權力自願贈與任何人,也包括大街走路的任何一個人,如果你們夫妻能相伴一生,父母的一切,遲早都是你們的,就不要計較太多,懂感恩才好,不要日子過得好好的,總計劃離婚的善後。
媽媽若是送你們的房,你老婆也該懂得感恩才是,不過老婆有點想法也很正常,老婆是認為,你媽媽把她當外人了,若是你媽媽買的這套房,有你們夫妻辛辛苦苦,賺來的血汗錢,若有一半多的錢,都是你們夫妻賺的,那麼寫上你老婆的名是合情合理的,萬事越不過一個理字,若是這種情況那媽媽是有錯的,你就得耐心的做父母的工作,注意態度。
無論你父母對錯,都不要傷父母的心,總之媽媽是為了你才這麼做的,房若是你媽媽全款買的,你老婆依然解不開這扣,消不了氣,那麼你嶽父拿的50000元裝修費,讓你媽媽退給你老婆,你們徹底白住房,你們的氣就會消了,家和萬事興,和你老婆談,這房遲早都是你們倆的,你老婆離婚是氣話,夫妻情感很好,誰會為這事離婚,人知所以快樂,不是因為得到的多,而是計較的少,知足者才會常樂。